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预公告平潭流水园区标准厂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预公告
金额
914.02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4/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1280104100259001
预算金额914.02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工1598011317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9
公告正文
附件: |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501280104100259001
1.招标条件
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平潭流水园区标准厂房项目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以闽发改备[20221A0902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综合性筹措,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平潭流水园区标准厂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流水产业园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加工中心、配送中心与综合楼及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规划用地30666.67㎡,总建筑面积约50653.80㎡,其中6#配送中心建筑面积9321.48㎡。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以通过审查的施工图纸为准;
2.4.项目投资:本项目投资总额21948.1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8200.25万元,包含:工程建设费用15894.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38.99万元、预备费866.68万元。工程费用以经招标人最终审核确认的工程结算金额为准;
2.5.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勘察: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土石方勘察(若有)、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所有测绘工作(含项目后期产权测绘勘察工作),中标人应按招标人项目设计需要及国家规范来提供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并配合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后续服务等;
(2)工程设计: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及施工图审查及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报批工作、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图及其文件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服务后续相关服务
(3)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的造价咨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其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施工期造价咨询、造价管理、造价鉴定、工程结算审核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及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施工现场造价管理、审核,配合完成竣工结算的相关设计、配合优化设计编制的造价对比成果文件等;
(4)工程监理: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监理工作;
(5)负责办理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环评水保(若有)、白蚂蚁防治工作、土壤氡检测、桩基检测、基坑监测、节能评估(若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若有)、 地质灾害评估(若有)、安全评估(若有)、竣工结算、项目财务决算、审计(若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政府奖补申请、项目资料归档、各类项目手续申报工作等满足项目施工验收需要的服务统一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具体服务内容在中标后经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核减招标范围内容并不得据此提出索赔,中标后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十个日历日内平潭成立项目前期工作部开展工作。
2.6.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周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结算批复、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施工计划于2023年6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同施工工期要求,暂定 24 个月(以实际工期为准),关键节点:中标人自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当日起110个日历日内(含)完成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其中各阶段工作节点为:收到委托人正式书面通知启动设计工作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方案设计工作,方案设计完成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等相关工作,初步设计完成后50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供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2.7.质量标准:①本项目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经委托人认可的经批复后的概算范围内;②本项目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③本项目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最终施工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④本项目安全文明目标:本项目要求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隐患,避免违章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或资质:(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须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合格有效的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②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③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养老保险(或注册执业证书)所署单位为准。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专业咨询专业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1)拟派勘察专业咨询负责人:1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地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专业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2)拟派设计专业咨询负责人:1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拟派监理专业咨询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1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专业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4)拟派造价专业咨询负责人:1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专业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3)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4)联合体数量最多不超过3家,同一专业咨询工作仅允许一家联合体成员承担工作,不允许多家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同一专业咨询工作。
3.5.本项目允许分包,允许分包的内容为:本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应由咨询人自行实施与管理,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咨询服务内容允许转委托。(分包单位的资质及人员配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及福建省相关文件规定;分包单位须通过招标人确认同意,分包单位须通过招标人确认同意,分包单位与咨询人合同签订后向建设单位报备)
3.6.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 / ;
3.7.其他资格要求:(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非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状态;(2)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投标人均非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提供福建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盖章复印件或网页截图打印件);
3.8.投标人其他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12日18时00分至2023年04月17日19时00分,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xzfwzx.pingtan.gov.cn:9999/)进行网上电子报名并获取报名回执(电子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在报名的网址自行免费下载,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资料。)
注: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时需进行登录账号并关注本招标项目(未注册的投标人需进行注册登录,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方需进行注册登录),具体操作流程可在http://xzfwzx.pingtan.gov.cn:9999/bszn/13765.jhtml下载《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操作手册》或咨询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91-23165427)。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区交易平台将为投标人生成报名回执,本项目实行纸质评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执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报名回执到开标现场核验,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未通过区交易平台进行报名的,将无法有效参与投标。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电子保函;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
6.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平潭自贸区分行或中国银行股份平潭金井湾支行(投标人自行选其中1家银行,若交易平台相关信息届时更新,以交易平台最新信息为准)
帐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帐 号: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9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本项目开标室);
7.2.投标人的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③交易平台生成的报名回执一份报名回执仅代表一个投标人,④报名回执系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证明,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7.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控制价暂定为914.02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项目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xzfwzx.pingtan.gov.cn:9999/)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平潭县潭城镇盛林庄1-1号
邮编:350401
电话:0591-38388801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3室)
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fjzbzxb@126.com
电话:15980113175
联系人:郑工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0591-2316542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7号楼415右室
联系电话:0591-23163826、 2316378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