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1月30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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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麦腾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麦腾食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三水大道南路123号106 |
环评机构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三水大道南路123号106(中心地理位置:北纬23°03' 52.05",东经112°51' 16.84"),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地面积500平方米,年产年产杏仁酥条11吨、曲奇饼11吨、流沙馅料28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分别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排入下水道。 (二)项目使用液化石油气为燃料,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燃气锅炉标准;项目产生的粉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确保项目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4类标准。 (四)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时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