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州市长乐区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E3501820102100424001 (招标编号)的成溪花园(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闽发改备[2020]02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福州市长乐区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路天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成溪花园(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福北路东侧,首新路南侧,通溪路西侧;
2.3.工程建设规模:采用装配式建筑,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0205.75平方米(45.3亩),项目总建筑面积为81912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6041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为21500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公共服务配套、幼儿园、地下室、公用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
2.4投资总额:人民币51507.6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37216.51万元;;
2.5.招标类型:勘察及施工图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勘察[包含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后续阶段设计和施工期间的指导和现场配合及工程竣工验收等服务(本次招标不含方案及初步设计)。
2.6.2内容:本项目的勘察内容包括工程勘察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 强弱电工程、人防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含高低压配电房,不含电业局实施部分)、 给排水工程、环保降噪、智慧小区、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含 专业消防图纸)通讯、燃气、广电、红线内附属配套等房建市政工程(含化粪池、消 防水池、围墙、传达室等)及市政道路,专项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装修工程、 绿化景观工程(含深化)、智能化系统、幕墙工程、夜景灯光、标识导示、公共区域家具布置、交通组织专项、绿建节能专项等、管线接入建筑涉及的接驳设计、装配式建筑等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应评审、建筑产业化专项设计等各项专业深化工程以及配合 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设计内容等专业工程。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
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一家勘察单位只能与一家设计单位联合);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国家注
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
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投标人及其拟派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 号)中从业限的法人和自然人;
3.8. 根据闽建办科[2018]16号文,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实验室,并配备相应技术人员。2018 年 10月1日起,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不得参与勘察项目的投标;
3.9.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10.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3月1日至2021年 3月 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 00分至 12时 00分,下午 14时30 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长乐区首占新区财富中心1#1A楼7层)购买招标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 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 ② 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或 ③ 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80000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3月30日9时3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长乐区首占新区财富中心1#1A楼7-8层)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 ,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 / 。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 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 为37216.51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379.6847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 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
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 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 目)。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 )、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cl.fuebid.com/)及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郑和中路190号,邮编:350200;
电话:0591-62682999,传真:/;
联系人: 陈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路天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齐安路100号综合楼二楼201-210单元,邮编:350008;
电话:13950459184 传真:0591-83819956
联系人:黄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 ;
帐户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帐 号:35050161710709666888。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长乐区首占新区财富中心1#1A楼7-8层。
招投标监督机构: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点:长乐吴航路178号(原邮政大楼三楼)
监督电话:0591-2820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