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普通话测试中心装修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MY-WZ202308311448
项目名称: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普通话测试中心装修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351500
最高限价(元):2151805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351500
单位:1
简要规格描述: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普通话测试中心装修工程,采购预算为235.15万元。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未被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cfcg.gov.cn)列入处罚或者限制名单;
(3)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4)项目经理同时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 二 级及以上资格以(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C类证书。(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及施工管理人员成交后备案,申请人(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施工管理人员后备案承诺书);
(5)供应商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浙江省外磋商供应商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的网页(显示已备案截图)。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0月23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建设大厦20楼)/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说明部分;
(3)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的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www.zcygov.cn )实行电子交易(在线投标响应)。潜在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应当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身份认证(CA 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相关操作指南参考如下:
a.供应商注册(入驻):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
b.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c.“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881-7190。
(5)本项目执行《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文件,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教师教育院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49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135617
质疑联系人:18058839300
质疑联系方式:18058839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建设大厦20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麻双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68880319
质疑联系人:张全雁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41038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传 真:
联 系 人:项先生、蔡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32725、8852194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普通话测试中心装修工程202301010.doc
604.8K
(清单)普通话测试中心改造工程.xlsx
307.0K
普通话装修工程施工图10.9.zip
16.3M
清单编制说明(2).docx
15.9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