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为【203-13广州美术学院昌岗校区道路及路灯、景观照明改造预算审核服务】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000455858898230412043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广州美术学院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4
公告正文
关于为【203-13广州美术学院昌岗校区道路及路灯、景观照明改造预算审核服务】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2
2023-04-14 17:3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广州美术学院
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项目业主 广州美术学院
采购项目名称 203-13广州美术学院昌岗校区道路及路灯、景观照明改造预算审核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4400004558588982304120439
项目规模
投资额(¥3,000,000.00元)
所需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内容 昌岗校区道路及路灯 、景观照明改造投资暂估约300万。本次采购服务为该项目的工程预算审计服务。
(1)初步审核结果出具后,如有需要,召开审核情况通报会,由咨询人项目负责人、经办人员向委托人通报,学校相关人员参加,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核增核减情况、确认的材料设备价格依据、图纸与现场查勘对比情况等,咨询人需对学校提出的意见进一步核实后书面反馈回复,并根据学校意见修改审核报告; (2)委托人要求的本项目其他造价咨询服务及投资控制事项; (3)本需求书未列但招标控制价审核咨询必需包含的内容; (4)向委托人提供国家、省、市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标准、规范和一般惯例等规定的咨询服务; (5)参加与造价控制有关的会议及招标人要求参加的重要会议; (6)若已接受学校审计处以外的其他委托人对同一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业务委托的, 必须主动向咨询人提出回避审核业务的委托;咨询人及其工作人员与被评审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向咨询人及委托人提出回避; (7)不得将本协议所确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8)未经委托人同意,参与造价咨询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将与造价审核有关的任何资料、文件和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9)对委托人安排的工作,安排合格的业务人员,保证工作质量。
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其他要求说明: 无
多个资质子项符合其一即可
服务时限说明 资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金额说明 本项目收费依据参考粤价〔2011〕742号收费标准及市场调节价。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是否选取中介 否
有无回避情况 否
截止报名时间
2023-04-14 17:3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广州美术学院 (登录后查看)
采购需求书下载 暂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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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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