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门镇镇南片区外环线道路及配套(溪底至护居山联网公路)建设工程已由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为江山市共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江山市共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山市石门镇。
2.2项目规模:项目起于溪底新街交叉口,全长0.82km,路幅宽为14m/16m,单幅路形式,沥青混凝土路面,本次招标工程概算中的建安工程造价8755720.00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3计划工期:6个月。
2.4招标范围:主线K0+000-K0+820范围内的路基、挡墙、路面、涵洞、照明、通信、雨污水、边坡防护、标志标牌、标线等工程,其中盖板涵19.5米/1座,圆管涵23.5米/1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从业企业查询(输入从业单位名称或组织机构代码查询)的网页截图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
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江山支行;
账 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
4.2缴纳方式
投标人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
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
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
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
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江山市保函缴纳操作手册》(详见网址:http://ggzy.qz.gov.cn/qzggzy/06b812ec-7191-4640-894e-5eb13856cf71/d788bacf-c185-4110-8e20-0025929af89a/%E6%B1%9F%E5%B1%B1%E7%94%B5%E5%AD%90%E4%BF%9D%E5%87%BD%E6%93%8D%E4%BD%9C%E6%89%8B%E5%86%8C.pdf)。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前务必仔细阅读《投保须知》、《保险条款》、《理赔须知》等内容,在使用电子保函过程中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电子保函业务相关问题请咨询保证金室,联系电话:0570-4962111。
保险公司联系人:郑麟,联系电话:15167070629(510629)
软件公司联系人:黄涛,联系电话:15068911386
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的,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10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市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
电子保险保单业务联系电话:4006-613-069。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5.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备案事宜。
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2)CA办理:
(1)中国联通衢州CA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联通CA在线办理”,根据流程图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8256007,0570-8252229(流程图网址http://zjqzcert.uni-ca.com.cn:7008/)。
(2)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天谷CA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3899008,15762980753。
5.4、投标工具
投标工具有以下三家:擎州、品茗、招天下,投标人可自行选择。
擎洲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0-8757622,杜工,15088719872;
品茗公司联系方式,姜工,15157078007;
招天下公司联系方式,400-0571-337。
5.5、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z.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报名之后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领取。
5.6、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16日9时30分00秒。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
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山市共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江山市双塔街道江滨北路1号
邮政编码:324100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0570-4018771
招标代理: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山市景星西路15幢1号2楼
邮政编码:324100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 话:0570-4661101
2022年5月24日
招标文件正文.doc 招标文件正文.doc招 标 人: | 江山市共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代理: | 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
二O二二年五月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江山市共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山市双塔街道江滨北路1号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570-4018771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山市景星西路15幢1号2楼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0570-4661101 |
1.1.4 | 项目名称 | 石门镇镇南片区外环线道路及配套(溪底至护居山联网公路)建设工程 |
1.1.5 | 工程地点 | 江山市石门镇溪底村、延龄村。 |
1.2.1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见招标公告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6个月 |
1.3.3 | 质量要求 | 标段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交竣工质量评定分数不小于90分;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见附录1 财务要求:见附录2 业绩要求:见附录3 信誉要求:见附录4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安全生产负责人资格:见附录5 机械设备要求:见附录6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以收到日期为准),上传疑问方式: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http://ggzy.qz.gov.cn/)--“业务办理”--我要投标--提出质疑。 |
1.10.3 | 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下载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网址 | 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供投标人下载,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 下载地址: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 注: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如有补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补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 |
1.11 | 分 包 | 严禁转包、违规分包; |
1.12 | 偏 离 | 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 | 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6月16日9时30分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网上查看,无需书面确认,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招标文件的修改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网上查看,无需书面确认,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材料 | 标有编号的全部补遗书(如有) 授权委托书的公证书(如有) |
3.2.1 | 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
3.2.5 | 是否接受调价函 | 否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签订合同之日截止 |
3.4.1 | 投标保证金 | 详见招标公告 |
3.5.2 | 近3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19年度~2021年度 |
3.5.3 | 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2017年1月1日以来 |
3.5.5 | 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的要求 | 一、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在招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字和盖章处,投标人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和单位电子公章。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一、投标文件份数: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作为投标文件正本。 2、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免费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副本。 |
3.7.5 | 装订要求 | 无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 | 一、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http://ggzy.qz.gov.cn/)。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部分,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的商务标(第二信封)。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4.2.6 |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 |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二、开标大厅:(http://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三、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参与远程音视频交互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应始终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并能及时响应开标要求。投标人终端操作人员均被视为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
5.2.1 | 开标程序 | 一、投标人须准备好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以供开标时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二、开标程序 (一)至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人或公证人员(如有)宣布开始开标,宣布开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理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二)投标人解密时间:招标人(公证人员)宣布开始解密后30分钟以内。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自行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我的项目——选择标段——待招标代理开启解密后进行解密操作。 (三)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开标系统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 (五)投标人确认 唱标完成后,投标人可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对唱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开标结束前完成在线确认的投标人,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将视作自动确认。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的“开标异议语音提问”或“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按钮进行异议,招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语音或文字答复,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时间截止至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 (六)报价分计算随机数抽取 计算方法需要抽取随机数的,由招标人(公证人员)按评标办法规定抽取。 开标活动中需抽取系数以现场摇号方式确定的,投标人可通过直播画面切换进行观看。 (七)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宣布中标候选人。(需公证的由公证处工作人员宣读公证词)。招标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五、开标特别说明 (一)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二)因投标人原因(包括投标人自主选择的CA证书、计价软件、投标工具等),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投标文件解密了,但投标文件无法识别、读取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三)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识别、读取)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但最终解密(识别、读取)成功的应不少于3家。 (四)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按相关规定抽取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根据相关规定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推荐产生。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3 名,排名第一的为预中标候选人。 |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 1)履约担保形式: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 2)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3)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应全额返还。 |
9.5 | 监督部门 | 受理部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江山市县河东路9号 电话:0570-4962070 邮 编:324100 |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1.4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第1.4.3(12)、(13)目细化为: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通报为准); (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
3.1 | 投标文件的 组成 | 第 3.1.1 项细化为: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 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资格审查资料; (9)承诺函;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1)报价函;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合同用款估算表。 以上内容必须按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格式和要求填报,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修改。 |
3.2 | 投标报价 | 补充第3.2.7和3.2.8项 3.2.7 投标控制价以招标人报造价审查部门备案后的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的工程量清单预算再乘以随机抽取的调整系数确定; 造价审查部门审核后的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价:8755720元,调整系数的三个连续值为0.94、0.95、0.96;并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代表从三个连续值中随机抽取一个。 3.2.8 投标人的报价应控制在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含)以下,高于投标控制价的报价,作否决投标处理;低于投标控制价的80%(不含)的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不作否决投标处理,当一经开标宣布的最低报价和次低报价相差10%(含)以上时,最低报价视为低于成本控制价竞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3.2.9 招标人设有风险控制价,投标控制价的85%为风险控制价。若投标人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担保时应额外提交现金(金额为投标控制价*85%-中标价)。 补充: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 |
3.4 | 投标保证金 | 第3.4.4(2)目细化为: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
3.5 |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 第 3.5.1 项细化为: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证明)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从业企业查询(输入从业单位名称或组织机构代码查询)的网页截图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以下资料: (1)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项目经理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扫描件(身份证应正反双面扫描); (2)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人员姓名、任职及业绩规模的,则还须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第 3.5.3 项细化为: 3.5.3“2017 年 1月 1 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1)中标通知书扫描件;(2)合同协议书扫描件;(3)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部门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扫描件;(4)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截图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第 3.5.5 项细化为: 3.5.5 近 1 年内发生诉讼及仲裁的,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如实向招标人说明相关情况。 第 3.5.7 项细化为: 3.5.7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允许更换。 第 3.5.8 项细化为: 3.5.8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担保中扣除不超过 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和信用评价管理系统。 |
3.7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第 3.7.3 项第一自然段细化为: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附的相关证明材料除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的内容,应逐页加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
6.3 | 评标 | 本款补充: 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 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 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限定时间内投标人不参加 询问核实或未出具答复意见的除外)。 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由评标委员会 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
7.1 | 定标方式 | 第 7.1 款细化为: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后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3 | 履约担保 | 第 7.3.1 项细化为: 7.3.1 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工程资金监管协议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第 7.3.2 项细化为: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
7.4 | 签订合同 | 第 7.4.1 项细化为: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第 7.4.2 项细化为: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第 7.4.4 项细化为: 7.4.4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和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工程资金监管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 7.4.5 项细化为: 7.4.5 如果根据本章第 3.5.3 项(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第 3.5.8 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第 7.3.2 项或第 7.4.1 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
9.5 | 投诉 | 第 9.5 款细化为: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应暂停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应暂停招投标活动。 招标人逾期未答复异议事项,或者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13 号)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 2004 年第 11 号)、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 2013 年第 23 号令办理。 |
10.2 | 结果公示 | 补充第 10.2 款 10.2 结果公示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评标结果、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以及中标候选人情况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示 3 天。 |
10.3 | 行贿查询 | 补充10.3款: 10.3 行贿查询 招标人在定标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拟中标候选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查实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行贿罪判处的,下同)的,则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 |
10.4 | 否决投标的 情形 | 10.1.1 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系统中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 10.2.2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下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及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中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人的单位公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证明文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在授权书上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授权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或盖电子章 (6)投标人是独家投标。(适用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未提交分包计划。(适用于不允许分包)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其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4)人员、业绩、履约信誉证明材料真实。 (15)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未出现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信用企业参加多于两个标段的投标,其他投标人参加多于一个标段的投标。 (16)若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承诺书》的,含“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水印,其招标人、项目名称、标段、开标时间须与本项目相关信息一致,且《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承诺书》中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17)2021_年_1月1日以来,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部门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人须知第3.5.8项处理。 2、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且投标人名称与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名称一致;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中法定代表人签字(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投标人的单位公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其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8)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清标过程中检测出制作机器码相同的。 3、资格审查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017年1月_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应附:a.中标通知书扫描件b.合同协议书扫描件;c. 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扫描件;d.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打印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上述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下情形除外:a. 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但需提供法定部门的批准材料。b.施工单位业绩发生合法承继的,但需提供业绩合法承继的有效证明,相关业绩信息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完成公开的可认定为合法承继。 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的,必须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投标人提供的任一项类似项目《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中涉及本次招标资格审核与评分的相关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的业绩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或不予加分,并报相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后附: a.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项目经理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扫描件(身份证应正反双面复印); 上述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的聘用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b.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人员姓名、任职及业绩规模,则还须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c.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若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但已进行更换的,应附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 |
10.6 | 不见面开标特别说明 | 因本工程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 1、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以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2、递交投标文件时,请使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的模拟解密功能,如能正常解密,说明本机满足远程自助解密要求。 3、投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异议等活动。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提前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见操作手册, http://ggzy.qz.gov.cn/zlxz/008002/008002001/20210122/91f35738-abf6-4a80-bba8-4ff2ab6cfd9d.html),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 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招标人原因或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经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询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备的硬件设施有: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8.1、windows10完整版、浏览器:IE11、文字处理软件:office2007以上完整版。软硬件具体配置要求见操作手册。 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时,现场数字高频变换,抽取结果随机,抽取人无法人为设定,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观看时,可能会感觉数字变化较慢或出现卡顿,此属正常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 3 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的概不受理现场视频调阅申请。 9、特别提醒: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为 http://ggzy.qz.gov.cn/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请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下载,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为: 0570-3899008 。 10、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免责:(一)所涉开标项目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因服务器、网络等问题无法正常运行的; (二)系统安全漏洞,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安全威胁,存在数据泄密、损坏,系统无法运行等严重风险的;(三)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四)其他非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11、出现第10条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招标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一)项目暂停,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并通过可靠测试的,恢复系统运行,继续完成项目开标活动;(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已在线解密的,通知投标人代表按照约定时间到开标现场,继续进行开标;未解密的,另行通知不见面开标时间。 12、投标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确保在有效期内,并保证加密和解密时使用同样的CA,目前不见面开标系统不支持移动CA。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人须重新用数字证书签章加密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交易系统:(一)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二)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
标 段 | 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资质 |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从业企业查询(输入从业单位名称或组织机构代码查询)的网页截图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 |
标 段 | 财 务 要 求 |
/标段 | 1、承诺营运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2、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的,则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
标 段 | 业 绩 要 求 |
/标段 | 自2017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500万元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的公路工程。 |
标 段 | 信 誉 要 求 |
/标段 | 1、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近三年(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以行贿罪判决的)行为; |
标段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标段 | 项目经理 | 1 | 1、担任过新建或改(扩)建的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年龄在60周岁以下,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 3、近三年(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
/标段 | 项目总工 | 1 | 担任过新建或改(扩)建的公路工程(含沥青混凝土路面)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及工程质量要求;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中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人的单位公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证明文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在授权书上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授权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或盖电子章。 (6)投标人是独家投标。(适用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未提交分包计划。(适用于不允许分包)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其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4)人员、业绩、履约信誉证明材料真实。 (15)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未出现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信用企业参加多于两个标段的投标,其他投标人参加多于一个标段的投标。 (16)若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承诺书》的,含“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水印,其招标人、项目名称、标段、开标时间须与本项目相关信息一致,且《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承诺书》中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17)2021_年_1月1日以来,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部门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人须知第3.5.8项处理。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且投标人名称与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名称一致;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中法定代表人签字(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投标人的单位公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其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8)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清标过程中检测出制作机器码相同的。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应附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从业企业查询(输入从业单位名称或组织机构代码查询)的网页截图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017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应附 a.中标通知书扫描件;b.合同协议书扫描件;c. 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扫描件;d.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打印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 。上述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下情形除外: 1.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但需提供法定部门的批准材料。 2.施工单位业绩发生合法承继的,但需提供业绩合法承继的有效证明,相关业绩信息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完成公开的可认定为合法承继。 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的,必须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的任一项类似项目《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中涉及本次招标资格审核与评分的相关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的业绩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或不予加分,并报相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后附 a.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项目经理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扫描件(身份证应正反双面复印); 上述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的聘用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b.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人员姓名、任职及业绩规模,则还须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c.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若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但已进行更换的,应附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价:98.5分 信誉:1.5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计算、复核并签字确认。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少计投标人报价。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报价函的文字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C=(A×K+B×(1-K))(100-i)/100 式中: C为评标基准价 A为招标人的投标控制价(投标控制价以招标人报造价审查部门审核后的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的工程量清单预算再乘以开标时随机抽取的调整系数来确定。 B为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及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所附业绩未按要求在“浙江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全部公开并提供带有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打印件的除外)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K 为复合系数(从 0.30、0.35、0.40 三值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一个值); i 为下浮系数(从2、3、4三个连续值中,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一个值)。 随机抽取的系数各标段统一。 注:同一投标截止时间,且由同一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的标段,随机抽取的系数应统一。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 | 0分 | |||
2.2.4(2) | 项目管理机构 | 0分 | |||
2.2.4(3) | 评标价 | 评标价(98.5分) 投标人评标价得分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8.5-偏差率×100×E1; (2)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8.5+偏差率×100×E2。 其中:E1= 1.2 ;E2= 1.0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4) | 其他因素 | 信誉: -4.0分~1.5分 (1)已完业绩信息公开得分: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类似项目业绩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投标与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业绩信息挂钩的通知》(浙交[2013]197号)要求在“浙江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已全部公开并提供了带有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打印件的,得 0.5分。 (2)人员信息公开得分: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主要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信息、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息以及项目总工的职称证信息、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息在浙江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已全部公开的,且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带有系统水印的《主要人员信息一览表》打印件的,得 0.5分。 (3)信用评价结果得分: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交[2016]90号)文件要求,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1年公布并生效的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得分按以下规则计算: a. AA、 A 级的施工企业在投标中的信用等级得分均为 0.5 分(未选择使用信用等级得分或使用次数超上限的除外); b. AA、 A 级企业未选择使用信用等级得分或使用次数超上限的,以及B 级企业的信用等级得分为 0 分(投标人无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 1 年公布并生效的信用等级的, 其最新 1 年信用等级按 B级认定); c. C 级企业的信用等级得分为-0.5 分; d.D级信用等级得分为-2分; 施工企业选择使用 AA、 A级信用等级得分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承诺书》,并按以下原则认定: 《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承诺书》应含“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水印,且投标人的信用等级应真实无误、信用等级得分使用未超过规定次数,否则按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处理,并将本次使用《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承诺书》计入已使用次数; 《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承诺书》中除(1)中所列内容外的其他所有内容应真实无误,且与本项目相关信息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按否决投标处理,并将本次使用《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承诺书》计入已使用次数。 (4)近一年(2021年1月1日以来),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改委三部门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被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如实填报的扣1分,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人须知第3.5.8项处理; (5)近三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工程建设领域中,有行贿受贿行为未构成犯罪的,如实填报的扣1分,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人须知第3.5.8项处理(投标人和拟委的项目经理有行贿行为的认定:以招标人在中国文书裁判网上的查询结果为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第1条细化为: 1.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1.2款规定的评审范围和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信用评价结果高的优先;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结果得分均相等的,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若同一个投标人在两个标段的综合评分均为第一名时,按开标顺序在前的标段作为中标候选人,其它标段中不再推荐。 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限定时间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或未出具答复意见的除外)。 “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除此之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 1.2 评审范围 第一信封的评审范围: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 第二信封的评审范围: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5项规定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除外)。 | |||
3.1 | 初步评审 | 第3.1.2项细化为: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中规定一种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第3.1.3项细化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或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建议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安全生产费、暂估价、暂列金额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第3.1.4项细化为: 3.1.4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或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建议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单价、合价或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它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第3.1.5项细化为: 3.1.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补充第3.1.7项: 3.1.7 初步评审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的,应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含)以上成员认定。 | |||
3.2 | 详细评审 | 第3.2.4项细化为: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含)以上成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
序号 | 条目号 | 信息或数据 |
1 | 1.1.2.2 | 发包人:江山市共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江山市双塔街道江滨北路1号 邮政编码:324100 |
2 | 1.1.2.6 | 监理人:另行通知 地 址: 邮政编码: |
3 | 1.1.4.5 |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
4 | 1.6.3 |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 7 天内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 |
5 | 2.8 | 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按照省市县最新相关文件执行。 |
6 | 3.1.1 | 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 (5)根据第15.3款发出的所有变更指示。 |
7 | 5.2.1 | 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 否 |
8 | 6.2 | 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否 |
9 | 11.5 | 逾期交工违约金: 3000 元∕天 |
10 | 11.5 |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10 %签约合同价 |
11 | 11.6 | 提前交工的奖金: 本项目不适用 |
12 | 11.6 |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本项目不适用 |
13 | 16.1 | 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第16.1.2项约定的原则处理 |
14 | 17.2.1 | 开工预付款金额:/。 |
15 | 17.2.1 | 材料预付款比例:本项目不适用 |
16 | 17.3.2 | 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4 份 |
17 | 17.3.3(1) | 最低支付款限额为100万元。 |
18 | 17.3.3(2)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加手续费 |
19 | 17.4.1 | 质量保证金限额:/ |
20 | 17.5.1 |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5 份 |
21 | 17.6.1 |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5 份 |
22 | 18.2 | 竣工资料的份数:6份 |
23 | 20.1 |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 3 ‰ |
24 | 20.4.2 |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 100 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 保险费率: 5 ‰(编制投标文件时,事故次数暂按两次计列) |
25 | 24.1 |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 仲裁委员会名称:衢州市仲裁委员会 1、造价鉴定机构从市财政局定点的造价咨询机构中选定。 2、造价鉴定案件所需材料根据项目需要送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查。 |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备注 |
沥青拌合楼 | 套 | 1 | ||
水泥砼拌和设备 | 套 | 1 | ||
自动进料及 计量设备 | 台 | 1 | ||
挖掘机 | 台 | 1 | ||
单钢轮振动压路机 | 台 | 1 | ||
胶轮压路机 | 台 | 1 | ||
摊铺机 | 台 | 1 | ||
沥青洒布车 | 台 | 1 | ||
粗、细集料筛 | 套 | 1 | ||
弯沉仪 | 台 | 1 | ||
路面取芯机 | 台 | 1 |
工程量清单汇总表 | |||
合 同 段: 石门镇镇南片区外环线道路及配套(溪底至护居山联网公路)建设工程 | |||
序 号 | 章 次 | 科 目 名 称 | 金额(元) |
1 | 100 | 总则 | |
2 | 200 | 路基工程 | |
3 | 300 | 路面工程 | |
4 | 400 | 桥梁、涵洞工程 | |
5 | 600 | 交通安全设施 | |
6 | 800 | 管理、养护设施 | |
7 | 第100章至第900章清单合计 | ||
8 | 已包含在清单合计中的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 | ||
9 | 清单合计减去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 | ||
10 | 计日工合计 | ||
11 | 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 ||
12 | 投标报价 |
工程量清单 | |||||
合 同 段: 石门镇镇南片区外环线道路及配套(溪底至护居山联网公路)建设工程 | 货币单位: 人民币 元 | ||||
清单 第100章 总 则 | |||||
细目号 | 细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101 | 工程保险费 | ||||
101-1 | 保险费 | ||||
101-1-1 |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 | 总额 | 1 | ||
101-1-2 |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者责任险 | 总额 | 1 | ||
101-1-3 | 工伤保险 | 总额 | 1 | ||
102 | 工程管理 | ||||
102-3 | 安全生产费 | 总额 | 1 | ||
103 | 临时工程与设施 | ||||
103-3 | 临时供电设施架设、维护与拆除 | 总额 | 1 | ||
103-4 | 临时供水与排污设施 | 总额 | 1 | ||
清单 第 100 章合计 人民币 |
工程量清单 | ||||||||||
合 同 段: 石门镇镇南片区外环线道路及配套(溪底至护居山联网公路)建设工程 | 货币单位: 人民币 元 | |||||||||
清单 第200章 路 基 | ||||||||||
细目号 | 细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202 | 场地清理 | |||||||||
202-1 | 清理与掘除 | |||||||||
202-1-1 | 清除500mm耕表土(含外运、填前压实,部分利用于树池内部种植土回填) | m2 | 4980 | |||||||
202-2 | 挖除旧路面 | |||||||||
202-2-1 | 拆除200mmC35砼板块(含外运,80%考虑利用于挡墙砌筑,20%考虑残值,含现状污水管破除) | m2 | 2519 | |||||||
203 | 挖方路基 | |||||||||
203-1 | 路基挖方 | |||||||||
203-1-1 | 挖土方(含挖、弃) | m3 | 19055 | |||||||
204 | 填方路基 | |||||||||
204-1 | 路基填筑 | |||||||||
204-1-1 | 本桩利用土方(含推、碾) | m3 | 5372 | |||||||
204-1-9 | 结构物台背回填(盖板涵) | |||||||||
204-1-9-3 | 砂砾 | m3 | 356.9 | |||||||
204-1-11 | 土石混合料填筑(换填宕渣(含雨水管道回填宕渣)) | m3 | 3481 | |||||||
207 | 坡面排水 | |||||||||
207-2 | 排水沟 | |||||||||
207-2-3 | 现浇混凝土 | |||||||||
207-2-3-2 | C20混凝土(600*600) | m3 | 140.8 | |||||||
208 | 护坡、护面墙 | |||||||||
208-5 | 植物护坡 | |||||||||
208-5-2 | 播植(喷播)草灌(含挖、填方边坡、百慕大草籽,10g/㎡) | m2 | 618.43 | |||||||
208-5-8 | 三维植被网护坡(含500*500三维土工网、U型钉、C20砼护角、百慕大草籽,10g/㎡) | m2 | 407.23 | |||||||
209 | 挡土墙 | |||||||||
209-3 | 砌体挡土墙 | |||||||||
209-3-2 | 浆砌片(块)石 | |||||||||
209-3-2-2-1 | M10浆砌片石挡墙(含挖填方、Φ110泄水孔、伸缩缝、碎石反滤层、反滤布等,片石考虑外购) | m3 | 130.8 | |||||||
209-3-2-2-2 | M10浆砌片石挡墙(含挖填方、Φ110泄水孔、伸缩缝、碎石反滤层、反滤布等,片石考虑利用道路混凝土块) | m3 | 387.2 | |||||||
清单 第 200 章合计 人民币 | ||||||||||
工程量清单 | ||||||||||
合 同 段: 石门镇镇南片区外环线道路及配套(溪底至护居山联网公路)建设工程 | 货币单位: 人民币 元 | |||||||||
清单 第300章 路 面 | ||||||||||
细目号 | 细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302 | 垫层 | |||||||||
302-1 | 碎石垫层 | |||||||||
302-1-3 | 厚150mm级配碎石垫层(含污水管现状道路破除恢复) | m2 | 9783.3 | |||||||
303 | 底基层 | |||||||||
303-1 | 水泥稳定土底基层 | |||||||||
303-1-4 | 厚180mm水泥(4%)稳定碎石底基层(含污水管现状道路破除恢复) | m2 | 9501.3 | |||||||
304 | 基层 | |||||||||
304-1 | 水泥稳定土基层 | |||||||||
304-1-4 | 厚180mm水泥(5%)稳定碎石基层(含污水管现状道路破除恢复) | m2 | 9053.6 | |||||||
305 | 透层、封层、黏层 | |||||||||
305-2 | 乳化沥青粘层(0.3-0.6L/㎡)(含污水管现状道路破除恢复) | m2 | 8239.5 | |||||||
305-3 | 封层 | |||||||||
305-3-2 | 10mm乳化沥青封层(0.9-1Kg/㎡)(含污水管现状道路破除恢复) | m2 | 8239.5 | |||||||
306 | 沥青混凝土面层 | |||||||||
306-1 | 普通沥青混凝土面层 | |||||||||
306-1-1 |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 |||||||||
306-1-1-2 | 厚40m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含污水管现状道路破除恢复) | m2 | 8239.5 | |||||||
306-1-2 |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 |||||||||
306-1-2-3 | 厚60m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含污水管现状道路破除恢复) | m2 | 8239.5 | |||||||
309 | 路槽、路肩及中央分隔带 | |||||||||
309-4 | 路缘石 | |||||||||
309-4-1 | 500*150*240芝麻灰花岗岩侧石,含20mm厚M10砂浆卧底,现浇C20砼靠背 | m | 1642.5 | |||||||
309-4-2 | 500*200*100 C30预制砼侧石,含20mm厚M10砂浆卧底,现浇C20砼靠背 | m | 1635.5 | |||||||
309-5 | 平石 | |||||||||
309-5-1 | 500*200*90芝麻灰花岗岩平石,含20mm厚M10砂浆卧底 | m | 1642.5 | |||||||
310 | 路面排水 | |||||||||
310-1 | 排水管 | |||||||||
310-1-3 | D400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环刚度SN8)污水管(含预埋管,150厚碎石垫层、100厚机制砂垫层、管顶100厚机制砂回填、挖填方) | m | 466.39 | |||||||
310-1-1 | 混凝土排水管 | |||||||||
310-1-1-2 | D300mm Ⅰ级钢筋混凝土雨水管(含C25混凝土包封、挖填弃方) | m | 305 | |||||||
310-1-1-3 | D400mm Ⅰ级钢筋混凝土雨水管(含C15混凝土管基、挖填弃方) | m | 41 | |||||||
310-1-1-4 | D500mm Ⅰ级钢筋混凝土雨水管(含C15混凝土管基、挖填弃方) | m | 647 | |||||||
310-1-1-5 | D600mm Ⅰ级钢筋混凝土雨水管(含C15混凝土管基、挖填弃方) | m | 13.13 | |||||||
310-1-1-6 | D800mm Ⅰ级钢筋混凝土雨水管(含C15混凝土管基、挖填弃方) | m | 171 | |||||||
310-1-1-7 | D1000mmⅠ级钢筋混凝土雨水管(含C15混凝土管基、挖填弃方) | m | 74.02 | |||||||
310-6 | 雨水井 | |||||||||
310-6-1 | 1100*1100砖砌落底检查井,落底30cm,井深2.21m(行车道 | 座 | 9 | |||||||
位置,D700重型球墨铸铁井盖,防坠网、井周宕渣回填) | ||||||||||
310-6-2 | 1100*1250砖砌落底检查井,落底30cm,井深1.988m(行车道位置,D700重型球墨铸铁井盖,防坠网、井周宕渣回填) | 座 | 1 | |||||||
310-6-3 | 1250*1250砖砌落底检查井,落底30cm,井深2.473m(行车道位置,D700重型球墨铸铁井盖,防坠网、井周宕渣回填) | 座 | 2 | |||||||
310-6-4 | 1500*1500砖砌落底检查井,落底30cm,井深2.229m(行车道位置,D700重型球墨铸铁井盖,防坠网、井周宕渣回填) | 座 | 1 | |||||||
310-6-5 | 1100*1100砖砌检查井,井深1.83m(人行道或绿化位置,D700轻型球墨铸铁井盖,防坠网、井周宕渣回填) | 座 | 9 | |||||||
310-6-6 | 1100*1250砖砌检查井,井深1.92m(人行道或绿化位置,D700轻型球墨铸铁井盖,防坠网、井周宕渣回填) | 座 | 2 | |||||||
310-6-7 | 1100*1500砖砌检查井,井深0.796m(人行道或绿化位置,D700轻型球墨铸铁井盖,防坠网、井周宕渣回填) | 座 | 1 | |||||||
310-6-8 | 1100*1500砖砌检查井,井深2.348m(行车道位置,D700重型球墨铸铁井盖,防坠网、井周宕渣回填) | 座 | 1 | |||||||
310-6-9 | 1100*1100砖砌检查井,井深1.94m(行车道位置,D700重型球墨铸铁井盖,防坠网、井周宕渣回填) | 座 | 11 | |||||||
310-6-10 | 1100*1250砖砌检查井,井深2.14m(行车道位置,D700重型球墨铸铁井盖,防坠网、井周宕渣回填) | 座 | 4 | |||||||
310-6-11 | 1500*1500砖砌检查井,井深2.134m(行车道位置,D700重型球墨铸铁井盖,防坠网、井周宕渣回填) | 座 | 1 | |||||||
310-7 | 1100*1100C25钢筋混凝土污水井,井深2.61m(D700重型球墨铸铁井盖、钢爬梯、M10砌筑水泥砖井筒、井周宕渣回填等) | 座 | 27 | |||||||
310-10 | 1270*390*1500双篦偏沟式雨水口(含100厚碎石垫层、150厚C20混凝土层、M10砌筑砖砌体、20厚1:2水泥砂浆抹灰(墙面及底面)、C30钢筋混凝土井圈、铸铁雨水篦等) | 处 | 53 | |||||||
310-15 | 检查井加固(180厚C30钢筋钢纤维混凝土加固,含雨污水井) | 座 | 57 | |||||||
311 | 旧路面处理 | |||||||||
311-1 | 土工格栅 | m2 | 60 | |||||||
311-2 | 聚酯纤维布 | m2 | 60 | |||||||
313 | 树池 | |||||||||
313-1 | 750*220*100芝麻灰花岗岩树池条石,含30mm厚M10砂浆卧底,现浇C20砼靠背 | m | 978 | |||||||
313-2 | 树池内部鹅卵石铺面 | m2 | 261.95 | |||||||
313-3 | 树池内部回填种植土30cm厚(采用清表土回填) | m3 | 78.585 | |||||||
314 | 人行道 | |||||||||
314-1 | 150mm砂砾混合料垫层 | m2 | 4541.8 | |||||||
314-2 | 100mmC25混凝土基层 | m2 | 4541.8 | |||||||
314-3 | 80*200*100mm素混凝土砖,含30mmM10水泥砂浆 | m2 | 4541.8 | |||||||
314-4 | 200*200*50mm芝麻灰花岗岩盲道板,含60mmM10水泥砂浆 | m2 | 609.76 | |||||||
清单 第 300 章合计 人民币 |
工程量清单 | |||||
合 同 段: 石门镇镇南片区外环线道路及配套(溪底至护居山联网公路)建设工程 | 货币单位: 人民币 元 | ||||
清单 第400章 桥梁、涵洞 | |||||
细目号 | 细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419 | 圆管涵及倒虹吸管涵 | ||||
419-1 | 单孔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 ||||
419-1-3 | 1-Φ1000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含C30 Φ1000Ⅰ级钢筋混凝土管节、C20混凝土基础、沥青麻絮沉降缝、油毛毡表面接头、沥青麻絮接头填充、防腐沥青、台背回填砂砾、C30帽石、C20翼墙墙身及基础、C20洞口墙身、基础、铺砌、C15截水墙、挖填弃方等) | m | 23.5 | ||
420 | 盖板涵 | 座 | 1 | ||
420-1 | 开挖(含回填、弃置) | m3 | 863.9 | ||
420-2 | 光圆钢筋 | kg | 801.4 | ||
420-3 | 带肋钢筋 | kg | 10383.5 | ||
420-5 | C30砼盖板 | m3 | 40.26 | ||
420-6 | C30砼台帽 | m3 | 0.7 | ||
420-7 | C30砼台身 | m3 | 79.36 | ||
420-8 | C30砼基础 | m3 | 106.29 | ||
420-11 | C20砼翼墙基础 | m3 | 6.22 | ||
420-12 | C20砼翼墙墙身 | m3 | 11.41 | ||
420-20 | 沉降缝(沥青麻絮) | m2 | 44.87 | ||
420-21 | 台板填充(油毛毡) | m2 | 24.96 | ||
420-22 | 防腐层(沥青) | m2 | 55.87 | ||
清单 第 400 章合计 人民币 |
工程量清单 | |||||||
合 同 段: 石门镇镇南片区外环线道路及配套(溪底至护居山联网公路)建设工程 | 货币单位: 人民币 元 | ||||||
清单 第600章 交通安全设施 | |||||||
细目号 | 细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602 | 护栏 | ||||||
602-13 | Φ200mm#654花岗岩警示柱,H=750mm | 根 | 177 | ||||
604 | 道路交通标志 | ||||||
604-1 | 单柱式交通标志 | ||||||
604-1-1 | Φ76单立柱〇600铝合金面板限速标志牌(含挖填弃方、〇600铝合金面板,Φ76钢管立柱、C20砼基础、碎石垫层、预埋筋、加劲肋、法兰盘等其余附属零配件) | 个 | 1 | ||||
604-1-2 | Φ100单立柱⚪1840*580铝合金面板路名牌标志牌(含挖填弃方、⚪1840*580铝合金面板、Φ100钢管立柱、C25砼基础、碎石垫层、预埋筋、加劲肋、法兰盘等其余附属零配件) | 个 | 1 | ||||
604-5 | 单悬臂式交通标志 | ||||||
604-5-1 | Φ219单悬臂立柱⚪3000*1800铝合金面板指路标志牌(含挖填弃方、⚪3000*1800铝合金面板、Φ219钢管立柱、C20砼基础、预埋筋、法兰盘、加劲肋、等其余附属零配件) | 个 | 1 | ||||
605 | 道路交通标线 | ||||||
605-1 | 热熔型涂料路面标线 | ||||||
605-1-1 | 普通型 | ||||||
605-1-1-1 | 纵向车道边缘线(线宽10cm,线厚1.5mm) | m2 | 160 | ||||
605-1-1-2 | 纵向可跨越对向车道分界线(黄虚线,线宽10cm,线厚2.5mm) | m2 | 28.4 | ||||
605-1-1-3 | 纵向不可跨越对向车道分界线(黄实线,线宽10cm,线厚1.5mm) | m2 | 4 | ||||
605-1-1-4 | 导向箭头(按国标) | 个 | 1 | ||||
605-1-1-5 | 减速让行标志(按国标) | 个 | 1 | ||||
605-1-1-6 | 停止线(线宽20cm,线厚1.5mm) | m2 | 0.9 | ||||
605-1-1-7 | 人行横道线(线宽40cm,线厚2.5mm) | m2 | 28.6 | ||||
清单 第 600 章合计 人民币 | |||||||
工程量清单 | |||||||
合 同 段: 石门镇镇南片区外环线道路及配套(溪底至护居山联网公路)建设工程 | 货币单位: 人民币 元 | ||||||
清单 第 800 章 管理、养护设施 | |||||||
细目号 | 细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807 | 供配电照明系统 | ||||||
807-4 | (配电)控制箱、柜 | ||||||
807-4-1 | 路灯控制柜(具体详见施工系统图) | 台 | 1 | ||||
807-8 | 路灯 | ||||||
807-8-5 | H=10m单臂路灯(防盗检修口,LED60W,绝缘穿刺线夹、接线端子、熔断器、配灯具及其附件、C20钢筋混凝土基础、挖填弃方) | 套 | 9 | ||||
807-8-6 | H=8m单臂路灯(防盗检修口,LED60W,绝缘穿刺线夹、接线端子、熔断器、配灯具及其附件、C20钢筋混凝土基础、挖填弃方) | 套 | 21 | ||||
807-8-7 | H=15m中杆灯(防盗检修口,3*150W,绝缘穿刺线夹、接线端子、熔断器、配灯具及其附件、C20钢筋混凝土基础、挖填弃方) | 套 | 1 | ||||
809 | 管道工程 | ||||||
809-1 | 铺设管道 | ||||||
809-1-1 | 铺设塑料管 | ||||||
809-1-1-1 | 8根HPVC110*6000 SN8双壁波纹管(含HPVC110*6000 SN8双壁波纹管、370*690 C20砼包封、挖填弃方) | m | 519.25 | ||||
809-1-1-2 | 8根HPVC100*5SN20实壁通信管(含HPVC100*5SN20实壁管、350*650 C20砼包封、挖填弃方) | m | 363.25 | ||||
809-1-1-3 | 铺设2根PE63塑料管电力管线(含PE63塑料管、276*163C20砼包封、挖填弃方) | m | 1439 | ||||
809-1-2 | 铺设镀锌钢管 | ||||||
809-1-2-1 | 铺设4根Dg80钢管电力管线(含Dg80钢管、310*310 C20砼包封、挖填弃方) | m | 69.25 | ||||
809-5 | 人(手)孔 | ||||||
809-5-1 | 人孔 | ||||||
809-5-1-1 | 800*800*1220通信管砖砌井(含挖填弃方) | 座 | 35 | ||||
809-5-2 | 手孔 | ||||||
809-5-2-1 | 400*400*900路灯手孔井(含挖填弃方) | 座 | 7 | ||||
809-6 | 电缆 | ||||||
809-6-1 | 电力电缆 | ||||||
809-6-1-1 | YJV-0.6/1-5*6电缆 | m | 2878 | ||||
809-6-1-2 | YJV-0.6/1-5*25电缆 | m | 341 | ||||
809-6-1-3 | YJV22-8.7/15KV-3*95m㎡(10KV电源电缆) | m | 300 | ||||
清单 第 800 章合计 人民币 |
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5.3.2 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 |||||
合 同 段: 石门镇镇南片区外环线道路及配套(溪底至护居山联网公路)建设工程 | 货币单位: 人民币 元 | ||||
清单 第 800 章 管理、养护设施 |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1 | H=10m单臂路灯(LED60W) | 套 | 9 | ||
2 | H=15m中杆灯(3*150W) | 套 | 1 | ||
3 | 路灯控制柜 | 套 | 1 | ||
4 | H=8m单臂路灯(LED60W) | 套 | 21 | ||
合计 人民币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目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缺陷责任期 | 1.1.4.5 |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 |
2 | 逾期交工违约金 | 11.5 | 1000 元/天 | |
3 |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 11.5 | 10 %签约合同价 | |
4 | 提前交工的奖金 | 11.6 | / 元/天 | |
5 |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 11.6 | / %签约合同价 | |
6 |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 16.1 | 本项目不适用 | |
7 | 开工预付款金额 | 17.2.1 | 10%签约合同价 | |
8 | 材料预付款比例 | 17.2.1 | 无 | |
9 |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 17.3.3(1) | 最低支付款限额为50万元; | |
10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 17.3.3(2) | 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加手续费 | |
11 | 质量保证金百分比 | 17.4.1 | 月支付额的10% | |
12 | 质量保证金限额 | 17.4.1 | 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5%。 | |
13 | 保修期 | 19.7 |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用 途 | 面积(m2) | 需用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 用地位置 | ||||||
用 途 | 菜地 | 水田 | 旱地 | 果园 | 荒地 | 需用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 桩号 | 左侧 (m) | 右侧(m) |
一、临时工程 | |||||||||
1.便道 | |||||||||
2.便桥 | |||||||||
3.…… | |||||||||
…… | |||||||||
二、生产及生活临时设施 | |||||||||
1.临时住房 | |||||||||
2.办公等公用房屋 | |||||||||
3.料库 | |||||||||
4.预制场 | |||||||||
…… | |||||||||
租用面积合计 |
用电位置 | 计划用电数量 (kW•h) | 用 途 | 需用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 备注 | |
桩号 | 左或右 (m) | 计划用电数量 (kW•h) | 用 途 | 需用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 备注 |
从开工月算起的时间 (月) | 投标人的估算 | ||||
从开工月算起的时间 (月) | 分期 | 累计 | |||
从开工月算起的时间 (月) | 金额(元) | (%) | 金额(元) | (%) | |
第一次开工预付款 | |||||
1~3 | |||||
4~6 | |||||
7~9 | |||||
10~12 | |||||
13~15 | |||||
…… | |||||
…… | |||||
缺陷责任期 | |||||
小计 | 100.00 | ||||
投标价: | |||||
说 明 |
拟为承包本标段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以框图方式表示。 |
说明: |
分包人名称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
营业执照号码 | 资质等级 | ||
拟分包的工程项目 | 主要内容 | 预计造价(万元) | 已经做过的类似工程 |
注: 本栏应写明分包人以往做过的类似工程,包括工程名称、地点、造价、工期、交工年份和其他发包人与总监理人的姓名和地址 若无分包,则投标人应填写无。 | |||
注: 本栏应写明分包人以往做过的类似工程,包括工程名称、地点、造价、工期、交工年份和其他发包人与总监理人的姓名和地址 若无分包,则投标人应填写无。 | |||
注: 本栏应写明分包人以往做过的类似工程,包括工程名称、地点、造价、工期、交工年份和其他发包人与总监理人的姓名和地址 若无分包,则投标人应填写无。 | |||
注: 本栏应写明分包人以往做过的类似工程,包括工程名称、地点、造价、工期、交工年份和其他发包人与总监理人的姓名和地址 若无分包,则投标人应填写无。 | |||
注: 本栏应写明分包人以往做过的类似工程,包括工程名称、地点、造价、工期、交工年份和其他发包人与总监理人的姓名和地址 若无分包,则投标人应填写无。 | |||
注: 本栏应写明分包人以往做过的类似工程,包括工程名称、地点、造价、工期、交工年份和其他发包人与总监理人的姓名和地址 若无分包,则投标人应填写无。 | |||
注: 本栏应写明分包人以往做过的类似工程,包括工程名称、地点、造价、工期、交工年份和其他发包人与总监理人的姓名和地址 若无分包,则投标人应填写无。 | |||
注: 本栏应写明分包人以往做过的类似工程,包括工程名称、地点、造价、工期、交工年份和其他发包人与总监理人的姓名和地址 若无分包,则投标人应填写无。 | |||
注: 本栏应写明分包人以往做过的类似工程,包括工程名称、地点、造价、工期、交工年份和其他发包人与总监理人的姓名和地址 若无分包,则投标人应填写无。 | |||
注: 本栏应写明分包人以往做过的类似工程,包括工程名称、地点、造价、工期、交工年份和其他发包人与总监理人的姓名和地址 若无分包,则投标人应填写无。 | |||
分包值合计(万元)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电子邮件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 | |||||||
备注 |
以框图方式表示 |
说明 |
姓名 | 年龄 | 专业 | |||||
职称 | 公司单位 职 务 | 拟在本标段 工程担任职务 | |||||
毕业学校 |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学制 年 | ||||||
经 历 | |||||||
年~ 年 | 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 | 担任何职 | 发包人及 联系电话 | ||||
获奖情况 | |||||||
目前任职 项目情况 | 项目名称 | ||||||
目前任职 项目情况 | 担任职位 | ||||||
目前任职 项目情况 | 可以调离日期 | ||||||
备 注 |
姓名 | 年龄 | 专业 | |||||
职称 | 公司单位 职 务 | 拟在本标段 工程担任职务 | |||||
毕业学校 |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学制 年 | ||||||
经 历 | |||||||
年~ 年 | 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 | 担任何职 | 发包人及 联系电话 | ||||
获奖情况 | |||||||
目前任职 项目情况 | 项目名称 | ||||||
目前任职 项目情况 | 担任职位 | ||||||
目前任职 项目情况 | 可以调离日期 | ||||||
备 注 |
项目或指标 | 单 位 | 1 | 2 | 3 |
路线名称 | ||||
起讫桩号(标段) | ||||
养护里程 | km | |||
公路等级/行车道数 | ||||
路面类型 | ||||
路面宽度 | m | |||
桥梁 | m/座 | |||
隧道 | m/座 | |||
交通流量 | 辆 | |||
养护质量(好路率或MQI) | % | |||
…………… | ||||
合同总价 | 万元 | |||
承包期限 | 年、月 | |||
发包人(主管部门) | ||||
…………… | ||||
备 注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开工日期 | |
计划交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养护工程质量要求 | |
项目经理 | |
项目总工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项 目 | 投标人情况说明 |
投 标 人 应 如 实 填 写 下 列 内 容 | |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下列内容: 2020年7月1日以来,有无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改委三部门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被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 2、2018年7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工程建设领域中,有无行贿受贿行为构成或未构成犯罪的。 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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