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建工建工总承包]建工总承包安庆建投(第二公司)安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一期)项目无人机机库、停机坪及跑道工程钢结构专业分包工程标段1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9/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承包分公司对建工总承包安庆建投(第二公司)安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一期)项目无人机机库、停机坪及跑道工程钢结构专业分包工程标段1进行招标, 并于2024-09-03 09:0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 |
特此公示 |
|
标段(包)编号:ACEG-202408770001001 | |
标段(包)名称:建工总承包安庆建投(第二公司)安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一期)项目无人机机库、停机坪及跑道工程钢结构专业分包工程标段1 | |
招标人:安徽建工皖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皖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公示期限:2024-9-3起至2024-9-6 异议申诉 供应商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在本招标结果公示期限之内,向安徽建工集团总承包公司提出,联系电话:0551-62861130;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在做出答复十五日内向安徽建工集团总承包公司纪委机关(综合室、纪检室)提出,联系电话:0551-62860890。 (一)投诉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被投诉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2、招标项目名称、编号; 3、投诉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 4、具体、明确的投诉请求; 5、提起投诉日期。 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诉文件资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 (二)虚假、恶意投诉责任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受理部门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安徽建工采购活动。 1、捏造或歪曲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 3、一年内两次投诉被查不属实; 4、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