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审前信息。 专项规划编制机关、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二、报审前公示的主要内容 .规划名称: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和-单元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 .专项规划编制机关、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名称: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 .规划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规划四至范围:北至龙金路、罗邵路、田富路,西至龙高路,南至潘家浜、朱金路,东至九新公路、九亭中心路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专项规划编制机关、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邮寄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蒲汇路号室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四、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专项规划编制机关、产业园区管理机构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上海市松江区九亭久富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简本().环评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