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竹丝湖成鱼捕捞和鱼获竞卖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2/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俞芳芳0553-253501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保护生态平衡,无为市牛埠镇人民政府现对【2024年竹丝湖成鱼捕捞和鱼获竞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的和价格
(一)捕售一并打包,均由中标方负责实施,捕鱼成本折算计入鱼的竞卖底价。
(二)捕捞要求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保证作业安全,捕捞作业及捕捞期间生活中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与发包方无关,责任由中标方全部承担。捕捞网具选用和捕捞方式按发包方要求执行,鲜鱼起获地点和时间按发包方要求。起获鱼种:须抓大放小,白鲢1.5公斤以上、花鲢1.5公斤以上、草鱼2公斤以上、鲤鱼1公斤以上。其它肉食杂鱼应捕尽捕。中标方未经发包方计量计价,私自发送鱼获,全额扣除保证金,并按实际照价赔付。
(三)鱼获竞卖
1. 竞卖底价。白鲢:4.4元/公斤,花鲢:10元/公斤,草鱼:10元/公斤,鳊鱼9元/公斤,鳡鱼12元/公斤,翘嘴:20元/公斤(0.5公斤及以上)、12元/公斤(0.5公斤以下)【以上均含捕捞成本】。
2. 其他鱼类。鲫鱼、鲤鱼、乌鱼、鲶鱼等其它杂鱼,按捕捞日前三日无为农贸市场平均价作为售卖价,出售总额发包方和中标方按照6.5:3.5分成,中标方分成部分包含捕捞成本。
3. 清运要求。中标方自行组织运输,鲜鱼起获日起2日内清运完成,中标方需当场向发标方付清当日鱼款后方可运走销售。
二、投标人条件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渔业捕捞业务的企业。
三、投标文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果不是企业法人,需提供企业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以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 项目报价单。报价单请用模板,内容需填写完整;
4. 保证金付款回单,回单上缴款人名称应与投标公司名称保持一致。
四、定标方式
各投标人将投标资料装在密封袋里,统一时间开启,各类鱼价不得低于竞卖底价,报价中有一项低于竞卖底价则投标无效。以花鲢鱼报价作为竞标价,花鲢鱼报价最高者为中标方;若花鲢鱼报价相同,则以0.5公斤及以上翘嘴鱼报价高者为中标方。
五、招标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4年12月3日上午8:00至2024年12月9日下午16:30。
2. 投标文件投递地点:无为市牛埠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10日上午9:00
地点:无为市牛埠镇人民政府
七、保证金及开户信息
保证金功能,一是合同签订前作为中标方按期如约签订合同并履行的保证。二是合同生效后若中标方有违约行为,保证金予以扣除。
1. 保证金:人民币¥30万(叁拾万元整)。
投标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交款至无为市牛埠镇人民政府账户,个人缴纳不予认可。
2. 财政账户开户信息
开户名称:无为市牛埠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无为市农行牛埠支行
帐号:12154501040008469
3. 保证金处理
(1)中标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合同签订前如非招标方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与招标方签订合同,招标方有权扣除中标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有权取消该中标方的中标资格。
(2)双方签订合同后,中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因中标方违约行为,招标方扣除保证金并追究违约责任。
(3)中标方发生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招标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将标的进行重新公告。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中标方不得报名参加投标。
(4)中标人的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予以退还;未竞得本标的的中标方且不存在以上扣除保证金行为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及时退还。
八、其他
1. 若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则本次招标流标。
2. 若已提交投标资料,但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到现场,投标同样有效;
3. 相关信息应填写完整清晰,盖公司公章后方为有效投标文件,手续不全的、未响应招标文件的、资质不符的等均作无效标处理。
九、与标的相关的其他条件
1. 投标方已对标的有关情况和现状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招标方无关。
2. 捕售时间为自中标方中标后至2025年1月20日止。中标方须以牛埠镇竹丝湖水域现状进行赶网等方式进行捕捞作业,水域水位必须保持在9.0米至10.0米。
3. 中标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自觉维护竹丝湖水域环境,自觉保护竹丝湖渔业资源,杜绝采取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行为,无条件接受招标方及渔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4. 如招标方发现中标方采取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式进行非法捕捞的,招标方有权单方解除《2024年竹丝湖成鱼捕捞和鱼获竞卖项目合同》,没收中标方非法捕捞设施、设备,并追究中标方的相关违约责任,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中标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且招标方不予退还中标方的保证金。
5. 中标方自行准备捕捞作业工具,配备捕捞人员,在捕捞过程中一切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与招标方无关。
6. 中标方必须在规定的捕捞时间内自行捕捞;捕捞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风险与责任由中标方承担和负责,与招标方无关。
7. 中标方在合同履行期内,因违反法律规定被相关部门取消捕捞资格或因其他自身原因不能进行捕捞,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在约定捕捞期间,镇政府全程参与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违约违法现象有权立即制止,终止合同。
8. 中标方须保护竹丝湖水域水质,不得在合同期内向湖内投放饲料等可能影响水质的物料和药品,如因不正当捕捞行为导致水质污染,招标方有权要求中标方立即停止实施捕捞作业,且有权单方解除《2024年竹丝湖成鱼捕捞和鱼获竞卖项目合同》,并追究中标方的违约责任。
9. 中标方须保证竹丝湖水面的清洁和涉及路面的清洁。作业过程中要小心谨慎,不能发生大规模死鱼,如出现少量的死鱼要及时打捞清运,发生费用由中标方负责。涉及的路面在作业过程中,如果产生污物要及时冲洗,确保捕捞期间竹丝湖周边安全和环境的卫生。
10. 捕捞期满后,中标方须停止在竹丝湖水域范围内渔业捕捞作业,并自期满后立即撤走渔船、网具及其他相关设施,否则,视同中标方自动放弃相关设施、设备所有权,招标方有权自行处置,中标方不得要求进行补偿;捕捞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方须按招标方要求完成对湖面垃圾杂物等清理工作,并通过招标方验收。
11. 投标方对拟定的公告内容已全面了解,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12. 本公告中招标方按约定单方解除合同时,自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中标方指定的签收地点,无论中标方是否签收,视为通知已到达。
十、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为市牛埠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俞芳芳
联系电话:0553-2535014
 
附件: 2024年竹丝湖成鱼捕捞和鱼获竞卖项目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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