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贝子府镇口琴村养鸡小区建设项目施工
金额
497.07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1504000001001195001001
预算金额497.07万元
招标公司敖汉旗贝子府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李磊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东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会武1524868711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4
公告正文
贝子府镇口琴村养鸡小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1504000001001195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贝子府镇口琴村养鸡小区建设项目已经由敖汉旗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敖党乡振组办发【2023】4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敖汉旗贝子府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东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拟使用2023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贝子府镇口琴村养鸡小区建设项目;
2.2.标段名称: 贝子府镇口琴村养鸡小区建设项目施工;
2.3.建设地点:敖汉旗贝子府镇口琴村;
2.4.项目概况:
(1)本项目根据我国农业发展现状,结合敖汉旗农业发展战略和优势产业,规划建设贝子府镇口琴村养鸡小区建设项目。
(2)项目计划建设养鸡小区1处,建设鸡舍两栋,每栋鸡舍面积1890平方米;建设管理用房2栋,每栋22.45平方米;建设发电机组房35平方米,锅炉房燃料库200平方米;新建井房1栋,建筑面积9㎡;配套自动喂料、饮水、自动清粪等设施及水电路配套等附属设施项目。——最终以图纸为准。
(3)采取建设-经营-移交一体模式,建设工期90日历日;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项目区域内鸡舍及其所有附属设施产权归敖汉旗贝子府镇人民政府所有;养殖小区建设完成后由中标人自主经营,经营期限不少于3年,在经营期间运营费用自主承担、自负盈亏,且每年需向贝子府镇人民政府缴纳不低于养殖小区投资决算总额5%的收益金;经营到期后需按原状态(鸡舍及相关附属设施能够正常使用)将养殖小区整体交还贝子府镇人民政府。具体承包合同详细内容另行签订。
(4)中标人如果将鸡舍转租给其它个人或法人组织经营,须经过镇政府书面批准且租赁合同年限不允许超出中标合同签订的经营期限。
(5)中标人如果在合同期限内放弃经营,且不缴纳养殖小区投资决算总额5%的收益金,将被视为违反招标规定,中标人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6)经营主体优先雇佣项目区附近的贫困人口从事养殖小区生产经营活动,实现贫困人口增收致富。
2.5.招标内容:本项目范围内建设施工及建成后经营。
2.6.计划投资:4,970,708.97元;
2.7.施工工期:90日历日;
2.8.工程质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运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3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全流程网上招投标)。
4.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chifeng.gov.cn)的“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4.5)。
4.3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07月03日08时30分至2023年07月07日17时30分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4.4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信息入库及CA证书办理具体流程详见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chifeng.gov.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5dfe6d1c-0aac-404f-a99d-c3f3db9a078f&categoryNum=009),相关问题技术支持:QQ:15685710,电话:0476-8288829。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需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入投标文件中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格证明文件、业绩与信誉等资料均是真实有效的,无虚假内容,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中标候选人的以上资料将在中标公示时一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6.2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即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赤峰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赤峰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流程请登录“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打开“赤峰不见面开标大厅”,自行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按流程进行,网址为:
【http://ggzy.chifeng.gov.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d1bcb68b-fcf5-4
a53-bed3-43ecc60d406a&CategoryNum=008】。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gg.nmgztb.com.cn)、《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chifeng.gov.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敖汉旗贝子府镇人民政府
地址:敖汉旗贝子府镇
联系人:李磊
联系电话:1394761596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东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新惠镇绿珠花园西门二楼南侧东奥招标
联系人:王会武
联系电话:15248687111
2023年6月30日
项目编号:A1504000001001195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贝子府镇口琴村养鸡小区建设项目已经由敖汉旗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敖党乡振组办发【2023】4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敖汉旗贝子府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东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拟使用2023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贝子府镇口琴村养鸡小区建设项目;
2.2.标段名称: 贝子府镇口琴村养鸡小区建设项目施工;
2.3.建设地点:敖汉旗贝子府镇口琴村;
2.4.项目概况:
(1)本项目根据我国农业发展现状,结合敖汉旗农业发展战略和优势产业,规划建设贝子府镇口琴村养鸡小区建设项目。
(2)项目计划建设养鸡小区1处,建设鸡舍两栋,每栋鸡舍面积1890平方米;建设管理用房2栋,每栋22.45平方米;建设发电机组房35平方米,锅炉房燃料库200平方米;新建井房1栋,建筑面积9㎡;配套自动喂料、饮水、自动清粪等设施及水电路配套等附属设施项目。——最终以图纸为准。
(3)采取建设-经营-移交一体模式,建设工期90日历日;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项目区域内鸡舍及其所有附属设施产权归敖汉旗贝子府镇人民政府所有;养殖小区建设完成后由中标人自主经营,经营期限不少于3年,在经营期间运营费用自主承担、自负盈亏,且每年需向贝子府镇人民政府缴纳不低于养殖小区投资决算总额5%的收益金;经营到期后需按原状态(鸡舍及相关附属设施能够正常使用)将养殖小区整体交还贝子府镇人民政府。具体承包合同详细内容另行签订。
(4)中标人如果将鸡舍转租给其它个人或法人组织经营,须经过镇政府书面批准且租赁合同年限不允许超出中标合同签订的经营期限。
(5)中标人如果在合同期限内放弃经营,且不缴纳养殖小区投资决算总额5%的收益金,将被视为违反招标规定,中标人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6)经营主体优先雇佣项目区附近的贫困人口从事养殖小区生产经营活动,实现贫困人口增收致富。
2.5.招标内容:本项目范围内建设施工及建成后经营。
2.6.计划投资:4,970,708.97元;
2.7.施工工期:90日历日;
2.8.工程质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运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3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全流程网上招投标)。
4.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chifeng.gov.cn)的“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4.5)。
4.3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07月03日08时30分至2023年07月07日17时30分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4.4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信息入库及CA证书办理具体流程详见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chifeng.gov.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5dfe6d1c-0aac-404f-a99d-c3f3db9a078f&categoryNum=009),相关问题技术支持:QQ:15685710,电话:0476-8288829。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需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入投标文件中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格证明文件、业绩与信誉等资料均是真实有效的,无虚假内容,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中标候选人的以上资料将在中标公示时一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6.2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即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赤峰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赤峰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流程请登录“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打开“赤峰不见面开标大厅”,自行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按流程进行,网址为:
【http://ggzy.chifeng.gov.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d1bcb68b-fcf5-4
a53-bed3-43ecc60d406a&CategoryNum=008】。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gg.nmgztb.com.cn)、《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chifeng.gov.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敖汉旗贝子府镇人民政府
地址:敖汉旗贝子府镇
联系人:李磊
联系电话:1394761596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东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新惠镇绿珠花园西门二楼南侧东奥招标
联系人:王会武
联系电话:15248687111
2023年6月30日
银行名称 | 子账号 | 账户名称 | |
标段编号:A1504000001001195001001,标段名称:贝子府镇口琴村养鸡小区建设项目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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