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JG2024-0375]西区智造科创园(高清光学显示芯片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项目
金额
106.6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3-440116-04-01-996006
预算金额106.65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开投穗港科创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天行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车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0
公告正文
西区智造科创园(高清光学显示芯片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项目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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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303-440116-04-01-996006 | ||
投资项目名称 | 西区智造科创园(高清光学显示芯片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西区智造科创园(高清光学显示芯片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西区智造科创园(高清光学显示芯片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保税区东涌路21号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规划可建设用地17129.00㎡,规划总建筑面积51070.00㎡,其中计容面积43780.00㎡(其中厂房38780.00㎡、研发5000.00㎡),不计容建筑面积7290.00㎡(其中架空连廊850.00㎡、地下停车库6440.00㎡),以及室外停车场、广场道路及绿地等,最大单体建筑高度为54m,最终建设规模以有关部门审批通过的方案为准。 | ||
招标内容 | 依据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检测和监测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施工及验收阶段相关的第三方检测和监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沉降监测、高支模监测、建筑材料检测、园林绿化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门窗幕墙检测、(建筑智能、防雷、消防检测)、建筑环境检测、(道路、管道检测)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必须检测、监测的项目。具体根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单位需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开通基坑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能力及经验。 (2)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和建筑物主体沉降观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竣工验收和在城建档案馆备案。 (3)在进行检测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代建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4)因按相关规定须与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传输报送检测数据信息的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5)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所进行的协调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如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6)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方案》、《监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如需要)。 (7)负责检测和监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管理要求。 (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方案、监测方案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竣工验收要求。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06.6549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材料检测、园林绿化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门窗幕墙检测、(建筑智能、防雷、消防检测)、建筑环境检测、(道路、管道检测)),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建筑节能、道路工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分工内容为准。持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具备的相应资质应与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分工内容一致。 3.3.2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主体沉降监测、高支模监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CMA证书内的检测或监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或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分工内容为准。 3.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意一种①、②、③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由承接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且承接监测任务的单位资质应满足要求,具体分工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分工内容为准。 (2)以上相关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布的建办质函〔2023〕10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设置。 3.4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5投标登记前,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或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检测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3.6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7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两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或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或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其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单位。 (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按要求签署盖章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检测机构资质以承接检测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以对应承接检测、监测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勘察资质以承接监测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联合体应满足以上本公告第3.3点的要求。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3.9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登记(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4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月19日 17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2月20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2月20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指引。 |
开标时间 | 2024年2月20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开投穗港科创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保盈大道45号302房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20-31604469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天行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97号514房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车工 | 联系电话 | 020-31604261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开投穗港科创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31604469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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