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金额以2023年度预算批复情况为准,据实结算。 一、车辆及驾驶员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驾驶员应该满足以下要求:具备保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的能力。配备合格的驾驶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并持有相应车型的中国驾驶执照,驾龄5年以上,具有准驾车型驾驶证及对应大型车辆驾驶从业资格证。 2、车辆要求:为保障日常公务用车及应急用车需提供汽油车辆(5-50座车辆,并承诺能满足采购人以上服务需求),车辆来源要求是一手车,车辆要求投标人必须自有5座2台(含2台)以上轿车,5座越野车(SUV)2台(含2台)以上,7座合资商务车4台(含4台)以上,10-19座中型客车2台(含2台)以上;20-50座以上大型客车2台(含2台)以上。投标人的车辆年检应当合法有效,必须符合国家车辆行驶安全标准,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空调运行正常,达到哈尔滨市汽车检测部门检验合格标准的车辆。 3、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商业保险、乘客险,其中乘客座位险保额不低于40万,商业险不低于50万,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交通意外,由投标方负责处理并赔偿。 4、车辆所需燃料费、保养费、检车费等采购人概不承担。 5、车辆出现任何交通事故、违章、罚款均由供应商承担。 6、供应商须安排一名车辆管理人员与采购服务项目单位保持沟通和联系,如交付时间违约,每天按合同总价0.3%,罚款最多为合同总价5%。 二、应急保障 供应商应提供应急保障的方案及具体实施,包含但不限于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等方案,并且提供应急保障车辆,且保证在半小时内可以提供服务。 三、服务方案及措施 供应商应提供综合服务保障方案、车辆运行安全管理措施和车辆安全保养措施、有人员组织机构、驾驶员信息、工作职能安排,有根据实际情况而提出相应的优质服务承诺,有文明服务管理方案。 验收要求:服务到位,保障日常公务用车需求,用车人满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