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公安局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公安局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09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700-04559
项目名称:锦州市公安局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预算金额:784300元/年
最高限价:784300元/年
采购需求:锦州市公安局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三年。一年期满后采购人对服务质量进行评判,若满意则延续一年服务期。如供应商发生其他纠纷则另行商榷。(如遇国家保险政策调整,可根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进行安排调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3.2供应商须是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依法登记注册的全国性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
3.3供应商具有开展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的资格,并提供与本采购内容相适应的产品条款(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3.4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5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13日至 2024 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30 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U盘(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电子U盘(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须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 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U盘(备份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市公安局
地址: 锦州市
联系方式:0416-25724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国际五金机电城17-17
联系方式: 0416-2881806
邮箱地址: LNjunyang@126.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75680188000191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女士
电 话: 0416-2881806
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 0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