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a2409090206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江平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询比价
询价单号 RA24090902061 采购方式 公开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9-10 10:00:00 报价截至时间 2024-09-10 15:00: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R0000394

低灰1/3焦煤

洗精煤

7000


2024-09-26 00:00:00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山西长治市潞州区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0元
三、商务条款:
1.报价为含税承兑到厂价,含水8%,税率为13%,一票结算。 2.付款方式:出卖人按买受人财务要求办理挂账手续后,由买受人根据其付款计划、付款政策,以银行(电子)承兑、京票、商业(电子)承兑或贴息现汇的方式分期分批支付。任何情况下货款支付均不计利息。 3.要求报出最低接受价,按时按量发运完毕。 4.运输方式:出卖人负责汽车运输并加盖篷布,运费由出卖人承担,货交买受人料场。 进入厂区车辆必须为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 5.数量:7000吨。 最低报量5000吨。 6.交货期: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26日。 7.履约考核(以采购进厂湿基计量为准): (1)履约率<50%按合同单价降价400元/吨进行结算,扣除保证金; (2)50%≤履约率<70%按合同单价降价200元/吨进行结算; (3)70%≤履约率<80%按合同单价降价100元/吨进行结算; (4)80%≤履约率<90%按合同单价降价50元/吨进行结算; (5)90%≤履约率<95%按合同单价降价30元/吨进行结算; (6)95%≤履约率≤100%按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7)履约率>100%超出部分将不予结算。 因采购人原因,不能履行时,双方签订补充合同。 8.为保证进厂煤质量,合同期内所供应煤数量(以结算数量测算)合格率≥85%(水分和岩相不作为判定依据),具体考核如下:(1)80%≤合格率<85%,合同含税单价降低10元/吨;(2)合格率<80%,合同含税单价降低20元/吨。 9.承运车辆的具体要求:我公司目前所采购的低灰1/3焦煤资源渠道主要是山东济宁和山西临汾地区,根据运距远近的实际情况,为保证新能源进厂比例,具体如下: (1)山西临汾地区:低灰1/3焦煤承运车辆必须为新能源(新能源车承运比例必须为100%,如达不到要求,具体考核如下:90%≤新能源车承运比例<100%时,结算时合同含税单价降低5元/吨;80%≤新能源车承运比例<90%时,结算时合同含税单价降低10元/吨;50%≤新能源车承运比例<80%时,结算时合同含税单价降低30元/吨;新能源车承运比例<50%时,结算时合同含税单价降低60元/吨;以首钢长钢计质量管理系统-采购收货逐车明细-车辆个数进行计算,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若未按此规定执行带来的一切后果全部由出卖人承担。产生的环保、消防、安全等行政处罚均由出卖人承担,并赔偿因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 (2)山东济宁地区:低灰1/3焦煤承运车辆必须为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 其中新能源车承运比例必须≥10%,如新能源车承运比例<10%时,结算时合同含税单价降低60元/吨;以首钢长钢计质量管理系统-采购收货逐车明细-车辆个数进行计算,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若未按此规定执行带来的一切后果全部由出卖人承担。产生的环保、消防、安全等行政处罚均由出卖人承担,并赔偿因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 10.针对目测能够明显分辨的杂质、浮选块超标物料和水分,按以下方式进行扣罚: (1)目测含有杂质比例≤5%时,按杂质200%扣重;>5%时,执行拒收。 (2)炼焦煤浮选块比例≤5%时,不予扣罚;比例在5-10%(含10%),按1吨/车扣罚;比例在10-20%(含20%)时,扣罚该车超出5%部分重量;含量比例>20%时,按比例扣罚该车重量。 (3)滴水、流水、明水的扣罚要求,目测存在滴、明、流水时,按以下要求进行扣罚: a、滴水:车厢外部有水珠下滴,不论一处还是多处有此现象,每车扣0.2吨。 b、流水:车厢外部水流成线,只要有一处即视为流水,每车扣0.6吨。 c、明水:货物顶部有积水或呈泥浆状现象,每车扣2吨;对不愿接受扣重的车辆可作退货处理或控水处理,控水达标后需再次计量,重新进行判定(控水时间应在8小时以上,车厢表面不得有翻动现象,如有翻动按明水判定)。 d、雨季特殊天气含水现象,可按明水→流水→滴水→无滴水标准,降一档处理。 e、冬季对含冻块和冰凌现象的扣罚。发现长度超过300mm以上冻块达到10块以上现象(车厢底部和边缘因气温低,自然形成冻片除外),或车厢外部有冰凌(不论一处还是多处)现象,参照滴水扣罚;发现一处冻块长度超过1000mm以上现象,或车厢外部有一处超过150mm冰凌柱现象,参照流水扣罚;货物顶部或卸车过程中有一处长度超过300mm以上的冰凌块或3块以上100mm-300mm的冰凌块现象,参照明水扣罚。
四、技术条款:
1、技术指标:Ad≤9%、Std≤0.6%、Y≥17MM、G≥85、Vdaf≤36%、S(Rran标准偏差值):S≤0.10、CSR≥50%、Mt≤8%。 2、扣罚标准: (1)灰份超标扣罚:当9.00%<Ad≤9.50%时,每升高0.1%,吨煤扣减0.4%合同含税单价;当9.50%<Ad≤10.00%时,以9.00%为基数,每升高0.1%,吨煤扣减0.6%合同含税单价;当Ad>10.00%时退货,无法退货时,以9.00%为基数,每升高0.1%,吨煤扣减1.2%合同含税单价,扣完为止。 (2)硫份扣罚:当0.60%<St.d≤0.65%时,每升高0.01%,吨煤扣减0.4%合同含税单价;当0.65%<St.d≤0.70%时,以0.60%为基数,每升高0.01%,吨煤扣减0.6%合同含税单价;当St.d>0.70%时退货,无法退货时,以0.60%为基数,每升高0.01%,吨煤扣减1.2%合同含税单价,扣完为止。 (3)胶质层扣罚:当16≤Y<17时,每降低1,吨煤扣减0.8%合同含税单价;当15≤Y<16时,每降低1,以17为基数,吨煤扣减1.4%合同含税单价;当Y<15时退货,无法退货时,以17为基数,每降低1,吨煤扣减2.2%合同含税单价,扣完为止。 (4)粘结指数扣罚:当80≤G<85时,每降低1,吨煤扣减0.8%合同含税单价;G<80时退货,无法退货时,以85为基数,每降低1,吨煤扣减1%合同含税单价,扣完为止。 (5)挥发扣罚:当36%<Vdaf≤38%时,以36%为基数,每升高0.1%,吨煤扣减0.2%合同含税单价;当Vdaf>38%时退货,无法退货时,以36%为基数,每升高0.1%,吨煤扣减1%合同含税单价,扣完为止。 (6)S(Rran标准偏差值):当0.10<S≤0.11时,每升高0.001,吨煤扣减1.6%合同含税单价;当0.11<S≤0.12时,吨煤扣减22%合同含税单价;当0.12<S≤0.13时,吨煤扣减27%合同含税单价,以此类推,标准偏差值每升高0.01,扣减增加5%,扣完为止,煤岩检测值代表供应商当日和前一天来煤总量,并以此量作为该指标扣罚的结算依据。 (7)CSR≥50%。当49%≤CSR<50%时,每降低0.1每吨扣合同含税单价的0.2%;当48%≤CSR<49%时,每降低0.1每吨扣合同含税单价的0.3%;当47%≤CSR<48%时,每降低0.1每吨扣合同含税单价的0.4%;当45%≤CSR<47%时,每降低0.1每吨扣合同含税单价的0.5%;以上区间累计扣罚。当CSR<45%时,按退货处理,无法退货时,因出卖人原因无法办理退货时,每吨扣合同含税单价的30%,因买受人原因不能退货时,每吨扣合同含税单价的20%。强度检测后,若留存焦炭副样量具备再次检测条件,可对焦炭副样仲裁,若留存焦炭副样量不具备再次检测条件,不予仲裁。 (8)水份扣罚:水份大于8%时,超出部分折扣吨数。 备注:(1)扣罚时,不足1个单位时按1 个单位计算;(2)同一检验批次,若有两个以上指标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分别计算,累计扣罚,但扣罚金额不得超过整批次总金额;(3)以上各项扣罚达到退货标准时,若进入退货程序,退货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4)以上扣罚细则中的合同含税单价是指执行合同履约率和合同合格率以及新能源车运输比例条款以后的合同含税单价。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1000万元
六、报名要求:1、供应商报名要求: (1)煤矿坑口洗煤厂:提供公司的相关资信资料复印件加盖红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2)独立洗煤厂: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公司相关资信材料复印件加盖红章到询比价现场(首钢长钢营销楼三楼)审核;截止到报名日期距洗煤厂成立日期必须大于等于1年;要求注册资本≥1000万元。 (3)贸易商:目前在供的贸易商需提供公司的相关资信资料复印件加盖红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提供直接合作洗煤厂的相关资信材料复印件加盖红章。 新引入的贸易商应为国有全资,需提供近一年内和终端钢厂、焦化厂的冶金煤业绩材料,所在集团有煤炭开采、加工等业务的要求近一年内业务量不低于10万吨,其他的国有贸易商要求不低于20万吨;必须提供与直接合作洗煤厂的关系证明材料;要求注册资本≥5000万元。 2、报价前请认真阅读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 3、报价税率为含13%增值税,一票承兑到厂价,报价以元为单位。 4、因本次比价物料为炼制焦炭的关键煤种,供货前需得到生产单位验证,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必要条件和保证,最终以保证生产稳顺和性价比高为中标原则。 5、应坚持诚实报价原则,不得扰乱市场恶意报价,报价一次有效,应标单位对报价负责,如出现报价错误或中标后不能履行,对已合作供应商扣除保证金,并且暂停3次参与业务资格;新报名供应商扣除保证金,纳入黑名单永不合作;签订合同未履约按合同条款执行。 6、首次中标新供应商,在供货中质量合格率低于本单合同总量80%终止供货,并解除合同,且三个月内不能参与该煤种的投标报价。 7、必须完全响应标书数量及交货期。 8、投标数量不能低于最低报量。 9、报名审核完成后,及时缴纳20万元保证金。 账户: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 账号:1400164560805001079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 联系人:王江平 电话:(0355)5089859。 既有供应商报名表示其同意在长钢公司的货款中将20万元作为保证金。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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