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JHWCG2023032
二、项目名称: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绿肥种子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407225(元) | 浙江宝丰种业有限公司 | 衢州市衢江区东迹大道509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绿肥种子采购项目(二次) | 肥田油菜种子 | 宝丰种业 | 23125公斤 | 14.6 | 规格:25 公斤/包;纯度≥95%;净度≥98%;出芽率≥85%;水份≤9% |
2 | 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绿肥种子采购项目(二次) | 黑麦草种子 | 宝丰种业 | 2000公斤 | 13 | 规格:22.7 公斤/包;纯度≥85%;净度≥97%;出芽率≥81%;水份≤12% |
3 | 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绿肥种子采购项目(二次) | 紫云英种子 | 宝丰种业 | 2000公斤 | 21.8 | 规格:1 公斤/包;纯度≥96%;净度≥97%;出芽率≥80%;水份≤10% |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宽善,徐国红(采购人代表),杨志仙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浙江宝丰种业有限公司 | 62.5 | 63.3 | 67.0 | 64.27 | 28.89 | 93.16 |
1 | 浙江粒盛种业有限公司 | 53.0 | 58.0 | 63.0 | 58.0 | 30.0 | 88.0 |
1 | 浙江乐土种业有限公司 | 28.5 | 30.5 | 24.0 | 27.67 | 26.34 | 54.01 |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108.38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衢州市荷花西路10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8762023
质疑联系人:刘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0-8762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浩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弈谷文体城二区17幢8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小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3355001
质疑联系人:冯礼文
质疑联系方式:0570-3355001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衢州市柯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蒋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0-3020829
附件信息:
(招)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绿肥种子采购项目(二次)9.2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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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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