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人员管理APP应用程序研发项目
采购意向公开
(2024-YTCBZB-F1001)
我部计划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采购意向相关情况公示如下,欢迎潜在供应商提出宝贵建议。
一、项目名称:沈阳联融公司人员管理APP应用程序研发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YTCBZB-F1001
三、项目概况:拟公开招标沈阳联融公司人员管理APP应用程序研发,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附件一。
服务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APP研发及操作演示和功能介绍视频制作,90天内完成部署调试和交付验收。
最高限价:68.598万元。
四、拟设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企业应当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
五、公告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9月20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欢迎广大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详见附件二),请在公示期内,按附件要求格式将相关材料递交我部指定邮箱,含书面盖章扫面PDF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合并压缩。
1.邮件主题: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2.邮件内容: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号码建议可发送到我部指定邮箱16604148701@wo.cn。
六、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1.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或其他。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意见受理人员:刘先生
联系电话:16604148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