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太仓市全域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浏河自建片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20501030404224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太仓市浏河镇农村工作局
招标联系人冉然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乐鑫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晓乐1585028371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3年太仓市全域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浏河自建片区)
(招标编号:TDSL.CL.2023-29、项目编号:E3205010304042242)
1、太仓市浏河镇农村工作局的2023年太仓市全域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浏河自建片区)已经 太仓市农业农村局(太农发〔2023〕92号) 批准建设。工程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现公开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2023年太仓市全域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浏河自建片区)工程的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请点击下载:新点招投标软件下载、云蜻蜓招投标软件下载)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苏州乐鑫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太仓浏河镇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太仓市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 工程规模和内容:项目位于浏河镇闸北村、新闸村、东至墅沟河,西至浮浏线,南至钱泾河,北至五号河。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混凝土道路973m,新建混凝土道路1986m,新建土路5014m,新建砂石路1028m,改建砂石路337m,新建灌溉管网708亩,田块整理1730.5亩,新建泵站6座,新建90*90明渠1330m,1.5m管涵10座等。
(3) 工期:170天(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3年12月14日至2024年6月1日。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注: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省级及以上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水利建造师)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B、C类)(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项目技术负责人与水利建造师不能为同一人;
(6)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近一年(须至少包含2022年10月至2023年10月)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7)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在建指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有一个在建项目;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落实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水利工程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⑥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0)近三年承担过的工程业绩:
企业近三年(近三年指2020年10月至今,以竣(完)工验收报告明确的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50万元及以上(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列明的金额为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或水利工程,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网络查询的中标页面及路径,未提供的将拒绝其投标。
(11)堆土场(排泥场)需由投标单位自行落实解决,容量不少于10000立方米。投标单位须提供堆土场(排泥场)意向协议书(格式在附件中下载),协议书包括土方堆场的地点、容积、运输线路、堆场的照片、联系人签字、联系电话等资料。堆土场(排泥场)协议书须经项目所在地的镇级(街道级)政府和村委会签字盖章确认(含堆土场(排泥场)责任主体的联系人签字及联系电话)并经招标人盖章,招标代理公司会根据上述联系方式进行核对堆土场(排泥场)意向协议书真实情况,如堆土场(排泥场)不真实,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评标专家组需对堆土场(排泥场)所选址和本项目位置之间运泥方式、路线的合理性进行判定(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对沿途的环境、道路、水域等是否有影响,是否违反环保要求,是否有禁止运输的情况),如经判定属于不合理堆土场(排泥场)选址,则视为本项资料缺失,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资质动态检查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在整改期内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处理。
(5)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
(6)近 2 年内因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6.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年11月15日 14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3 年11月22日 23 时 59 分 59 秒止;;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7. 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06日09:30前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3)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交易平台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8.资格审查资料,以投标单位在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资审文件为准,投标单位须在交易平台上传以下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副本;
(2)拟选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必须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可查信息);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B、C类)(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有一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需提供近一年(2022年10月至2023年10月)及以上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以及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可查信息;
(4)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申请书(含单位名称、企业资质等级、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经办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及经办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一年(须包含2022年10月及2023年10月)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5)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含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完(竣)工验收鉴定书,须提供网络查询的中标页面及路径)。
(6)堆土场(排泥场)意向协议书。
(7)资格审查要求其他资料及扫描件。
9.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进入评审。
10.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11.招标人地址:太仓市浏河镇 邮 编:215400
招标联系人:冉然
传真:/ 电话:53608558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太仓市北京东路77号莱茵世贸中心B座908
联系人:周晓乐
传真:/ 电话:15850283712
邮编:215400 E-Mail: 824757914@qq.com
13.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周晓乐 性别:男
上岗卡号:
职称或执业资格:建造师 联系电话:15850283712
14.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2日。
15.
其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
(2)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进入投标人中间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维护上传企业基本信息、人员、投标业绩等证明材料,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招标图纸请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
(4)本工程实行水利电子化投标,投标时均以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此次招投标实行不见面开标,招标文件条款中凡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均取消,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及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的特别提醒通知”:http://www.szzyjy.com.cn:8086/ztzl/028001/20210806/21ffd672-8331-41ff-8fdf-c1b8f09a3bc2.html[http://www.szzyjy.com.cn:8086/ztzl/028001/20210806/21ffd672-8331-41ff-8fdf-c1b8f09a3bc2.html]
项目法人:太仓市浏河镇农村工作局
代理机构:苏州乐鑫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太仓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15日
(招标编号:TDSL.CL.2023-29、项目编号:E3205010304042242)
1、太仓市浏河镇农村工作局的2023年太仓市全域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浏河自建片区)已经 太仓市农业农村局(太农发〔2023〕92号) 批准建设。工程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现公开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2023年太仓市全域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浏河自建片区)工程的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请点击下载:新点招投标软件下载、云蜻蜓招投标软件下载)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苏州乐鑫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太仓浏河镇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太仓市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 工程规模和内容:项目位于浏河镇闸北村、新闸村、东至墅沟河,西至浮浏线,南至钱泾河,北至五号河。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混凝土道路973m,新建混凝土道路1986m,新建土路5014m,新建砂石路1028m,改建砂石路337m,新建灌溉管网708亩,田块整理1730.5亩,新建泵站6座,新建90*90明渠1330m,1.5m管涵10座等。
(3) 工期:170天(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3年12月14日至2024年6月1日。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 是否网上招投标 |
TDSL.CL.2023-29 | 2023年太仓市全域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浏河自建片区) | 1300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单位),最新年度的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 | 水利水电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 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且信誉良好 | 信誉良好 | 是 |
注: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省级及以上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水利建造师)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B、C类)(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项目技术负责人与水利建造师不能为同一人;
(6)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近一年(须至少包含2022年10月至2023年10月)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7)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在建指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有一个在建项目;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落实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水利工程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⑥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0)近三年承担过的工程业绩:
企业近三年(近三年指2020年10月至今,以竣(完)工验收报告明确的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50万元及以上(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列明的金额为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或水利工程,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网络查询的中标页面及路径,未提供的将拒绝其投标。
(11)堆土场(排泥场)需由投标单位自行落实解决,容量不少于10000立方米。投标单位须提供堆土场(排泥场)意向协议书(格式在附件中下载),协议书包括土方堆场的地点、容积、运输线路、堆场的照片、联系人签字、联系电话等资料。堆土场(排泥场)协议书须经项目所在地的镇级(街道级)政府和村委会签字盖章确认(含堆土场(排泥场)责任主体的联系人签字及联系电话)并经招标人盖章,招标代理公司会根据上述联系方式进行核对堆土场(排泥场)意向协议书真实情况,如堆土场(排泥场)不真实,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评标专家组需对堆土场(排泥场)所选址和本项目位置之间运泥方式、路线的合理性进行判定(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对沿途的环境、道路、水域等是否有影响,是否违反环保要求,是否有禁止运输的情况),如经判定属于不合理堆土场(排泥场)选址,则视为本项资料缺失,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资质动态检查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在整改期内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处理。
(5)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
(6)近 2 年内因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6.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年11月15日 14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3 年11月22日 23 时 59 分 59 秒止;;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7. 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06日09:30前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3)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交易平台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8.资格审查资料,以投标单位在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资审文件为准,投标单位须在交易平台上传以下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副本;
(2)拟选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必须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可查信息);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B、C类)(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有一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需提供近一年(2022年10月至2023年10月)及以上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以及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可查信息;
(4)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申请书(含单位名称、企业资质等级、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经办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及经办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一年(须包含2022年10月及2023年10月)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5)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含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完(竣)工验收鉴定书,须提供网络查询的中标页面及路径)。
(6)堆土场(排泥场)意向协议书。
(7)资格审查要求其他资料及扫描件。
9.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进入评审。
10.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11.招标人地址:太仓市浏河镇 邮 编:215400
招标联系人:冉然
传真:/ 电话:53608558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太仓市北京东路77号莱茵世贸中心B座908
联系人:周晓乐
传真:/ 电话:15850283712
邮编:215400 E-Mail: 824757914@qq.com
13.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周晓乐 性别:男
上岗卡号:
职称或执业资格:建造师 联系电话:15850283712
14.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2日。
15.
其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
(2)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进入投标人中间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维护上传企业基本信息、人员、投标业绩等证明材料,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招标图纸请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
(4)本工程实行水利电子化投标,投标时均以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此次招投标实行不见面开标,招标文件条款中凡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均取消,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及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的特别提醒通知”:http://www.szzyjy.com.cn:8086/ztzl/028001/20210806/21ffd672-8331-41ff-8fdf-c1b8f09a3bc2.html[http://www.szzyjy.com.cn:8086/ztzl/028001/20210806/21ffd672-8331-41ff-8fdf-c1b8f09a3bc2.html]
项目法人:太仓市浏河镇农村工作局
代理机构:苏州乐鑫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太仓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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