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经营项目招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7/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商条件
本项目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经营项目已获批准,出租人为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现公开邀请意向承租人参加本项目的商谈招商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商范围
2.1 本次招商内容主要为服务区餐厅、档口、商超及适合服务区经营的其他业态,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2.2条表列内容。
2.2 本次招商共划分为 15个合同包,具体情况见下表:
合同包 | 项目地点 | 招商业态 | 方向 | 面积(㎡) |
01 | 四平服务区超市 | 商超 | 长春方向 | 220 |
沈阳方向 | 220 | |||
02 | 四平服务区餐厅 | 自助餐厅 | 长春方向 | 295 |
沈阳方向 | 295 | |||
03 | 四平服务区01档口 | 不限 | 长春方向 | 33 |
沈阳方向 | 33 | |||
04 | 四平服务区02档口 | 不限 | 长春方向 | 54 |
沈阳方向 | 54 | |||
05 | 四平服务区03档口 | 不限 | 长春方向 | 55 |
沈阳方向 | 55 | |||
06 | 四平服务区04档口 | 不限 | 长春方向 | 102 |
沈阳方向 | 102 | |||
07 | 四平服务区06档口 | 不限 | 长春方向 | 52 |
沈阳方向 | 52 | |||
08 | 四平服务区07档口 | 不限 | 长春方向 | 8 |
沈阳方向 | 8 | |||
09 | 四平服务区08档口 | 不限 | 长春方向 | 22 |
沈阳方向 | 22 | |||
10 | 蛟河活渔村阳光房 | 不限 | 长春方向 | 3069 |
11 | 延吉民俗村1号楼 | 不限 | 长春方向 | 1993 |
12 | 延吉民俗村2号楼 | 不限 | 长春方向 | 658 |
13 | 延吉民俗村3号楼 | 不限 | 长春方向 | 807 |
14 | 延吉民俗村4号楼 | 不限 | 长春方向 | 1484 |
15 | 延吉民俗村5号楼 | 不限 | 长春方向 | 700 |
注:
1、 意向承租人可同时参加多个合同包的商谈,且允许在多个合同包成交。
2、 表中所列面积为合同包的大致规模,仅供参考。
2.3 经营要求
2.3.1 经营期限内,除道路封闭外,承租人必须提供公众服务保障,不允许无故停业。
2.3.2 承租人同意接受出租人统一管理:
(1)统一营业额管理:承租人接受服务区公司采用统一营业额管理方式对其经营业态进行管理和对营业额的监管。承租人按出租人统一营业额管理要求办理经营专用银行账户,并购买相应收银软件及设备(约3500元/套)。
(2)统一形象管理:承租人经营场地和人员服务,包括店面形象、服务人员着装、服务行为标准等须按服务区公司统一标准管理。承租人按照出租人设计并选择出租人指定供货商和施工单位进行部分装饰装修(主要为牌匾、发光标志、遮阳棚、玻璃贴、货架、吧台等),所涉费用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店员着装于指定单位采购(约2000元/套)。承租人须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入场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承租人按出租人要求完成店面统一形象打造后,出租人全额返还承租人的入场保证金。否则,出租人有权扣除承租人的入场保证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3)统一售价管理:承租人接受出租人对经营售价的统一管理,经营售价应符合出租人规定的售价适用区间。
2.3.3 店面装修
承租人应保证店面装修的高品质和高投入,并充分符合出租人对经营形象的品质要求。承租人店面装修设计图和装修方案在获得出租人认可后方可实施。承租人在装修设计施工过程中与出租人发生的分歧,应积极协商解决。如发生承租人恶意抵抗出租人意见或管理的情况,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3.意向承租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3.1 意向承租人所有制形式不限。
3.2 意向承租人在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本次商谈招商之日止)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 与出租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招商。
3.4 拒绝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仅适用于公司形式的意向承租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意向承租人。
4.报名事宜
4.1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0日,每日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16时30分。
4.2 报名邮箱:11456153@qq.com。
4.3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姜德超、程源;0431-84683821、84683816。
4.4 凡有意参加商谈的意向承租人,应将加盖单位公章(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时,无须盖章,应由其本人签字)的下列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并及时告知报名联系人。
4.4.1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本人无需委托书)。
4.4.2 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无被授权人,不须提供)。
4.4.3 营业执照(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时,不须提供)。
4.4.4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仅适用于公司形式的意向承租人)。
4.4.5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仅适用于公司形式的意向承租人)的查询网页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仅适用于公司形式的意向承租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网页截图。
4.4.6 报名表(见附件1)。
5.商谈
招商代理机构按照意向承租人报名表中的联系方式,于2023年7月21日通知意向承租人的报名审核结果,并向通过报名审核的意向承租人发送“商谈须知”。通过报名审核的意向承租人应于收到“商谈须知”后按要求支付商谈保证金(商谈保证金为每合同包5000元,商谈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2023年7月24日16:30),并做好与出租人进行现场商谈的准备工作。
商谈顺序:按商谈保证金到账顺序确定,商谈时间于“商谈须知”中明确。
商谈地点:长春市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招商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商不收取招商代理服务费。
8.联系方式
出租人: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代理机构: 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浦东路1658号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沙路1555号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人:姜德超、程源
电 话:0431-85254077 电 话:0431-84683821、84683816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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