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光明区文化馆2024年度全民艺术普及成果展演采购结果公告
金额
14.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光明区文化馆2024年度全民艺术普及成果展演采购结果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和体育中心财务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的通知》(深光公文体〔2024〕7号) 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一、项目名称:光明区文化馆2024年度全民艺术普及成果展演二、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三、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悦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中标金额:149080元
五、项目内容:
(一)项目要求:为更好的展现本年度培训成果,拟于12月(具
体时间待定)举办光明区文化馆2024年度全民艺术普及成果展演。本项目分别为舞台展演及静态展览两个部分。
(二)主要服务内容:
1.舞台展演(1场)服务要求:
(1)舞台:配备文艺演出所需的设施设备,含舞台造型设计制作及安装、舞台布置、背景设计制作及安装(含舞台整体设计及LED屏等),且演出时长不少于90分钟;
(2)灯光:需配备全彩LED帕灯20台或以上、光束灯16台或以上、切割灯16台或以上;
(3)其他:根据具体节目配备胸麦、电容麦、提供LED屏素材、暖场音乐等;
(4)人员要求:执行导演1名、主持人1名、驻点人员1名,根据灯光音响数量配置相关的操作人员和专业演出化妆团队;
(5)摄录要求:配备三台机位高清专业级摄影机,成片视频(1080p以上MP4格式),并制作1分钟左右短视频(并于24小时内交予主办方)。每个节目单独剪辑,还需加活动主题字幕、活动花絮及节目名称、表演者等相关字幕。演出现场需配备照片直播服务(并于24小时内将所拍照片原图交予主办方)。
2.静态展览(1场,室内)服务要求:
(1)配备完成展览所需的设施,展板、展线等,安排专人完成布展、撤展及作品安全保障工作;
(2)展期不少于两个月。
3.物料制作要求:设计、制作符合主题的演出节目单(不少于600份),主题展览的背景和前言等印刷,制作展品画册(不少于100份);参演和参展证书(数量待定)等。
六、其他内容:
(一)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二)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和体育中心
(三)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振明路9号A座204室
(四)联系电话:0755-21385393
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和体育中心
2024年11月7日
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和体育中心财务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的通知》(深光公文体〔2024〕7号) 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一、项目名称:光明区文化馆2024年度全民艺术普及成果展演二、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三、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悦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中标金额:149080元
五、项目内容:
(一)项目要求:为更好的展现本年度培训成果,拟于12月(具
体时间待定)举办光明区文化馆2024年度全民艺术普及成果展演。本项目分别为舞台展演及静态展览两个部分。
(二)主要服务内容:
1.舞台展演(1场)服务要求:
(1)舞台:配备文艺演出所需的设施设备,含舞台造型设计制作及安装、舞台布置、背景设计制作及安装(含舞台整体设计及LED屏等),且演出时长不少于90分钟;
(2)灯光:需配备全彩LED帕灯20台或以上、光束灯16台或以上、切割灯16台或以上;
(3)其他:根据具体节目配备胸麦、电容麦、提供LED屏素材、暖场音乐等;
(4)人员要求:执行导演1名、主持人1名、驻点人员1名,根据灯光音响数量配置相关的操作人员和专业演出化妆团队;
(5)摄录要求:配备三台机位高清专业级摄影机,成片视频(1080p以上MP4格式),并制作1分钟左右短视频(并于24小时内交予主办方)。每个节目单独剪辑,还需加活动主题字幕、活动花絮及节目名称、表演者等相关字幕。演出现场需配备照片直播服务(并于24小时内将所拍照片原图交予主办方)。
2.静态展览(1场,室内)服务要求:
(1)配备完成展览所需的设施,展板、展线等,安排专人完成布展、撤展及作品安全保障工作;
(2)展期不少于两个月。
3.物料制作要求:设计、制作符合主题的演出节目单(不少于600份),主题展览的背景和前言等印刷,制作展品画册(不少于100份);参演和参展证书(数量待定)等。
六、其他内容:
(一)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二)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和体育中心
(三)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振明路9号A座204室
(四)联系电话:0755-21385393
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和体育中心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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