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施工][本溪市·本溪市经济开发区]本溪高新区绿色原料药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EPC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0/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施工][本溪市·本溪市经济开发区]本溪高新区绿色原料药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EPC总承包)
一、招标条件 | |||||||||||||||||||||||||||||||||
本溪高新区绿色原料药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已经由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经济开发区备案。以本高经立发【2023】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辽宁药都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本溪高新区绿色原料药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工程规模: 工程: 总用地面积约39461.24平方米,主要建设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及4000吨/日再生水处理系统一套,承包人应完成包含且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项目交付。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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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3年11月15日 开工至 2024年11月15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为一家设计单位与一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为设计单位,成员单位为施工单位,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6.其它要求:1、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或者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 ③项目总负责人为给排水类高级职称,设计负责人具有给排水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④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⑤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⑥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 (含 1 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如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⑦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为一家设计单位与一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为设计单位,成员单位为施工单位,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⑧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只能在本项目投标中参与一次。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 |||||||||||||||||||||||||||||||||
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08日 09:00 | |||||||||||||||||||||||||||||||||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 |||||||||||||||||||||||||||||||||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 |||||||||||||||||||||||||||||||||
4.开标方式:现场电子开标 | |||||||||||||||||||||||||||||||||
5.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10月17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0月23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溪市)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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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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