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桥山工业区第12栋厂房1楼物业公开招租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第2次变更信息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竞价人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竞价人承诺无违反诚实信用等不良记录,竞价人没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如有以上情形经查实招租人有拒绝其竞价的权利。 3.竞价人需承诺不得从事:①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行业;②污染、噪音等不符环境保护要求的行业;③消防、环境卫生等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行业;④三无、高危、粉尘、易燃易爆、环境污染、制衣、电池、电镀等对环境安全有影响的行业。⑤必须是企业用于自己生产经营使用,杜绝分租或转租。 4.竞价人须承诺一旦承租本物业后不得进行转租、分租,如竞价人承租后有以上行为,招租人可马上没收其租赁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 5.竞价人承诺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欠租、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 6.竞价人须承诺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在6个月内不得进行股权变更或经营范围变更,如违反上述情况,招租人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7.为降低产业性用房的租赁风险,竞价人须为实体经营主体,招租方可对参与本项目的竞价人进行实地考察,具体审核结果以招租人考察意见为准(提供场地证明材料,如为自有物业须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如为租赁物业须提供租赁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地址、租赁期、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均加盖公章); 8.竞价人须为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四上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或上市公司。 变更为 1.竞价人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竞价人承诺无违反诚实信用等不良记录,竞价人没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如有以上情形经查实招租人有拒绝其竞价的权利。 3.竞价人需承诺不得从事:①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行业;②污染、噪音等不符环境保护要求的行业;③消防、环境卫生等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行业;④三无、高危、粉尘、易燃易爆、环境污染、制衣、电池、电镀等对环境安全有影响的行业。⑤必须是企业用于自己生产经营使用,杜绝分租或转租。 4.竞价人须承诺一旦承租本物业后不得进行转租、分租,如竞价人承租后有以上行为,招租人可马上没收其租赁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 5.竞价人承诺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欠租、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 6.竞价人须承诺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在6个月内不得进行股权变更或经营范围变更,如违反上述情况,招租人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7.为降低产业性用房的租赁风险,竞价人须为实体经营主体,招租方可对参与本项目的竞价人进行实地考察,具体审核结果以招租人考察意见为准(提供场地证明材料,如为自有物业须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如为租赁物业须提供租赁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地址、租赁期、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均加盖公章)。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竞价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查询信息打印件(参考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提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3、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①行政处罚信息、②经营异常名录信息、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4、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2-6条的承诺; 5、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7条要求的实体经营场地证明材料,如为自有物业须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如为租赁物业须提供租赁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地址、租赁期、双方签字盖章页等; 6、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8条相关证明材料。 变更为 竞价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查询信息打印件(参考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提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3、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①行政处罚信息、②经营异常名录信息、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4、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2-6条的承诺; 5、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7条要求的实体经营场地证明材料,如为自有物业须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如为租赁物业须提供租赁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地址、租赁期、双方签字盖章页等。 |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2402836 | 项目名称 | 新桥山工业区第12栋厂房1楼物业公开招租 |
起始日期 | 2024年12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12月12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征程二路8-4 |
装修情况 | 简装 | 面积/数量 | 978.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其它权属证明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出租期 | 5年 |
报价有效期 | 120日历日 | 免租期 | 1个月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5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33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自第2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厂房(工业厂房) |
履约条件 | 1.此次招租项目均以实地现状为准,请竞价人务必自行实地踏勘和了解招租房屋之现状。竞价人一旦参加竞价,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房屋品质、权属情况及其他瑕疵。 2.本项公开招租物业为整体打包项目,不拆分招租。竞价人中选后,不得要求减退承租面积,不得转租、分租。 3.承租人必须要对租赁房屋的供电、供水及消防安全设施需按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及标准进行安装; 4.在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必须将物业用于约定的用处,不得擅自更改事先已提交的承租物业用途规划、不得发生转让、转租或分租。如承租人未按双方约定擅自改变物业用途的,合同自动解除,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不可改造厂房结构及遵守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其他事项; 6.招租方以现状交付物业及相关设施,自交付之日起,招租方负责租赁房屋主体建筑结构的维修,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变压器、门窗、漏水、墙体维修、供水管道、供电设备、排水排污和消防设备等)维修、年检和日常养护等工作,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用途,如承租方需要对消防设施、水电设施及其他设备进行改造,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7.租赁期间,承租人如需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由招租方协助配合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应在办理《房屋租赁凭证》前将招租方配合承租人办理该项业务所需支付的相关税、费金额向招租方提前支付,否则招租方将有权拒绝配合承租人办理《房屋租赁凭证》; 8.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租方有权利解除或者变更本合同,且不赔偿承租人损失:政府征收、征用、收回、拆除租赁房屋的,城市更新、产业升级、重大项目落地、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等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 9.在租赁过程中如发现房屋主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招租方,提请招租方进行隐患整治,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自行承担整治期间内的经济损失,并不得擅自进行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检测和整治等行为,如承租人在招租方未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作出以上行为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承担;对于屡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招租方可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且不赔偿承租人损失;承租人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应当遵守国家、省市及出租人的消防及安全生产规定; 10.承租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办理电费第三方扣缴手续,自行承担电费,自行或由第三方向供电部门缴交电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11.物业使用前承租人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12.承租人对该物业装修前,须把装修方案、图纸及申请报招租方审核同意,交纳装修保证金后方可进行装修,且应达到消防要求和环保标准,同时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13.除有严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条文外,承租人必须遵守《房屋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所有约定条款;否则出租人将不予签订或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 14.在提前停租或租赁期满不再承租物业时,除出租人要求或同意外,承租人对物业所增设形成的固定设备、设施不得进行破损或拆卸,须完整地无偿移交由出租人处置; 15.承租人需自行负责租赁范围内物业的维修维护,并承担全部费用。消防、租赁登记备案、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16.承租人不得将租赁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权益或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或在该等权利、权益及该房屋上设置任何担保或障碍; 17.其他条件见《租赁合同》文本。 | ||
其他补充说明 | 1.不可改造厂房结构及遵守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其他事项。 2.招租人以现状交付物业及相关设施,如承租方需要对消防设施、水电设施及其他设施进行改造,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3.租赁期间,承租人如需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由出租方协助配合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应在办理《房屋租赁凭证》前将出租方配合承租人办理该项业务所需支付的相关税、费金额向出租方提前支付,否则招租人将有权拒绝配合承租人办理《房屋租赁凭证》。 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租人有权利解除或者变更本合同,且不赔偿承租人损失:政府征收、征用、收回、拆除租赁房屋的;城市更新、产业升级、重大项目落地、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等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 5. 在租赁过程中如发现房屋主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招租人,提请招租人进行隐患整治,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自行承担整治期间内的经济损失,并不得擅自进行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检测和整治等行为,如承租人在招租人未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作出以上行为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承担;对于屡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招租人可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且不赔偿承租人损失。 6、招租人提供55千伏安变压器容量供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每月承担每千伏安22元的基本电费,即每月应缴基本电费为1210元。招租人厂房每月按承租人用电量人民币0.94元/度计收上月电费(含无条件承担变压器基本电费及供电线损分摊等费用)。承租人每月应于当月20日前向招租人电扣款账号存交上月所用电费。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租赁保证金为两个月租金金额,两个月管理费金额外,还应支付水电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装修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 物业管理费 | 厂房和宿舍:2.00元/㎡/月 物业管理费递增方式与物业租金的条款相同 |
水费 |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 电费 |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直管企业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仍不得低于原招租低价。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原决策机构批准,可按不低于出租低价90%的价格重新公开招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竞价人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竞价人承诺无违反诚实信用等不良记录,竞价人没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如有以上情形经查实招租人有拒绝其竞价的权利。 3.竞价人需承诺不得从事:①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行业;②污染、噪音等不符环境保护要求的行业;③消防、环境卫生等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行业;④三无、高危、粉尘、易燃易爆、环境污染、制衣、电池、电镀等对环境安全有影响的行业。⑤必须是企业用于自己生产经营使用,杜绝分租或转租。 4.竞价人须承诺一旦承租本物业后不得进行转租、分租,如竞价人承租后有以上行为,招租人可马上没收其租赁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 5.竞价人承诺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欠租、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 6.竞价人须承诺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在6个月内不得进行股权变更或经营范围变更,如违反上述情况,招租人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7.为降低产业性用房的租赁风险,竞价人须为实体经营主体,招租方可对参与本项目的竞价人进行实地考察,具体审核结果以招租人考察意见为准(提供场地证明材料,如为自有物业须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如为租赁物业须提供租赁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地址、租赁期、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均加盖公章)。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竞价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查询信息打印件(参考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提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3、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①行政处罚信息、②经营异常名录信息、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4、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2-6条的承诺; 5、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7条要求的实体经营场地证明材料,如为自有物业须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如为租赁物业须提供租赁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地址、租赁期、双方签字盖章页等。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2日 17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智谷产业园深圳交易集团大楼21楼 |
联系人 | 祝希宁;舒龙 | 联系方式 | 15945957301;18165729017 |
邮箱 | 285041593@qq.com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福宁工业有限公司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5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4年12月12日 17时0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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