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P16/Ki-67检测试剂盒项目竞价谈判公告
金额
100.00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049
预算金额100.00元
招标公司皖医二附院
招标联系人万老师0553-287184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皖医二附院采购管理办法》,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我院P16/Ki-67检测试剂盒项目拟采取竞价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
一、谈判编号:2024-049;
二、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期
控制单价
预估年用量
01
P16/Ki-67检测试剂盒
五年
100元/人分
200人份

三、谈判响应方的资格要求:
1.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谈判响应方若为制造商,须具有针对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二类、三类)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一类),消毒类产品须提供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3.谈判响应方若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或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二类),一类医疗器械可以不提供本项,消毒类产品须具有卫生消毒类产品经营范围;
4.谈判响应方须针对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二类、三类)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一类),消毒类产品须提供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5.谈判响应方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谈判响应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谈判响应方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除;
(3)谈判响应方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近三年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3年)谈判响应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处行贿罪或被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谈判响应方,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四、报名材料(凡报名参加谈判的单位须携带下述资料复印件一份,每一页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制造商的资质及其相关资料须加盖制造商公章,只接受现场报名或顺丰邮寄);
1.采购项目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见附件2);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谈判响应方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谈判响应方若为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6.谈判响应方若为代理商,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本项)、制造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制造商税务登记证、制造商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7.谈判响应方所投产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8.若所投产品在省医药集采平台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交易系统,须提供产品省集采信息 [提供省医药集采平台查询信息截图、省集采情况一览表];
9.谈判响应方须提供以下截图证明及承诺书原件(见附件3):
(1)谈判响应方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谈判响应方须提供相关截图证明)。
(2)谈判响应方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除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谈判响应方须提供相关截图证明)。
(3)谈判响应方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谈判响应方须提供相关截图证明)。
(4)近三年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3年)谈判响应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判处行贿罪或被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谈判响应方须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承诺书内容及格式自拟)。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4年10月20日至2024年11月1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3号楼8楼国资科招投标办公室。
六、报名联系人:万老师,联系电话:0553-2871845。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报名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
八、谈判文件获取:报名审核通过后,发送电子版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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