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高度表回波模拟器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无线电高度表回波模拟器
(二)需求概况
建设一套无线电高度表回波模拟系统,应用在飞行器半实物仿真系统中,可与仿真主控系统协同工作,根据运动学仿真系统给出的飞行器当前的运动仿真参数计算高度信号等数据仿真信息,生成相应的无线电回波信号,为无线电高度表提供信号来源。
(三)初步技术参数
1.工作环境要求
(1)工作温度:+0°~+40°,相对湿度:10%~90%(+25℃);
贮存环境:-30℃~+60℃;相对湿度:<95%(30℃)。
(2)供电要求:电压220V±10%,频率50Hz±10%。
2.技术指标要求
(1)输入信号形式:调频连续波;
(2)工作频率及瞬时带宽:C波段:中心频率:fc(GHz);瞬时带宽:≥220MHz; AA波段:中心频率:f(GHz),瞬时带宽:≥1020MHz。
(3)连续波承受功率:不小于26dBmW;
(4)模拟高度范围: C波段:1-3000m;高度分辨率:0.5m。 AA波段:2m-50m;高度分辨率:1m。
(5)模拟信号高度精度:±0.2m+%0.3H(H为高度);
(6)模拟速度信息: 对应垂直向速度范围:-800m/s~800m/s; 对应垂直向速度精度:小于1m/s;
(7)功率衰减范围:C波段,数控衰减控制范围:30dB~120dB;AA波段,数控衰减控制范围:30dB~110dB;数控衰减步进:1dB; 数控衰减控制精度:30dB~100dB:≤±1dB;100dB~120dB:≤±2dB。
(8)微波功率泄漏:≤-90dBm(距离高度模拟器0.5m)。
(9)带内平坦度:C波段≤±1dB,AA波段≤±1.5dB。
(10)收发隔离度:≥80dB。
(11)输出信号相位噪声:小于-90dBc/Hz@1kHz;
(12)输出信号杂散:小于-55dBc;
(13)输出信号谐波抑制:小于-40dBc;
(14)射频输入、输出阻抗:50Ω;
(15)射频接口:采用C测高、AA测高、2路信号分别传输的方式;
(16)仿真信息接口:光纤;
(17)具备网络控制端口
(18)仿真信息更新周期:1 ms;
(四)预算金额:90万元。
(五)采购时间:2024年6-7月。
二、公示及受理期限:2024年5月28日-2024年6月15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邮箱等方式实名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营业外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意见建议反馈表(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印章。邮箱:rtlsea@163.com
2.对于项目的需求参数、资格条件、商务要求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提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
3.对于项目的资格条件,本有国家、军队、行业强制标准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提出材料依据;或对于项目资格条件不合理的,可以明确指出。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5.最终以正式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企业应当是系统集成商,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部分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964562381。
注:1.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