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110千伏变电站、10千伏配电设备及输、配电线路运维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3 07:3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110千伏变电站、10千伏配电设备及输、配电线路运维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现委托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110千伏变电站、10千伏配电设备及输、配电线路运维服务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4-009
2.3招标范围:负责110千伏变电站、10千伏配电设备及输、配电线路运维服务,运维范围:
1)五座110千伏变电站;每座变电站包含:110千伏电压等级的7个GIS间隔、2台110千伏电压等级变压器(容量均为63MVA)、48面10千伏馈线柜、交直流系统2套,站用变,电容器,电抗器,SVG,通信电源屏,调度数据专网屏、继电保护屏等所有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
2)60座10千伏开闭所:每座开闭所包括20面10千伏开关柜,以及交直流系统屏、GPS对时屏等的所有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
3)42座10千伏环网柜:高低压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
4)110千伏架空线路及电缆线路总长33公里、10千伏配电线路及架空线路总长322公里的日常巡视运维、抢修、试验服务。
5)提供合同期内7*24小时,全年365天驻场运维服务,半小时内到达现场。注:需满足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6)提供上述所有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含倒闸操作)、维护(站内清扫;隐患排查、治理;缺陷统计、缺陷处理等)、配合调度管理工作、应急保电、防汛应急值班、技术支援、设备管理、台账编写,各类协调等其它服务。
2.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5服务质量要求:
(1)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及要求。
(2)因服务人员原因造成的系统和设备重大故障而影听正常运行的事故为零。
(3)设备故障报修响应严格按照招标人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
2.6服务期限:自运维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7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安全文明生产,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确保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的安全目标。具体目标:
(1)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电网和设备事故。
(2)不发生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严防轻伤事故。
(3)不发生机械设备事故和人为责任的设备事故。
(4)不发生火灾事故。
(5)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6)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7)不发生信息安全事件。
(8)不发生对业主单位造成影响的安全稳定事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能力和信誉,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取得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叁级、承修叁级、承试叁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需提供“信用能源”网站(http://www.creditenergy.gov.cn/)信用公示中许可信息查询页截图。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高压电工证,同时具有电力相关专业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6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年02月04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3)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
3.5其他要求:
(1)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10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5日9时00分至2024年02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0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恒信咨询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兴瑞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QB-2#东单元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371-68682573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倩倩、李月晓、田亚亚
联系电话:0371-55131206
监督部门:河南航空港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投诉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塔6楼
投诉电话:0371-56567495
邮箱:gongyongshiyejubao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