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卢龙、廊坊等3对服务区(停车区)品牌合作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经理1563117888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德祥1373331703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卢龙、廊坊等3对服务区(停车区)品牌合作项目 对服务区(停车区)品牌合作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品牌合作 品牌合作条件
本项目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卢龙、廊坊等3对服务区(停车区)品牌合作项目,需求方为河北高速
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品牌合作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项目概况与 项目概况与谈判 谈判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加快推进服务区商业化提升,打造具备品质化服务功能的综合性商业平台,现计划对卢龙、廊坊等3对服
务区(停车区)进行综合业态品质提升,着力打造自主品牌同时加快引进知名品牌项目。现对部分点位进行品牌合作招募。
谈判范围: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卢龙、廊坊等3对服务区(停车区)品牌合作项目。
需求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5个标段,本次谈判范围为:
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取得营业执照法人或其他合法经营体,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并提供品牌授权书或合作意向书。
3.2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
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3 申请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需求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品牌合作公正性的申请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品牌合作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品牌合作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4本次品牌合作不接受联合体。
3.5与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 与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 餐饮分公司有过项目合作,产生诉讼、纠纷或者不满足要求被清理清退的,不
得参与本次品牌合作 品牌合作。否则,视为申请无效。
3.6因申请单位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自然人)及关联企业,定
为品牌合作不良记录行为企业,列入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警示名单,五年内禁止参加本公司其他项目品牌合
作。谈判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时
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申请单位将“购买文件缴费凭证”与“营业执照”发送至1506991914@qq.com。邮件标题:项
目名称+标段号(如有)+单位名称,邮件内容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邮箱。缴费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告代理机构银
行账户信息,致电13733317037。代理机构核对后,符合要求的为报名成功,将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申请单位邮箱。
4.3竞争性谈判文件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4.4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可同时对本项目多个标段提出 可同时对本项目多个标段提出品牌合作 品牌合作申请,参加多个标段 申请,参加多个标段品牌合作 品牌合作活动的 活动的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必须分别购买相
应标段的谈判 谈判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 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申请文件 申请文件,可以,可以成交 成交多个标段。申请文件 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上午09:30:00,地点为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3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
22层220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需求方将予以拒收。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上发布。联系方式
需求方: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南因镇新元高速元氏服务区
联系人:杨经理
电话:15631178889
代理机构: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B座17楼
联系人:张德祥、张光磊
电话:13733317037、1893253979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区科技支行
账号:50352001040045363
标段 |
服务区 (停车区)名称 |
位置 |
合作项目类别 |
最低分成比例(最低限价) |
合作年 限 |
1 |
卢龙服务区 |
北区LL-N-05 南区LL-S-05 |
休闲类 (海产品:海琪花、良时海、东山馆) |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 的25%起进行分成(具体以签订的品 牌合作合同为准) |
3年 |
2 |
卢龙服务区 |
北区LL-N-03 南区LL-S-03 |
小吃类 (炸货:艾宁宁炸 肉、临榆炸鸡腿、满巍明生炸鸡架) |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 的30%起进行分成(具体以签订的品 牌合作合同为准) |
3年 |
3 |
廊坊服务区 |
北区LF-N-02 |
小吃类 (驴肉火烧:功夫 驴、好滋味、老驴 头) |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 的22%起进行分成(具体以签订的品 牌合作合同为准) |
3年 |
4 |
肃宁服务区 |
西区SN-W-01 |
小吃类 (健饼) |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 的26%起进行分成(具体以签订的品 牌合作合同为准) |
3年 |
5 |
肃宁服务区 |
西区SN-W-02 |
小吃类 (驴肉火烧:功夫 驴、好滋味、老驴 头) |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 的26%起进行分成(具体以签订的品 牌合作合同为准)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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