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扬州市梅岭中学学校2022-2023年度食堂原料采购更正公告(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8/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tczc-202201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德道天诚土地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闫工0514-8786783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扬州市梅岭中学学校2022-2023年度食堂原料采购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其他食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调味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豆腐及豆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果、坚果加工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蔬菜加工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产品加工,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植物油及其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薯、豆、相关植物加工品

采购单位 扬州市梅岭中学
行政区域 江苏省 公告时间 2022年08月05日 12:03
首次公告日期 2022年08月02日 更正日期 2022年08月05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闫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14-87867830
采购单位 扬州市梅岭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梅岭东路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主任 87930311-8806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德道天诚土地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扬州市广陵区渡江南路112号(左岸商务广场)左岸商务广场-2-12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何工 0514-878678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DTCZC-20220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扬州市梅岭中学学校2022-2023年度食堂原料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审标准和第六章中小企业声明函

A包企业综合实力

1、投标单位必须在阳光平台目录公示

2、投标单位自产农产品在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平台备案扫二维码可查;非自产农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等产品合格证明(由农产品生产主体提供)(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单位所投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有一项产品获得相关一种认证得5分,累积最高得5分)。(提供国家认监委网站备案可查提供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6、供货产品上游渠道正规(肉产品提供生产企业授权书或经销合同、企业资质证明等)(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现更正为:

1、投标单位具备学校食堂食材“阳光配送”资质,在阳光平台目录公示(5分)

2、投标单位自产农产品在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平台备案扫二维码可查;非自产农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等产品合格证明(由农产品生产主体提供)(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单位所投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有一项产品获得相关一种认证得3分,累积最高得3分)。(提供国家认监委网站备案可查提供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6、供货产品上游渠道正规(肉产品提供生产企业授权书或经销合同、企业资质证明等)(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B包企业综合实力

    投标单位必须在阳光平台目录公示

2、投标单位自产农产品在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平台备案扫二维码可查;非自产农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等产品合格证明(由农产品生产主体提供)(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单位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有一项产品获得相关一种认证得5分,累积最高得5分)国家认监委网站备案可查提供截图。(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5、具备独立检验检测能力,配备检测室及相关设备(2分)、有资质的检测人员(1分)(提供检测设备采购或政府赠予证明及检测人员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现更正为:

    投标单位具备学校食堂食材“阳光配送”资质,在阳光平台目录公示(5分)

2、投标单位自产农产品在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平台备案扫二维码可查;非自产农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等产品合格证明(由农产品生产主体提供)(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单位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有一项产品获得相关一种认证得3分,累积最高得3分)国家认监委网站备案可查提供截图。(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5、具备独立检验检测能力,配备检测室及相关设备(1分)、有资质的检测人员(1分)(提供检测设备采购或政府赠予证明及检测人员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C包企业规模及资质

    投标单位必须在阳光平台目录公示

2、投标单位自产农产品在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平台备案扫二维码可查;非自产农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等产品合格证明(由农产品生产主体提供)。(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3、投标单位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有一项产品获得相关一种认证得5分,累积最高得5分)国家认监委网站备案可查提供截图。(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货产品上游渠道正规(冷冻产品提供生产企业授权书或经销合同、企业资质证明等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分)

现更正为:

    投标单位具备学校食堂食材“阳光配送”资质,在阳光平台目录公示(5分)

2、投标单位自产农产品在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平台备案扫二维码可查;非自产农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等产品合格证明(由农产品生产主体提供)。(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3、投标单位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有一项产品获得相关一种认证得3分,累积最高得3分)国家认监委网站备案可查提供截图。(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货产品上游渠道正规(冷冻产品提供生产企业授权书或经销合同、企业资质证明等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分)

D包企业规模专业能力

    投标单位必须在阳光平台目录公示

2、投标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有一项产品获得相关一种认证得5分,累积最高得5分)国家认监委网站备案可查提供截图。(提供国家认监委网站备案截图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5、供货产品上游渠道正规(粮食类产品提供生产企业授权书、附带2021年度生产企业开具投标产品的发票复印件,企业资质证明等(2分);食用油类产品提供生产企业授权书、附带2021年年度生产企业开具投标产品的发票复印件,企业资质证明等(4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现更正为:

1、投标单位具备学校食堂食材“阳光配送”资质,在阳光平台目录公示(5分)

2、投标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有一项产品获得相关一种认证得3分,累积最高得3分)国家认监委网站备案可查提供截图。(提供国家认监委网站备案截图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5、供货产品上游渠道正规(粮食类产品提供生产企业授权书、附带2021年度生产企业开具投标产品的发票复印件,企业资质证明等(1分);食用油类产品提供生产企业授权书、附带2021年年度生产企业开具投标产品的发票复印件,企业资质证明等(2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E包企业综合实力

    投标单位必须在阳光平台目录公示

    投标单位自产农产品在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平台备案扫二维码可查;非自产农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等产品合格证明(由农产品生产主体提供)。(5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单位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有一项产品获得相关一种认证得5分,累积最高得5分)国家认监委网站备案可查提供截图。(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6、供货产品上游渠道正规(提供企业授权书或经销合同、企业资质证明等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2分)

现更正为:

    投标单位具备学校食堂食材“阳光配送”资质,在阳光平台目录公示(5分)

    投标单位自产农产品在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平台备案扫二维码可查;非自产农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等产品合格证明(由农产品生产主体提供)。(3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单位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有一项产品获得相关一种认证得3分,累积最高得3分)国家认监委网站备案可查提供截图。(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6、供货产品上游渠道正规(提供企业授权书或经销合同、企业资质证明等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1分)

F包企业综合实力

    投标单位必须在阳光平台目录公示

3、投标单位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有一项产品获得相关一种认证得5分,累积最高得5分)国家认监委网站备案可查提供截图。(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5、具备独立检验检测能力,配备检测室及相关设备(2分)、有资质的检测人员(2分)(提供检测设备及检测人员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6、供货产品上游渠道正规(提供企业授权书或经销合同、企业资质证明等)(2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现更正为:

    投标单位具备学校食堂食材“阳光配送”资质,在阳光平台目录公示(5分)

3、投标单位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有一项产品获得相关一种认证得3分,累积最高得3分)国家认监委网站备案可查提供截图。(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5、具备独立检验检测能力,配备检测室及相关设备(1分)、有资质的检测人员(1分)(提供检测设备及检测人员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6、供货产品上游渠道正规(提供企业授权书或经销合同、企业资质证明等)(1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G包企业综合实力

    投标单位必须在阳光平台目录公示

2、投标单位自产农产品在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平台备案扫二维码可查;非自产农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等产品合格证明(由农产品生产主体提供)(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单位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有一项产品获得相关一种认证得5分,累积最高得5分)国家认监委网站备案可查提供截图。(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5、具备独立检验检测能力,配备检测室及相关设备(2分)、有资质的检测人员(1分)(提供检测设备采购或政府赠予证明及检测人员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现更正为:

    投标单位具备学校食堂食材“阳光配送”资质,在阳光平台目录公示(5分)

2、投标单位自产农产品在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平台备案扫二维码可查;非自产农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等产品合格证明(由农产品生产主体提供)(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单位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有一项产品获得相关一种认证得3分,累积最高得3分)国家认监委网站备案可查提供截图。(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5、具备独立检验检测能力,配备检测室及相关设备(1分)、有资质的检测人员(1分)(提供检测设备采购或政府赠予证明及检测人员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G包业绩及价格

2、提供2021年度与学校食堂食材供货协议(蔬菜类协议),每提供1份协议得1分,满分为5分。(提供协议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蔬菜商品价格依据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网站:

http://fgw.yangzhou.gov.cn/fzggw/cbdc/nav_list.shtml提供的商品均价,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让利幅度不小于20%),商品单价按网站当日市场均价结算。评分方式:取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平均值,让利幅度离平均值最近的投标单位为第一名,得分满分(如与均值接近幅度相同,以让利幅度大的单位排名优先),第二名得分比第一名少2分,依次类推。

现更正为:

2、提供2021年度与学校食堂食材供货协议(豆制品类协议),每提供1份协议得1分,满分为5分。(提供协议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豆制品商品价格依据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网站:

http://fgw.yangzhou.gov.cn/fzggw/cbdc/nav_list.shtml提供的商品均价,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让利幅度不小于20%),商品单价按网站当日市场均价结算。评分方式:取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平均值,让利幅度离平均值最近的投标单位为第一名,得分满分(如与均值接近幅度相同,以让利幅度大的单位排名优先),第二名得分比第一名少2分,依次类推。

原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2、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现更正为: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2、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梅岭中学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梅岭东路19号        

联系方式:王主任 87930311-88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德道天诚土地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渡江南路112号(左岸商务广场)左岸商务广场-2-1201             

联系方式:何工 0514-878678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工

电 话:  0514-87867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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