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钟山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复核、工程验收、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服务(项目编号:NT2019备-93号)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0/03/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t2019备-93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广西贺州市正鑫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龚恺良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廖嘉0774-5137767
中标公司广西益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李明政
公告正文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钟山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复核、工程验收、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服务(项目编号:NT2019备-93号)中标结果公告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广西贺州市正鑫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20年3月12日就贺州市钟山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复核、工程验收、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贺州市钟山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复核、工程验收、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服务(项目编号:NT2019备-93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范围
:贺州市钟山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复核、工程验收、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的资料编制。
2.工作服务期:
(
1)工程复核部分:
1)每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均有可能同步开展,在工程复核及验收过程中如遇恶劣天气等自然因素,造成不能开展复核工作的,经发包人确认,则工期相应顺延;
2)项目发包人发出《工程复核任务通知书》之日起
3个日历日内组建完成经项目发包人备案通过的该项目专项工程咨询服务小组进入项目现场开展工程复核及验收工作,从该项目专项工程咨询服务小组进入项目现场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完成该阶段工程复核工作并撤离项目施工现场;
3)现场复核工作结束之日起
7个日历日内出具《阶段性工程复核报告》;
4)自《复核报告》出具之日起
5个日历日内送项目所属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期间每收到甲方发出异议函起3个日历日内提交相应答疑(澄清)意见或修订意见稿送其审核。
(
2)工程验收部分:
1)项目发包人发出《工程验收任务通知书》之日起应立即开展工作,并协助业主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分别提供施工管理资料及监理资料等成果,并在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提交成果齐全后
10日内完成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并形成整套的竣工验收资料(初审稿)。在项目通过初步验收后,5日内完成修改完善并形成整套竣工验收资料成果(送审稿);
2)通过竣工验收审查后
,7日内完成修改完善并形成整套竣工验收资料成果(审定稿);
3)在工程验收过程中如遇恶劣天气等自然因素,造成不能开展工程验收工作的,经发包人确认,则工期相应顺延。
(
3)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部分:
在本合同签订后并在接到采购人的通知之日起
3天内开始进行现场土地重估与登记工作,现场土地重估与登记时间应在10天内完成,土地重估与登记报告应在现场土地重估与登记工作结束后30天内提交。
三、公告媒体
及日期:
1.
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月16日
3.
暂停通知发布日期:2020年2月3日
4.
恢复招投标活动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3月3日
四、评标日期:2020年3月12日
评标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五楼)评标室(一)
评标委员会名单:邓北荣、陈建明、邓小明、张莉、莫春峰(采购人评标代表)
采购人代表:龚恺良
五、中标信息:
1.
中标人名称:广西益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中标人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越秀路7号金盛时代B座B-0601号
3.
中标金额:(大写)人民币肆佰伍拾捌万玖仟柒佰壹拾贰元整(小写¥4589712.00);其中工程复核费中标价为人民币壹佰壹拾陆万玖仟肆佰伍拾元整(小写¥1169450.00);工程验收费中标价为人民币贰佰叁拾叁万玖仟陆佰陆拾捌元整(小写¥2339668.00);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费中标价为人民币壹佰零捌万零伍佰玖拾柒元整(小写¥1080597.00)。
4.
资格能力条件:土地规划乙级;测绘乙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其中工程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覆盖《土地整治工程第二部分: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DB45/T1056—2014)中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5.
项目负责人:李明政,职称证(专业/等级/证书编号):测绘工程/高级工程师/1504037
6.工作服务期:
(
1)工程复核部分:
1)每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均有可能同步开展,在工程复核及验收过程中如遇恶劣天气等自然因素,造成不能开展复核工作的,经发包人确认,则工期相应顺延;
2)项目发包人发出《工程复核任务通知书》之日起
3个日历日内组建完成经项目发包人备案通过的该项目专项工程咨询服务小组进入项目现场开展工程复核及验收工作,从该项目专项工程咨询服务小组进入项目现场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完成该阶段工程复核工作并撤离项目施工现场;
3)现场复核工作结束之日起
7个日历日内出具《阶段性工程复核报告》;
4)自《复核报告》出具之日起
5个日历日内送项目所属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期间每收到甲方发出异议函起3个日历日内提交相应答疑(澄清)意见或修订意见稿送其审核。
(
2)工程验收部分:
1)项目发包人发出《工程验收任务通知书》之日起应立即开展工作,并协助业主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分别提供施工管理资料及监理资料等成果,并在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提交成果齐全后
10日内完成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并形成整套的竣工验收资料(初审稿)。在项目通过初步验收后,5日内完成修改完善并形成整套竣工验收资料成果(送审稿);
2)通过竣工验收审查后
,7日内完成修改完善并形成整套竣工验收资料成果(审定稿);
3)在工程验收过程中如遇恶劣天气等自然因素,造成不能开展工程验收工作的,经发包人确认,则工期相应顺延。
(
3)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部分:
在本合同签订后并在接到采购人的通知之日起
3天内开始进行现场土地重估与登记工作,现场土地重估与登记时间应在10天内完成,土地重估与登记报告应在现场土地重估与登记工作结束后30天内提交。
六、被否决投标的供应商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广西精测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工程验收费报价高于招标文件上限价初步审查不合格。
七、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1.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号)以及《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区间费率为: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0.8%。
2.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43717.7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八、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
广西贺州市正鑫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贺州市八步区城东街道灵凤路12号东方广场2楼
联系人及电话
: 龚恺良,
0774-512171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公安局东南面搬迁用地规划编号
17号
项目联系人:廖嘉,联系电话
:0774-5137767
3.监督部门
:广西贺州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
: 0774-5268821
九、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广西贺州市正鑫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公开招标文件(附件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gxhz.gov.cn/v.1/下载)
采购人:广西贺州市正鑫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20
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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