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中国电信敦煌分公司发电机维修项目(第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6/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 年中国电信敦煌分公司发电机维修项目 询价文件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敦煌分公司【(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无(盖章)】
2023 年 6 月 15 日
目 录
第一章询价公告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 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5 1. 总则 ....................................................................... 1 2. 询价文件 ................................................................... 1 应答文件 ................................................................... 1 3.
4. 应答 ....................................................................... 2 5. 唱价 ....................................................................... 2 6. 评审 ....................................................................... 2 采购结果确定 ............................................................... 2 7.
8. 合同签订 ................................................................... 3 9. 采购代理服务费 ............................................................. 3 10. 纪律和监督 ................................................................. 3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3 第三章评审办法 ................................................................. 4 评审办法前附表 ................................................................. 4 1. 评审标准 ................................................................... 7 2. 评审程序 ................................................................... 7 第四章商务规范书 ................................................... 8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 24 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24
2023 年中国电信敦煌分公司发电机维修项目(项目编号:【2023】GS02569 号),采购人
为 中国电信敦煌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
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敦煌分公司综合维护站所属的五台发电机使用年限较久,部
分元器件老化,造成发电机无法正常工作,需进行维修和保养。所维修的内容包括发电机
水箱清理、加防冻液、更换易损易耗件以及柴油发动机的维修和保养。采购估算金额 19500 元(含税)。采用公开询价方式采购。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中国电信敦煌分公司办公楼 2023 年度五台发
电机维修项目。采用公开询价。
1.3 报价要求:按照报价清单进行报价。
供应商资格要求
1.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
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营
业执照。
1.1.2 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1.1.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供应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 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 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 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 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7)在最近五年内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10)为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 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 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 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 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采购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 采购处理措施。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 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17)法律法规、询价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 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1.1.4 技术及服务要求全部应答满足,不允许负偏离。
1.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应答。
1.1.6 应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询价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1.1.7 应答文件格式符合询价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和第六章“应答文件 格式”规定。
1.2 【产品资格要求】 无
1.3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询价文件获取 2.
2.1 获取时间:2023 年 6 月 16 日 10 时 0 分至 2023 年 6 月 18 日 18 时 0 分(北京时间)。2.2 获取地点:敦煌市阳关中路 1 号电信公司 4 楼会议室。
2.3 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或通过邮件 发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向询价人获取询价文件。
3. 应答文件的递交
3.1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邮件或现场投递。
3.2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3 年 6 月 21 日 15 时 00 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敦煌分公司 4 楼会议室。
3.3 唱价时间和地点:2023 年 6 月 21 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敦煌分公司 4 楼会议室。
3.4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3.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3.4.3 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 供应商注册
4.1 供应商须在购买询价文件后 5 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4.2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
“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询 价 公 告 仅 在 中 国 电 信 阳 光 采 购 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公示,其他媒体转载
无效。
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敦煌分公司
地 址:酒泉市敦煌市阳关中路 1 号
邮 编:736200
联 系 人:曹文渊
电 话:13399407525
电子邮件: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敦煌分公司【(盖章)】
2023 年 6 月 15 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项目概况 | (1)采购人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敦煌分公司(2)采购人联系方式:13399407525 (3)询价方式:■公开询价,□邀请询价 (4)询价组织形式:■自行组织,□委托代理机构组织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5)资格审查:□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
2.1.1 | 询价文件的组成 | 询价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应答文件格式 |
2.1.3 | 询价文件实质性要 求的标识 | 询价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 |
3.1 | 应答文件组成和编 制要求 | 应答文件由应答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 书、廉洁承诺书、资格证明文件等组成 应答文件编制需注意签章位置签章,签字位置需手写签名 应答文件提交时需提供电子版,纸质版两种 |
3.2 | 应答有效期和报价 具体要求 | (1)应答有效期为【30】天。从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起计 算。应答有效期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将被否决。 (2)报价具体要求 【报价不得高于询价文件限定的最高价格】 |
4.1.1 | 应 答 文 件 递 交 方 式、递交截止时间 和递交地点 | (1)递交方式:【纸质现场递交/电子邮件/传真……】(2)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6】月【21】日【15】点【00】分 (3)递交地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敦煌分公司4楼会 议室】 |
4.1.3 | 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的其他情形 |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本询价邀 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3.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 形】 |
4.1.4 | 应答供应商少于三 家的处理原则 |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为两家时,继续组织询价;递交 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为一家时,与其定向谈判。】 □重新询价 |
5.1 | 唱价时间和地点 | 唱价时间:【2023年6月15日】 唱价地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敦煌分公司4楼会议室】 |
6.3 | 成交候选供应商推 荐原则 | 【本条增加如下规定:】 |
【9】 | 【采购代理服务费 金额、交纳方式和 时限】 | 【本条增加如下规定: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未代理为无】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 容 | 【无】 |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 制度规定,本询价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组织询价。采购范围、分包(标包)划 分情况见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
1.1.2 本项目采购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询价方式、询价组织形式、资格审查方式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应答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询价有关的费用。
1.3 保密
参与询价活动的各方应当对询价文件和应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 询价文件
2.1 询价文件的组成
2.1.1 询价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询价公告/询价邀请书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审办法
第四章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
采购人另有规定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2 询价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与询价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 书”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 采购人在询价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的应答将被否决的提示。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 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所有关于 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询价文件的补充部分。当询价文件、询价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 应答文件
3.1 应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
应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应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2 应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
3.3.1 应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2 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最高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 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1
4. 应答
4.1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1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 采购人收到应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供应商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原则 上不予退还,除非询价文件另有规定。
4.1.3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3) 其他情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4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可对两家供应商继续组织询价,或与 一家供应商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询价。具体处理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 应答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供应商可以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应答文件。供应商修改的应 答文件重新提交的,应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应答 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应答有效期内撤销其应答。
5. 唱价
5.1 唱价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唱价,并邀请所有的供应商或者其代 表出席。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唱价,参加唱价的供应商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 出席唱价。
5.2 唱价程序
唱价会议由采购人组织并主持,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应答文件都应进 行唱价。唱价内容填写在“唱价记录表”中,由主持人、唱价人、记录人、供应商代表、监 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 异议
供应商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审
6.1 询价小组
评审由询价小组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的过程和结果。询价 小组成员名单在询价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6.2 评审原则
询价小组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应答文件进行评审。
6.3 评审程序
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进行。询价小组应从商务、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 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具体推荐原则见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出现多家供应商报价最低且相同时,应组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只对价格重 新报价,直至报价最低供应商仅为一家。
询价小组应根据询价评审情况编制询价总结报告并由询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7. 采购结果确定
7.1 确定成交供应商
2
7.1.1 采购人应在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 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询价。
7.1.3 采用公开询价方式的,采购人应在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成交供应商,公示期不少于 3 日。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公示期间提出。
7.2 成交通知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未成交供应商。成 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
8. 合同签订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应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 和成交供应商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
9. 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文件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 纪律和监督
10.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应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谋取 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应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10.3 对询价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询价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询价小组成员 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 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10.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应答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
第三章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 | 初步评 审标准 | 形式评审 | 供应商名称 | |
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 ||||
…… | ||||
资格评审 | 资格条件 |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 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 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 构,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 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 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 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 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技术及服务要求全部应答满足,不允许负偏离。5.应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询价文 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6.应答文件格式符合询价文件第 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和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规 定。 | ||
不得存在的情形 | (1)为供应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 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 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 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 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 问题的; |
4
(6)在最近五年内 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 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 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 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 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 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 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10)为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 者与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1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 表人; (1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 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 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 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 采购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 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 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 标包或采购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 止采购处理措施。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 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 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 |
5
在上述任一情形。 (17)法律法规、询价文件限定的 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 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 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 在上述任一情形。 | |||||
…… | |||||
响应性评审 | 实质性响应(可细分 罗列) | ||||
…… | …… | ||||
2.2 | 详细评 审标准 | 评审内容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
价格 | 价格评审依据 | 1. 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 商,价格评审以其报价的“价款”作为 评审依据; 2. 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 商,价格评审以其报价的“价税合计”作为评审依据。 | |||
…… | |||||
供应商不良 行为 |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 良行为管理规则》及 处理结果应用 | 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 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的本 次投标执行限制采购的处理措施的,评 标委员会应按照规则及处理结果上浮评 审价格的比例;供应商存在多例相关处 理结果的,累计上浮评审价格。 同一分包(标包)或未划分分包(标 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 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产品品类涉及 相关限制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标 包)或招标项目均应适用相关的限制采 购处理措施。 |
6
1. 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 评审程序
2.1 初步评审
2.1.1 询价小组根据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初步评审标准对应答文件进行评审。有 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2.1.2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1) 询价公告“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 应答文件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
(3) 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询价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
(4) 供应商有串通询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5) 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6) 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3 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应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 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 材料的,由询价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2.1.4 应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询价小组按照以下原则对应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 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1)应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 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2 详细评审
询价小组按照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详细评审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审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递交的应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 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应答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询价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 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要时可以要求供应商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7
第四章商务规范书
< >设备维护合同
合同签订地:< >
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
乙方: <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现就甲 方委托乙方提供设备维护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维护服务内容及方式
1.1乙方为甲方电信设备提供有偿维护,维护范围内的电信设备清单见附件 一。
1.2乙方向甲方提供维护服务的内容及服务标准见附件二。
第二条维护服务期限
2.1乙方为甲方提供维护服务的服务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 >年 < >月< >日。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
3.1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大写人民币< >,¥< >;其中价款为大写人 民币< >,¥< >,增值税款为大写人民币< >,¥< >。具体明细见附件一。
上述合同总价已包括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应当支付的全部必要费用及 税费。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 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因国家税收政策导致增值税率变化的,本合同价款(不 含税价)不变,增值税税款及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相应变更
3.2甲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乙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
>个工作日内,甲方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的维护工作,并验收合格后<
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 用总额。
(2)分期支付
首付款:在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且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 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日内,甲方将本合同费用总额的< >%支付给乙方。
8
验收付款: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维护内容并经甲方验收确认,且收到 乙方下述全部文件后< >日内,甲方将剩余款项一次性付给乙方:
(1)终验证书原件一份。
(2)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 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三十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 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3.4 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 能通过税务认证或不能实现税款抵扣的,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乙方应当及时更 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 3.3 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按 照第 3.3 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 付发票金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3.5合同费用总额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 式付至乙方。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3.6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 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扣除后仍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
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五日内将不足部分以< 方式付至甲方。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
3.7若甲乙双方互负到期债务,且该债务均为金钱给付的,甲方有权以其到 期债务抵销乙方的到期债务,抵销自甲方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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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4.1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进行日常维护及障碍处理工作,为乙方的维护工 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4.2甲方对乙方提出的非乙方责任导致的故障或者隐患,及时配合处理。4.3甲方应当按本合同规定支付维护合同费用总额。
4.4甲方有权对乙方维护服务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检查的方法及标准为:< >。
4.5 其他需约定的权利义务:< >。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5.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及相关附件的要求完成维护服务工作。
5.2乙方进行维护服务工作,应当同时执行下列标准、规范:(1)国家、地方以及行业的相关强制性标准。
(2)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中国电信以及甲方相关专业技术规范、服务规程。(3)本合同及附件二规定的维护服务标准。
(4)乙方的内部服务标准,以及乙方公开宣传或承诺的维护服务标准。(5)其他乙方应当执行的维护服务标准。
上述标准之间如有矛盾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
5.3乙方在维护中引发网络资源变更的,应当在网络资源变更之日起< >个 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和电子资料,以便甲方及时在资源管理系统中更新。
5.4如维护过程中发现非维护范围内甲方设备的损坏或隐患,乙方应当及时 通知甲方进行处理。
5.5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 维护服务工作转由第三方承担,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全部或部分权利,也不得以包 括但不限于保理、质押等形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5.6乙方提供维护服务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中关于防雷、防强电 等安全要求,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妥善保护甲方相关设备及人员的安全。发现维 护范围内的隐患应当及时处理,一旦发生设备被盗或自然灾害等重大事故应当及 时通报甲方,并尽快恢复通信。
5.7如有紧急或者重要通信任务,当甲方提出需求后,乙方应当紧密配合,按时按要求完成维护服务工作。
5.8乙方应当自觉维护中国电信及甲方的企业形象,不得利用中国电信及/ 或甲方的名义、商标、标识、品牌等进行本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活动。
5.9乙方应当与派驻到甲方从事本合同项下维护服务的乙方人员存在合法有 效的劳动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缴纳社会保险等手续,承担乙方 作为用人单位的全部法定责任和义务。乙方应当签署并履行本合同附件五的《用 工承诺书》。乙方人员与乙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乙方应当保证此类人员自 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不再接触本合同项下的任何维护服务工作,并应当将 此类人员劳动合同终止事宜及时通知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得乙方人员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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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等第三方误认为乙方人员与甲方存在任何劳动用工关系。乙方保证从事维护 工作的乙方人员具备开展维护工作所需要的相应资质,并保证乙方人员的素质和 技能应当符合上岗标准。
5.10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应当依法规范劳动用工关系。如涉及雇佣农 民工等用工形式,乙方应当向农民工等雇佣人员及时支付工资或劳动报酬等。因 乙方所雇佣的农民工等引发纠纷而投诉到甲方或向甲方提出权利请求的,甲方有 权从应当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造成甲方对外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乙方并应当予以赔偿。
5.11乙方承诺遵守国家有关工商登记、税务、劳动用工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 各项规定,保持从事本合同项下维护工作所应当具备的全部资质要求,并承担办 理相关证照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年检费用。否则,如前述任一承诺不满足的,乙 方应当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如造成甲方对外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乙方并应当予以赔偿。
5.12 乙方应当负责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培训和管理,签署并履行附 件六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若乙方人员在维护工作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对外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 的,乙方并应当予以赔偿。
5.13其他需约定的权利义务:< >。
第六条权利归属及侵权处理
6.1乙方维护服务中所完成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 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要求配合甲方相关知识产权的登记 或申请工作。
6.2乙方保证在维护服务中所使用的设备、系统、软件、技术和/或为甲方提 供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 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 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 偿金额。
6.3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服务成果的部 分或全部,乙方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甲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服务成果的权利,或
(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服务成果,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服 务成果。
(3)其他使甲方对服务成果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他弥补甲方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
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第七条保密
7.1 乙方(“接收方”)对甲方或其关联方(合称“披露方”)以任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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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但不限于以传真、电话、视频、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邮递、快递、挂号 信、专人递送、当面告知等方式)提供的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 接触到的披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合称“保密信 息”),无论其是否为披露方开发或拥有,接收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7.2 未经披露方书面许可,接收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 将保密信息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接收方仅可为本 合同之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信息,但同时应当指示其雇员遵守 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7.3 接收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接收方不得以任 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信息。接收方 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十日内将载有保密信息的原件资料 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
7.4 除另有约定外,接收方未经披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合同 的签订及其内容。经披露方书面同意对外披露,仅限于披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方式且遵循书面同意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7.5 接收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信息,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 保护手段予以保护,并对保密信息在接收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 密信息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
7.6 如接收方应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披露信息的,接收方应当至少于实际作 出披露行为前五个工作日通知披露方,说明其拟根据上述约定披露有关的保密信 息,并就披露对象和披露范围、方式等作出说明,且接收方应当采取所有措施,协助披露方采取法律上的救济或其他措施以阻止该等保密信息的披露,或在法律 允许的范围内保护保密信息的秘密性。若披露方未能阻止该等保密信息的披露,则接收方仅能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必要限度内披露该等保密信息。7.7 披露方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
7.8 如果接收方得知第三方获得任何保密信息,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披露方,并向披露方提供掌握的所有相关情况。
7.9 对于接收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 据,接收方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7.10 如接收方违反本条约定的,接收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披露方造成的一 切损失。
7.11 本保密条款自保密信息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十年 内持续有效。
7.12 其他< >。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构成违约,违约方应 当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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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维护服务工作的,每逾期< >日,乙方 应当按照合同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合同 费用总额的< >%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仍应当支付上述违约金、退还 甲方已支付款项以及支付自甲方付款之日起至乙方退还款项之日止的利息(按照 付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LPR)标准计算),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8.3乙方提供维护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见附件二和附件三。
8.4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和/或第三方设备损坏或故障,或存在损坏或故障的 隐患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 由此导致的业务损失或客户赔偿等。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 违约责任。
8.5乙方提供维护服务过程中,如因乙方或乙方人员原因导致甲方和/或第三 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导致甲 方对外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乙方并应当予以赔偿。
8.6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分包、转包的,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费用 总额< >%的违约金,如由此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 损失。并且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该等解除并不免除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 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
8.7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 程度采取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导 致第三方向甲方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甲方造成 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
(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甲方(含甲方上级单位)纳入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
(4)如存在网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和信息 安全问题承担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涉通讯信息诈骗 违法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单、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失信名单等;(5)中标通知书/中选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或对应的合同签署后,发现 乙方存在中标无效/中选无效/成交无效或者存在应当被否决投标/否决参选/否 决应答的情形;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 致合同履行风险或侵害甲方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
8.8 如乙方违约,除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承担甲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赔偿责任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
第九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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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 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 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9.3 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诉讼的其他部分。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本 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 情况。
10.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本合同的其他方,并提供由有关部门 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10.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 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 除责任。
10.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三十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 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本合同纸质文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若使用电子印章的,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若甲方加盖电子印章的,以加盖甲方电子印章的本合同电子文档所载内容为 准。
11.2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 容。甲方向其关联公司透露的,不在此限。
11.3任何与本合同相关但未在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友好协 商解决。对本合同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当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 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合同 或补充协议为准。
11.4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 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 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 拥有所有权。
11.5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当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 理、劳动关系。
11.6 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 录、合同和协议等法律文件。
11.7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当按照本合同 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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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 信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1)与本合同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
(2)与本合同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
(3)与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
(4)与本合同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
(5)< >。
11.7.2 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
(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 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
(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 间;
(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 知送达时间。
(4)如采用甲方供应商门户网站在线提交的方式,信息表单正式创建提交 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甲方供应商门户网站关闭或故障,双方应当立即 使用书面信函形式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通知。
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 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 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 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11.7.3 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
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 址:< >
联系人:< >
话:< > 电
传 真:< >
邮 编:<
> 电子邮箱:< >
乙方:< >
地 址:< >
> 联系人:<
电 话:< >
传 真:< >
编:< > 邮
电子邮箱:< >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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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11.8 双方同意,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文件 一起阅读和解释:
(1)本合同正文;
(2)合同附件;
(3)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
(4)投标文件/参选文件/应答文件;
(5)其他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性文件。
上述各文件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在上述文件之间出现含糊或冲突之 处,就同一事项的解释,应以本条上述排列次序在先的文件所表述的意思为准;当同一顺序的多份文件之间发生内容冲突时,应以文件形成时间较后的为准。对 于同一类合同文件,以其最新版本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一维护设备清单
附件二维护服务内容及维护服务标准
附件三维护服务质量考核标准
附件四合同费用明细
附件五用工承诺书
附件六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 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
16
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乙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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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合同费用明细
采购/服务内容 | 价款(不含税) | 税率 | 税款 | 总额(含税) | 备注 |
维护费 | |||||
修理费 | |||||
配件费(若有)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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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
用工承诺书 中国电信< >公司:
一、我公司保证依据《< >设备维护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为中国 电信<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提供设备维护服务,对于我公司委派的 设备维护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我公司保证该等人员具有< >等证件,我公司依法与工作人员签署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为其办理了相关社会保险及公积 金。我公司依合同为中国电信提供设备维护服务所委派的全部工作人员不因合同 的履行或者其他任何原因而与中国电信建立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如果有人提出 法律诉讼或行政程序,声称我公司工作人员与中国电信存在劳动关系,我公司应 当负责解决,并应当赔偿中国电信就此承担的所有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 述法律诉讼或行政程序中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 赔偿金额等。
二、我公司保证为工作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 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工作人员,应当定期安排进行健康检查。
三、我公司工作人员在提供设备维护服务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或导致他人 财物损坏等事故,由我公司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四、我公司应当依法为工作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金及公积金等,否 则因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及纠纷,由我公司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因此导致中国电信损失的,我公司承诺进行赔偿。
五、我公司承诺严格遵守相关劳动法律和法规,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 及时纠正处理,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六、本承诺书经我公司签署后,与合同同时生效。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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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中国电信< >公司:
为保障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在贵公司与本单位双方签订的 < >设备维护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履行过程中,本单位承诺如下:一、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持续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相关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资质。
二、本单位参与合同履行的相关施工、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在履行合 同过程中始终具备相关规定要求的从业资格和资质,从事特种作业的作业人员始 终具备相关规定要求的从业资格和资质。本单位不使用有犯罪记录的人员从事合 同约定的相关施工/作业和工作。
三、贵公司或贵公司委托的监理公司或其他方有权对本单位施工/作业现场 安全进行监督,贵公司代表或监理人员有权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指 导和监督,本单位及作业人员必须服从贵公司代表或监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工程/作业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并确保施工/作业现场安全,并承担合同签订 和履行过程中安全生产的全部责任。
四、本单位认真贯彻相关规定的各项要求,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必 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施工/作业、文明施工/作业,建立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 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确保电信设备、设施安全和人员安全。
五、通信管道、线路施工现场,本单位应当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1)设立警示信号标志,白天用红旗,晚上用红灯,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种 车辆的注意。必要时应当设围栏,并请交通民警协助,以保证安全。
(2)如施工作业区域有平行与交越电力线缆,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发 生人员伤亡事故。
(3)作业人员进入人(手)孔作业,应当先探明人(手)孔内有无有毒、易燃气体,避免发生中毒事件。
(4)作业人员进行登高作业,应当先检查登高工具和保险装备,避免发生 摔伤事故。
(5)现场施工用电源线架设高度,应当满足安全要求,并应当安装警示红 灯。
六、在通信机房内施工/作业,本单位应当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1)制定确保运行设备安全措施。
(2)设备开箱后,包装箱等易燃杂物应当立即搬离现场。
(3)施工/作业时,不得将导线头子遗留在设备内。每天施工/作业结束时,应当清理施工/作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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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作业期间确需进入通信系统,应当办理贵公司要求的手续,用毕 立即归还。
(5)施工/作业期间布放线缆,需拆除竖井、巷道防火封堵物的,布放线缆 完毕后,应当立即重新封堵。
(6)设备安装完毕,应当经监理、督导、电力维护人员检查、测试无误后,方可接通电源。
七、施工/作业现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安全、整洁、美观,对贵公司通信设施、设备应当予有效保护。
(2)材料堆放整齐有序,不得影响贵公司正常生产秩序和通信畅通。
(3)垃圾及时处理,不得就近乱堆乱倒。
(4)户外施工/作业原则上不得在夜间或雨天进行;因特殊情况确需夜间或 雨天施工的,本单位应当有安全施工措施(方案),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作业。需夜间在公路上施工/作业的,要设立夜间警示灯和安全防护栏。(5)符合卫生标准。
(6)作业人员应当佩戴贵公司颁发的证明其身份的胸卡。
(7)搭建作业人员临时宿舍的,应当牢固,通风,布放照明电线应当安全。(8)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八、本单位应当遵守下列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1)不得在施工现场溶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等易产生有毒、有害烟 尘和气体的物质。
(2)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撒建筑垃圾。
(3)不得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4)禁止在施工/作业现场吸烟或使用明火,确因施工/作业需要进行明火 作业,应当经贵公司安全保卫部门书面批准。
九、本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接受贵公司有关各项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的检查、督促。
十、本单位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管理,提高服务能力,提升作业人员的施工作 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并确保安全管理和安全工作的落实。本单位保证对作业人员 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对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 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 急处理措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对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十一、作业人员仅在贵公司允许的施工/作业区域、场所和设备上施工/作业,不得超范围施工/作业。未经贵公司许可,作业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与合同约定的 生产工作无关的贵公司场所。如需进入贵公司生产机房进行施工的,本单位应当 到贵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出入通信要害部位介绍信,方可进入施工。
十二、本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和专项技术措施,配备 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有关安全生产、防火等工作,并积极与贵公司相关安全部门 紧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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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本单位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相关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和作业,并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并督促其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得违章施工/作业、冒险施工/作业或疲劳施工/作业。
十四、当发生安全事故时,本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减 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贵公司和有关部门报告,配合贵公司和有关部 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五、本单位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不发生人身伤亡和通信设备事故,切实落实“六防”(即防爆炸、防盗抢、防火、防破坏、防诈骗、防窃密),不发生违反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发生违法犯罪案件。本单位就作业人员的行为向贵 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生作业人员或他人的人身、财产事故,均由本单位负责 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十六、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实际行动创 造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如本单位违反本承诺书所述的任何情形,本单位承担 相应责任并赔偿贵公司因此受到的损失。
十七、本单位指定如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检查与协调等工作,并承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当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变更时,应当提前三日书面通知贵公司。
(1)姓名:< >
(2)联系方式:< >
十八、本责任书经本单位签署后,与合同同时生效。
责任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1. 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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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 备 注 |
1.供应商对所修发电机空载至满载电压波动不能超过 5%。 | |
2.供应商对所维修的发电机机组抗负荷冲击能力应低 于 80%。 | |
3.供应商对所维修的发电机转速不低于 1500 转/分 钟。 | |
4.供应商对所维修发电机噪音应小于 103 分贝(离机 组一米处测量)。 | |
5.供应商对所维修柴油发电机燃油消耗应小于 195g/kw*h(燃油规格:0 号柴油)。 |
2. 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 备注 |
1.供应商确保本项目能够获得优先服务,在额定工时内 完成相应的维修工作。 | |
2.供应商保证为本项目提供 7 X 24 小时售后服务。 | |
3. 供应商应为所维修发电机建立维修档案,一机一档,保存期三年,并开展跟踪、提醒服务。 | |
4. 供应商应妥善保管旧件,出厂时交送修方处理,未 经送修方同意不得擅自丢弃;可维修的部件,不以换代 修;不串通他人虚报维修项目等。 |
23
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模板进行补充>
一、应答函
二、廉洁承诺书
三、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开具增值税发票承诺函
六、不得存在的情形的承诺书
七、技术及服务要求
八、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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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答函
应 答 函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询价文 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递交符 合要求的全部应答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 我方的应答文件包含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应答文件组成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 我方承诺在询价文件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应答文件。
3. 我方在参与询价过程中根据询价小组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应 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4.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询价相关的所有信息。
5. 如确定我方成交:
(1) 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 我方承诺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询价 公告“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 【我方承诺接受《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管理规则版本号:【V20200722】,内容详见询价文件第七章)。本项承诺自本函签署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不受应答有效期的约束,其效力独立存在,不可撤销。】 7. 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中国电信供应商注册。/无/具体的 其他说明或要求】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25
二、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致:(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项目名称)询价,为保证询价活动公平、公正,依 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1. 不以他人名义参与询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2. 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或订立攻守同盟;
3. 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询价;
4. 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询价小组成员行贿,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 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5.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包括(潜在)供应商的数量与名 称、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其他供应商的应答文件、询价情况及成交推荐意见等。
6. 不私下接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询价小组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询价活动;7. 不在办公场所、唱价评审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询 价的过程和结果;
8. 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投诉与诬陷;不毫无根据地 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9. 不以低于成本报价;
10. 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采购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应 答、宣布成交无效等。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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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7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8
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9
六、不得存在的情形的承诺书
30
七、技术及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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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报价表
报价表
序 号 | 产品或服 务名称 | 型号和 规格 | 数量 | 不含税 单价 | 是否开具 增值税专 用发票 | 税率 | 含税 总价 | 备注 |
1 | 水箱维修 清理 | 台 | 2 | |||||
2 | 柴油泵柱 塞 | 个 | 12 | |||||
3 | 喷油头维 修 | 个 | 12 | |||||
4 | 机油 | 桶 | 3 | |||||
5 | 机滤 | 个 | 4 | |||||
6 | 柴油滤 | 个 | 4 | |||||
7 | 防冻液 | 升 | 36 | |||||
8 | 发电机马 达维护 | 次 | 1 | |||||
9 | 电瓶 | 台 | 4 | |||||
10 | 连接软管 | 台 | 2 |
32
维护维修 | ||||||||
11 | 工时费 | 小时 | 20 |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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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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