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周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对姜山镇周韩村农田租赁项目(重发)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JS-ZB(2024)-121-1
2、项目名称:姜山镇周韩村农田租赁项目(重发)
3、招租规模:位于姜山镇周韩村的一宗位于周韩东河东,土地面积为380亩具体参数详见下表。
4、年度租金最低限价(不含租金税费):
序号 | 地址 | 土地面积(m2)和租金单价(元/亩.年) | 租金总价(元/年) | 租金五年总价(元/五年) | 备注 | ||
土地 | 租金单价 | ||||||
1 | 周韩村 | 东河东 | 380 | 900 | 342000 | 1710000 | 标段1 |
租期:5年,合同一年一签。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于投标函内予以承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本次招标活动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进行企业注册,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2、请投标人于2024年12月3日16:00前在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中下载本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中-农村产权系统模块”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农村产权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
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4年12月17日14时00分前(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姜山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或未购买采购文件的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将于2024年12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姜山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室进行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六、投标保证金:6800元
形式一: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虚拟子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形式二:投标保证保险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后,请各投标人在“鄞州区镇街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6时00分(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① 企业名义投标: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基本账户进出。
②以自然人名义投标: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鄞州区电子交易平台注册时的本人银行账户进出。
七、招标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中标人如欠有周韩村钱款的,须在中标后3天内与招标人结清欠款,才能签订承包合同,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全额没收投标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周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B座5楼
联系人:陈凯
电 话:1760656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