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042023000008
二、项目名称:2023年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源监督抽测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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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四川省德阳市金沙江西路702号 | 1,189,000.00元 |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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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和规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666号D1栋3层1号、2号 | 132,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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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气污染治理服务 | 柴油车监督抽测 | 按照成都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成都市大气 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工作的通知》(成污防“三大战役”办〔2022〕161号)要求,市“三大战役”办下达我区2023年的工作任务为:柴油车监督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 | 1.路检路查。每月抽测柴油车不少于600辆。至少设置1个常设点位,每个工作日(特殊天气除外)开展路检路查。节假日(含双休日,春节假期除外)期间,双日开展白天路检路查。每次白天抽测数量不低于20辆;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夜查,每次夜查数量不低于15辆。重污染天气(含臭氧)预警期间,每日白天(特殊天气除外)正常开展常态化路检路查。黄色预警期间,双日开展夜查;橙色、红色预警期间,每日开展夜查。 2.入户抽检。对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大宗物料运输企业和车辆集中停放地柴油车抽检频次,同时检查各企业落实柴油车“大户”登记、车辆维护、燃料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台账情况并纳入日常监管。每月开展入户抽测不低于2次。 | 供应商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 | 供应商所使用的排放测试检测设备的工作原理、准确度应满足(GB3847-2018)的相关要求。 供应商技术人员应熟悉柴油车排放检测技术标准和流程规范,能操作检测设备设施。建立工作台账管理,做好每次开展工作的情况记录,每月十日以前提交工作报告,项目结束前须编制完成一份工作分析报告(包含此次项目服务内容工作分析)。 | 1,189,000.00 |
合同包2:
服务类(四川和规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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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空气污染治理服务 | 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 | 按照成都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成都市大气 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工作的通知》(成污防“三大战役”办〔2022〕161号)要求,市“三大战役”办下达我区2023年的工作任务为:柴油车监督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 | 每月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量不低于40台,每年总量不低于480台,每天抽测数量不低于20辆。 | 供应商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 | 供应商所使用的排放测试检测设备的工作原理、准确度应满足(GB3847-2018)的相关要求。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检测的林格曼烟度仪的测量原理应满足(GB36886-2018)的相关要求。 供应商技术人员应熟悉柴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测技术标准和流程规范,能操作检测设备设施。建立工作台账管理,做好每次开展工作的情况记录,每月十日以前提交工作报告,项目结束前须编制完成一份工作分析报告(包含此次项目服务内容工作分析)。 | 132,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蒋波(采购人代表)、赵蕾、张红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第一包定额收取:15000元;第二包定额收取1780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17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1、采购计划文号:51010423210200001384[2023]00008,2、采购预算:134.2万元(第一包:120.96万元;第二包:13.24万元);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空气污染治理服务;二、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6513373,地址:锦江区莲桂西路133号二楼;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库〔2022〕3号)执行“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锦江生态环境局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二环路东四段93号附20号
联系方式:028-68079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1栋4楼
联系方式:028-87789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8-87789977
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