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安市城东镇中心卫生院中央空调维保招标公告
金额
1.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7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院长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海安市城东镇中心卫生院 中央空调维保招标公告
海安市城东镇中心卫生院 中央空调维保招标公告

海安市城东镇中心卫生院

中央空调维保招标公告

为了保证海安市城东镇中心卫生院空调系统的正常使用功能,更好的发挥空调使用性能,延长空调使用寿命,现就空调系统的维保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相关有维保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采购内容

1. 项目概况:海安市城东镇中心卫生院中央空调系统的维保服务。

2. 服务范围:就包干维保海安县城东镇中心卫生院中心中央空调(风机盘管机组共计84台,台佳HRA模块式风冷热泵机组2台、空调循环泵KQL80/150-7.5/2台)及末端系统。

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起2年。

4. 维保服务内容

1) 逢冷热季节交换时,对本合同规定范围内所有空调,实行定期检查维护(全年不少于二次):空调系统免费检查、维修、阀门、压力表等更换;空调电磁阀、温控器及水泵控制箱的检修及更换,空调末端水系统每年至少二次免费清洗(回风滤网、水过滤器等),主机开机前检查及运行监管、支架除锈刷油保养。

2) 逢冷热季节空调使用前,对合同规定范围内所有空调进行免费开机、调试

3) 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的及时提供维修。

5. 维保服务有关说明

1) 在维修保养过程中,若发现设备设施损坏,以修为主,更换为辅。确需调换配件,需经使用单位确认后才能更换。

2) 本项目维保涉及到保温材料、阀门、风口、控制箱、线控器、PVC水管、控制线等系统材料及配件累计在300元之内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 涉及到设备较大故障维修、更换的由承包人另行报价,并经采购人确认后维修或更换。

4) 在维修保养过程中,承包人应服从采购人监督,执行使用单位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对维修保养中的设备安全及人身安全负全责。

5) 服务响应:在接到采购人的电话报修后应在4小时内赶赴现场,一般故障6小时内排除,较大故障24小时内排除,系统维修72小时内排除,特殊情况适当顺延。

6)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7万元整

7)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合同期满后一周内付清合同余款;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法定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代理商(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符合招标条件的投标人如决定参与谈判,投标人开标现场报名

四、谈判文件的递交

1. 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如投标供应商是被授权的分支机构还须另行提供出具授权书的企业法人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或复印件须加盖各自公章。);

2. 委托投标授权书(投标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除外);

3.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8月20日10:00之前送达

5. 谈判开始时间:2021年8月20日10:00(北京时间)

6. 谈判地点:海安市城东镇中心卫生院二楼会议室

五、采购单位名称:海安市城东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吴院长18962786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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