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方兴湖公园基础设施完善和环境提升-道路、浮桥、垃圾桶等提升工程-中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03/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bbbgj00036
预算金额60.6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551-6622039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开标倒计时
天小时分钟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方兴湖公园基础设施完善和环境提升-道路、浮桥、垃圾桶等提升工程
项目法人:合肥印象滨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地址:合肥市包河区
立项批文名称:关于方兴湖公园基础设施完善和环境提升项目立项的批复项目审批单位: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部门: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建立时间:2022-03-11 11:02:16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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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兴湖公园基础设施完善和环境提升-道路、浮桥、垃圾桶等提升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网上招投标)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受合肥印象滨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方兴湖公园基础设施完善和环境提升-道路、浮桥、垃圾桶等提升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2BBBGJ00036

2.项目名称:方兴湖公园基础设施完善和环境提升-道路、浮桥、垃圾桶等提升工程

3.项目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4.项目单位:合肥印象滨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方兴湖公园基础设施完善和环境提升-道路、浮桥、垃圾桶等提升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7.项目预算:60.6 万元

8.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9.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业绩:无;
4、项目经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6、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7、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 3年, 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串通投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或在线修复审核通过之日起满一年的,不受三年期限限制;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投标人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03月12日00:00至2022年03月17日24:00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获取方式:(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谈判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谈判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1款规定的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谈判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谈判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0391。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2年03月21日14时00分

2.谈判地点: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3楼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2年03月21日 14:00

六、联系方法

(一)委托单位:合肥印象滨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环巢湖大道1号

联系人:黄工

电话:0551-63663272

(二)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66220391

传真:/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ggzy.hefei.gov.cn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y.ahggzyjy.com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2.投标人应合理安排谈判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谈判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3.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谈判现场。本项目谈判不设多轮报价,报价表格式中的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并作为定标和签订合同的依据。
4.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八、保证金账户(选择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标段简称:1标段

徽商银行

户名: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223017910151000002017820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滨湖支行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方兴湖公园基础设施完善和环境提升-道路、浮桥、垃圾桶等提升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方兴湖公园基础设施完善和环境提升-道路、浮桥、垃圾桶等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2022BBBGJ00036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03月21日

方兴湖公园基础设施完善和环境提升-道路、浮桥、垃圾桶等提升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徽蓝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天堰社区顶门岗组100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拾玖万贰仟元整(¥292000 元)

质量:合格

工期:30天

备注说明: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合肥给力环保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商城17号楼333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 元)

质量:合格

工期:30天

备注说明: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方兴湖公园基础设施完善和环境提升-道路、浮桥、垃圾桶等提升工程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印象滨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环巢湖大道1号

联系人: 黄工

联系方式:0551-6366327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项目负责人:王寅琦联系电话:0551-66220391

公示期:2022年03月21日至2022年03月2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联系电话:0551-66220386。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国,联系电话:0551-63357536、63357427【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21日

附件: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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