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电信鄞州分公司2023年“花为春礼,共享弥新”宁波首家华为千坪店未来智慧生活馆开业活动执行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itcc-zj23ct0302040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联系人汤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晓楠1575782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6
公告正文
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名称:中国电信鄞州分公司2023年“花为春礼,共享弥新”宁波首家华为千坪店未来智慧生活馆开业活动执行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创建时间日期:2023-06-15 10:42:00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2023-06-16 08:30:00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23-06-19 17:30:00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终止:
比选文件标包: 中国电信鄞州分公司2023年“花为春礼,共享弥新”宁波首家华为千坪店未来智慧生活馆开业活动执行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标包内容:

标包名称:中国电信鄞州分公司2023年“花为春礼,共享弥新”宁波首家华为千坪店未来智慧生活馆开业活动执行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标包内容说明: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鄞州分公司2023年“花为春礼,共享弥新”宁波首家华为千坪店未来智慧生活馆开业活动执行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ITCC-ZJ23CT0302040),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鄞州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宁波首家华为千坪店,未来智慧生活馆开业活动落地搭建及执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执行期间的落地活动搭建支撑等服务。项目预算15万元(含税)。
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其他行政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相关服务。
1.3服务地点:浙江宁波(比选人指定地点)。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5万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在国内至少具备一个类似服务项目案例。参选人须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2.1.5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6月2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2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2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19日,每日8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将以下资料发送至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胡晓楠huxiaonan.zgtj@chinaccs.cn)购买比选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比选文件资料费汇款凭证。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资料费汇入以下账户(不接收现金,注明“公司简称+ZJ23CT0302040”):
户名: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 6232593799000087562
开户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4.5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 2023年6月26日14时3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12B07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鄞州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和义路96号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1号院1号楼
邮    编:315000
邮    编:100079
联 系 人:汤老师
联 系 人:李峰 胡晓楠 邓淑文 柯玲丽
电    话:15381378865
电    话:15757821930(李峰)
          19906812006(胡晓楠)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lifeng3.zgtj@chinaccs.cn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    号:6232593799000087562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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