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0117fczz240742
预算金额4.54万元
招标公司盐城师范学院
招标联系人杜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商业街204室房屋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N0117FCZZ240742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6-11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6-25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业用房 所在层数 2
租赁面积约(㎡) 82.68 租赁期限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先付后租 租金递增方式 -
装修期限 15天(免租金) 承租押金 成交年租金的30%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位于学校内部,服务全校师生,水电设施配套齐全。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 45470.00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4-04-05
评估机构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元) 45470.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盐城师范学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07423Q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盐城师范学院

特别
告知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合同期满退场或提前退场的,不得向出租方提出补偿装修改造费用的请求;

七、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学校规划调整、校区置换或其他因上级单位行为等原因而造成合同终止,双方不追究违约责任,出租方按承租方实际经营天数收取房屋租金,所涉及的押金按实际经营天数与承租方多退少补;;

八、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的规定;

九、房屋租赁用途:承租方实际经营项目限定为商务办公、鲜花礼品饰品、数码产品及维修、摄影摄像、眼镜及配套产品、美发理发、美容美甲(不含身体按摩、医学美容)、文体用品、图书音像制品、水果(不含水果捞及自制饮品)、药房、乐器销售、化妆品、服装鞋帽缝纫。承租方在合同期内实际经营项目不得超出上述限定的经营范围,禁止经营餐饮、游戏机室、网吧、棋牌室、足疗按摩等项目,不得使用明火、大功率电器;不得对所承租房屋以及周围产生噪音、污染;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经营活动;

十、承租方经营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会员卡、充值卡等先充值后使用的卡券。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详见公告附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不接受自然人报名承租;
(二)意向承租方实际经营项目不得超出公告中限定的经营项目及业态,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与实际经营业态相关。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标的交割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截至公告到期之日,尚未将出租方房屋腾退的,或存在拖欠出租方租金的,或因违反合同约定而与出租方存在房屋租赁法律纠纷且正在诉讼过程中的、或被判败诉且判决已生效的意向承租方报名无效; 

二、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15862082562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6-11 17:00:00 至 2024-06-25 17:00:00
报名手续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交易所(E交易平台)(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交易所(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提供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二、意向承租方须上传并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提供);
(三)承租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四)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委托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报名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三、交易所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四、交易方式: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五、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缴纳:金额30000.00元,截止时间2024-06-25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竞买人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竞买人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买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保证内容:
(一)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
(二)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
四、处置方式:
(一)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二)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对相关方进行赔付;出租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承租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租。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三)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四)其他处置方式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承租方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50%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

承租承诺函.doc

房屋租赁合同模板.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朱女士
咨询电话 025-83163360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2F
技术支持 徐女士:400-828-9082,025-86385860
其    他 传真:025-8316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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