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芜湖市湾沚区万福路(经三路-芜宣大道)工程、芜湖县通航路电缆管道(南湖路-机场三号路段)工程、芜湖市湾沚区和平路苏皖大市场段提升工程、芜湖市湾沚区城东安置房建设项目、芜湖市湾沚区时代路(水阳江路-滨湖大道)项目、芜湖市湾沚区新芜开发区汪溪路(北一路至北二路段)道路及排水工程竣工结算审价(一审、二审)简易发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2/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芜湖市湾沚区万福路(经三路-芜宣大道)工程、芜湖县通航路电缆管道(南湖路-机场三号路段)工程、芜湖市湾沚区和平路苏皖大市场段提升工程、芜湖市湾沚区城东安置房建设项目、芜湖市湾沚区时代路(水阳江路-滨湖大道)项目、芜湖市湾沚区新芜开发区汪溪路(北一路至北二路段)道路及排水工程一审及二审竣工结算审价,并于2024年12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芜湖市湾沚区万福路(经三路-芜宣大道)工程、芜湖县通航路电缆管道(南湖路-机场三号路段)工程、芜湖市湾沚区和平路苏皖大市场段提升工程、芜湖市湾沚区城东安置房建设项目、芜湖市湾沚区时代路(水阳江路-滨湖大道)项目、芜湖市湾沚区新芜开发区汪溪路(北一路至北二路段)道路及排水工程。
采购方式:现场摇号(公司摇号摇中项目后,该公司不得参与余下项目的摇号。即一家公司只能摇中一个项目)
收费方式:(1)基本收费费率:以项目收费标准表为基数*50%;(2)审核增减额收费费率:以项目收费标准表为基数*50%。
项目收费标准表
费率:‰
收费标准表(复审)
单位:元
二、采购需求: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作人员要依法审价和提供咨询服务,执行工程审价等相关工作纪律、保密和廉政规定,对工程审价等相关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不得利用参与审价承揽业务或谋取其他利益。
(二)在工程审价等相关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工程造价的相关法律法规、审价准则和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实施审价,对其审价结果的全面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1.受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自收到建设工程工程结算书之日起,按照委托合同完成审价咨询工作任务,一般应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审价报告,重大项目可酌情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0个工作日。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审价质量内部责任控制制度,加强对审价人员审价过程和审价质量动态控制,确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对审价结果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3.审价咨询机构审价人员在承办政府工程项目审价业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①参与审价项目的设计、招标代理、监理、预(决)算编制的;
②受建设单位委托参与审价项目跟踪审计和初审工作的;
③与被审价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
④二审后发现一审误差超过3%,要对一审进行相应的处罚:
⑤其他影响审价公正事项的。
具体回避单位如下:芜湖市湾沚区万福路(经三路-芜宣大道)工程(清单、控制价编制单位为安徽中润国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清单、控制价审核单位为安徽图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结算编制单位为安徽华匠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安徽新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芜湖县通航路电缆管道(南湖路-机场三号路段)工程(清单、控制价编制单位为芜湖明远集团公司湾沚区分公司;清单、控制价审核单位为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结算编制单位为芜湖明远集团有限公司湾沚区分公司 );芜湖市湾沚区和平路苏皖大市场段提升工程(清单、控制价编制单位为安徽江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建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单、控制价审核单位为芜湖皖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结算编制单位为芜湖伟嘉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芜湖伟捷建设有限公司);芜湖市湾沚区城东安置房建设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单位为安徽远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清单、控制价审核单位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安徽瑞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结算编制单位为中建四局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四局芜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芜湖县广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竣工结算审价(一审)单位为安徽筑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芜湖市湾沚区时代路(水阳江路-滨湖大道)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单位为安徽建兴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清单、控制价审核单位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安徽中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结算编制单位为安徽泰能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芜湖正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竣工结算审价(一审)单位为安徽中一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芜湖市湾沚区新芜开发区汪溪路(北一路至北二路段)道路及排水工程(清单、控制价编制单位为芜湖平泰建筑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清单、控制价审核单位为芜湖诚兴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安徽阳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结算编制单位为安徽国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竣工结算审价(一审)单位为芜湖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三)工程审价等相关服务项目完成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做到:
1.按时按要求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跟踪审价报告(月度、季度、年度)等造价审价成果文件,并加盖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并由执行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其造价审价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审价机关的质量检查。
2.及时移交工程审价等相关服务服务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并对电脑中的相关资料作删除处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审价资料和结果,并完成审价资料归档工作。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须保证联系电话的畅通,如有联系方式变更,应及时联系招标人;否则,后果自负。
(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应征机构为该人员缴纳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的社保证明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或电子证明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
1.相关政府网站查询的个人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窗口打印的缴费证明;
3.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4.在芜湖市范围内要有人员和办公场所。
(六)其他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无须提供,由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进场服务前核查人员配备情况,人员须按照要求配备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监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七)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电话联系代理机构;报名资料:①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或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包含报名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③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应征机构为该人员缴纳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的社保证明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或电子证明章,④安徽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2A及其以上的公司,网上截图加盖单位公章。采取现场核验
售价:获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 12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湾沚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湾石路行政四号楼二楼202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湾沚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湾石路行政四号楼二楼202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湾沚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行政四号楼二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工
电话:15655911255
采购人:芜湖市湾沚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2024年12月4日
芜湖市湾沚区万福路(经三路-芜宣大道)工程、芜湖县通航路电缆管道(南湖路-机场三号路段)工程、芜湖市湾沚区和平路苏皖大市场段提升工程、芜湖市湾沚区城东安置房建设项目、芜湖市湾沚区时代路(水阳江路-滨湖大道)项目、芜湖市湾沚区新芜开发区汪溪路(北一路至北二路段)道路及排水工程一审及二审竣工结算审价,并于2024年12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芜湖市湾沚区万福路(经三路-芜宣大道)工程、芜湖县通航路电缆管道(南湖路-机场三号路段)工程、芜湖市湾沚区和平路苏皖大市场段提升工程、芜湖市湾沚区城东安置房建设项目、芜湖市湾沚区时代路(水阳江路-滨湖大道)项目、芜湖市湾沚区新芜开发区汪溪路(北一路至北二路段)道路及排水工程。
采购方式:现场摇号(公司摇号摇中项目后,该公司不得参与余下项目的摇号。即一家公司只能摇中一个项目)
收费方式:(1)基本收费费率:以项目收费标准表为基数*50%;(2)审核增减额收费费率:以项目收费标准表为基数*50%。
项目收费标准表
费率:‰
咨询项目 | 收费基础 | 工程类型 | 单位工程金额(万元) | ||||||||||||
100以内 | 200以内 | 500 以内 | 1000 以内 | 2000 以内 | 5000 以内 | 10000以内 | 30000以内 | 50000以内 | 100000以内 | 100000以上 | |||||
清单计价 | 工程结算审核 | 送审工程造价 | (1) 基本收费 | 建筑工程 | 3.4 | 3.1 | 2.7 | 2.4 | 2.1 | 1.9 | 1.8 | 1.4 | 1.0 | 0.6 | 0.5 |
安装工程 | 3.6 | 3.2 | 2.8 | 2.6 | 2.3 | 2.1 | 1.9 | 1.3 | 1.1 | 0.7 | 0.6 | ||||
(2)审核增减额 | 5% |
收费标准表(复审)
单位:元
咨询项目 | 收费基础 | 收费类型 | 单位工程金额(万元) | ||||||||||
100以内 | 200以内 | 500 以内 | 1000 以内 | 2000 以内 | 3000 以内 | 5000 以内 | 10000以内 | 30000以内 | 500000以上 | 100000以上 | |||
工程结算审核及跟踪审计 | 初审审价咨询机构审核的工程造价 | (1)基本收费 | 500 | 600 | 700 | 1000 | 1500 | 2500 | 3600 | 4800 | 7000 | 8300 | 9600 |
(2)审核核减投资额 | 核减率在1.5%以下部分按核减额5%计算 核减率在1.5%以上部分按核减额6%计算 |
二、采购需求: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作人员要依法审价和提供咨询服务,执行工程审价等相关工作纪律、保密和廉政规定,对工程审价等相关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不得利用参与审价承揽业务或谋取其他利益。
(二)在工程审价等相关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工程造价的相关法律法规、审价准则和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实施审价,对其审价结果的全面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1.受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自收到建设工程工程结算书之日起,按照委托合同完成审价咨询工作任务,一般应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审价报告,重大项目可酌情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0个工作日。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审价质量内部责任控制制度,加强对审价人员审价过程和审价质量动态控制,确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对审价结果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3.审价咨询机构审价人员在承办政府工程项目审价业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①参与审价项目的设计、招标代理、监理、预(决)算编制的;
②受建设单位委托参与审价项目跟踪审计和初审工作的;
③与被审价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
④二审后发现一审误差超过3%,要对一审进行相应的处罚:
⑤其他影响审价公正事项的。
具体回避单位如下:芜湖市湾沚区万福路(经三路-芜宣大道)工程(清单、控制价编制单位为安徽中润国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清单、控制价审核单位为安徽图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结算编制单位为安徽华匠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安徽新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芜湖县通航路电缆管道(南湖路-机场三号路段)工程(清单、控制价编制单位为芜湖明远集团公司湾沚区分公司;清单、控制价审核单位为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结算编制单位为芜湖明远集团有限公司湾沚区分公司 );芜湖市湾沚区和平路苏皖大市场段提升工程(清单、控制价编制单位为安徽江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建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单、控制价审核单位为芜湖皖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结算编制单位为芜湖伟嘉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芜湖伟捷建设有限公司);芜湖市湾沚区城东安置房建设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单位为安徽远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清单、控制价审核单位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安徽瑞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结算编制单位为中建四局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四局芜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芜湖县广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竣工结算审价(一审)单位为安徽筑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芜湖市湾沚区时代路(水阳江路-滨湖大道)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单位为安徽建兴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清单、控制价审核单位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安徽中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结算编制单位为安徽泰能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芜湖正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竣工结算审价(一审)单位为安徽中一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芜湖市湾沚区新芜开发区汪溪路(北一路至北二路段)道路及排水工程(清单、控制价编制单位为芜湖平泰建筑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清单、控制价审核单位为芜湖诚兴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安徽阳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结算编制单位为安徽国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竣工结算审价(一审)单位为芜湖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三)工程审价等相关服务项目完成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做到:
1.按时按要求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跟踪审价报告(月度、季度、年度)等造价审价成果文件,并加盖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并由执行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其造价审价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审价机关的质量检查。
2.及时移交工程审价等相关服务服务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并对电脑中的相关资料作删除处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审价资料和结果,并完成审价资料归档工作。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须保证联系电话的畅通,如有联系方式变更,应及时联系招标人;否则,后果自负。
(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应征机构为该人员缴纳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的社保证明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或电子证明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
1.相关政府网站查询的个人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窗口打印的缴费证明;
3.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4.在芜湖市范围内要有人员和办公场所。
(六)其他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无须提供,由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进场服务前核查人员配备情况,人员须按照要求配备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监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七)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电话联系代理机构;报名资料:①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或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包含报名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③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应征机构为该人员缴纳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的社保证明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或电子证明章,④安徽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2A及其以上的公司,网上截图加盖单位公章。采取现场核验
售价:获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 12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湾沚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湾石路行政四号楼二楼202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湾沚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湾石路行政四号楼二楼202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湾沚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行政四号楼二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工
电话:15655911255
采购人:芜湖市湾沚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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