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大名县芝麻香油共享工厂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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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5039001B01 | ||||||||||||||||||||||||||||||||||||||||||||||
招标内容: | |||||||||||||||||||||||||||||||||||||||||||||||
【大名县芝麻香油共享工厂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名县芝麻香油共享工厂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已由 河北大名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大开发备字【2024】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名县名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大名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多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名县名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17199.67 ㎡(约合25.8亩),总建筑面积21012.31m2。容积率1.47,绿地率10.00%,建筑密度48.42%,机动车停车位 42 辆。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2栋厂房以及实施市政管网、相关配套工程等。
2.1.2 建设地址:位于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境内,阳平路以北,府南路以南,志远学校以西。
2.1.3 质量标准:合格。
2.1.4 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1.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6 00:00至2024-12-01 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 ”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 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大名县名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 田壮国 ,联系电话: 0310-6572668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劭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高文敬,联系电话:1733101678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大名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0310-6570021 电子邮箱:dmzbb0021@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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