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名称:昭通市市级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车辆定点维修相关服务项目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旺招字ZT16034-1001
采购单位:昭通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昭通市二环西路中心体育馆二楼
联系人:朱鑫
联系电话:15087778116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昭通市昭通大道创盛佳园小区一栋九楼9-E室
联系人:杨应仙
联系电话:0870-2167333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01日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拟中标人:昭通四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拟中标人地址: 昭通市昭阳区珠泉路270号
预算价:100.00万元
中标价:维修材料费优惠幅度不低于市场价10%,维修工时费优惠幅度不低于市场价15%。
第一成交候选人:昭通四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昭通市昭阳区旺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昭通市精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第四成交候选人:昭通市汇利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成交候选人:昭通纵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年限:3年
采购清单:
1、项目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一、 资质要求:定点维修企业必须具备二类(含二类)及以上的车辆维修资质。二、 服务要求:(1)企业必须按照昭通市市级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要求,提供各类车型的基础配件报价单(分别注明“正厂”、“副厂”、“进口”)以及项目工时费报价单(维修工费报价)。(2)企业要按照“一车一档”要求,建立完善服务中心车辆档案信息,定期提醒按期保养,进行免费检测或报价。(3)企业对服务中心车辆维修或保养时,要开设“绿色通道”,提供“时间优先、质量优先、服务优秀、价格优惠”的“四优”服务。(4)企业为服务中心车辆提供昼夜24小时急救服务。
三、 质量要求:(1)企业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车辆维修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进行维修保养服务。(2)企业须严格遵守“货真价实、明码标价”职业操守,使用配装车件,必须与报价单所注型号、生产商、价格等信息一致,绝不能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绝不以次充好,并承诺材料配件的质量保证。(3)维修企业进行汽车整车大修和二级维护竣工后,须出具由交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竣工出厂合格证并进行竣工检测。(4)企业必须按规定为服务中心车辆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四、 时间要求:企业要坚持“安全、高效、快捷”原则,及时对服务中心车辆进行维修。
2、数量:一批
谈判小组名单:夏勇、朱鑫、李雪松
公示期:2016年12月0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采购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供应商对中标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及相应部门提出。监督电话: 0870-2139068 。
2016年12月02日
竞争性谈判文件(市级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采购(二次招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