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郧西县店子镇中心卫生院中医康复科设备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20322-2023-0056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同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0719-62256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5
公告正文

郧西县店子镇中心卫生院郧西县店子镇中心卫生院中医康复科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01 11:24发布单位:湖北同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1-15项目监管地:郧西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郧西县店子镇中心卫生院郧西县店子镇中心卫生院中医康复科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TH-2023-009(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22-2023-00568

3、项目名称:郧西县店子镇中心卫生院郧西县店子镇中心卫生院中医康复科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2.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62.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郧西县店子镇中心卫生院中医康复科设备采购项目详细采购内容和技术参数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不接受中型及以上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型及以上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02日2023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郧西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61.183.19.141:10010/#/index)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郧西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郧西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右侧“CA办理指南”中查看。
(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郧西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湖北数字证书预受理平台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已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郧西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1月02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网上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1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网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一是提高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类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类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二是调整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三是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对监狱企业的支持政策;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严格落实对残疾人就业的支持政策; (4)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精神,加大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支持力度; (5)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中标后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不接受中型及以上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型及以上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郧西县店子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郧西县店子镇店子街道东湖路137号

联系方式:136472655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同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 城关镇环城东路172号

联系方式:0719-6225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719-6225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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