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法律顾问助理服务服务类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法律顾问助理服务服务类采购
项目编号:GW2023-SH807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晓萍、叶涵殷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26736、0592-22793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女士,0592-28961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晓萍、叶涵殷,0592-2226726、0592-2279328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公告项目 | 公告内容 |
采购编号: | GW2023-SH807C |
项目名称: | 法律顾问助理服务服务类采购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规模: | 人民币44万元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采购内容、范围: | 法律顾问助理服务服务类采购,聘用人数:2人,成交供应商数量:2家,由每家成交供应商各提供1名人员提供驻点服务;服务时间:2024年1月3日至2026年1月2日。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应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并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2、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本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磋商担保函复印件。 4、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磋商当月成立或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5、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磋商当月成立或享受社保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6、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提交响应文件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①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4)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二、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无。 三、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方式: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7日下午17:30时止。 获取方式: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网址www.xmzfcg.com)在线获取。 |
采购文件售价: | 人民币100元/套 |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 2023年12月1日下午15:00 |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 | 纸质递交至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公e采平台开标厅3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公e采平台会议室 |
监督部门: | /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0592-2896153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联系方式:吴晓萍、叶涵殷,0592-2226736、0592-2279328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其他: | 本项目预算金额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或非财政性资金),不属于政府采购;为明确采购流程及参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参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开展自行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没有列明的规章制度不作为本次采购活动的要求及依据。 |
二、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1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第一段修改为“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现对法律顾问助理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4.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