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2023-2024年环境监督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4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6-19 17: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 2023-06-26 16:00:00 |
保证金:40000.0元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2023-2024年环境监督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2023-2024年环境监督监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240万元 2.1.2 其他: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①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督监测和环境自行监测;②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督监测和环境自行监测;③无锡惠联固废处置有限公司的飞灰及环境监督监测和飞灰及环境自行监测;④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的临时填埋场封场后监督监测和临时填埋场封场后自行监测;⑤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环保监测。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无锡惠联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授权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牵头人。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3.1.2.投标人须拥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CMA证书附表中须含环境监测领域、二噁英、飞灰等检测项)。 3.1.3.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服务业绩合同一份,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不算在内。 3.1.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1.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或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1.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质: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6月13日 17时 至 2023年06月19日 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15:3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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