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赣州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治理厂网一体化(一期)章江新区合流制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NKHY2024-GZ-ZC004)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62.6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4/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khy2024-gz-zc004
预算金额62.68万元
招标公司赣州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珊0797-555286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1
公告正文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赣州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治理厂网一体化(一期)章江新区合流制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监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NKHY2024-GZ-ZC004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需求中的服务要求及要求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第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专业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2、外省来赣的响应供应商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文件的要求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响应文件中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和相关人员登记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2024年 04 月 30 日至2024年 05 月 10 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在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或网络获取(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nkhygz@sina.com,报名邮件请注明响应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等),本项目工本费200元/本(开户行:九江银行赣州分行南康支行,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账号:287209900000000407),文件售后不退。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4年 05 月 11 日 09:30 (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赣州市章贡区五指峰路1-51号),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被授权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被授权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被授权人)递交文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本项目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响应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方式提交的,从各自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全额转入采购代理机构的指定账户(开户行:九江银行赣州分行,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287089800000000354),并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到账,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还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响应供应商采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方式的,须在开标现场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的原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人以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或汇票或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或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成交供应商以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或汇票或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保函或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成交费率*5%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无问题后15天内退回,不计息。
(九)付款方式:
①工程监理费=工程竣工结算价(经相关部门结算审计后的工程造价)x成交费率( %),据实结算;
②分月度支付,每月度按经采购人、中标人、造价监控单位确定施工单位已完成合格工程量80%的工程款乘以成交费率支付监理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理费累计支付不超过施工单位已完成合格工程量90%的工程款乘以成交费率,监理费余款以最终审核后的工程结算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结算价最终审核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税务机关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推迟支付。若因票据本身原因造成采购人审计、税务稽查风险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十)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采购人将建立供应商不良记录名单,参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
1.有围标串标行为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擅自将合同转包、分包,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
5.向评审专家及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十二)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赣州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9379593730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水西白塔上
代理机构: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五指峰路1-51号
电话:0797-5552869
邮箱:nkhygz@sina.com
联系人:黄珊
(一)项目编号:NKHY2024-GZ-ZC004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国内服务)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要求 | 招标费率(%) | 监理预算金额 |
1 | 赣州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治理厂网一体化(一期)章江新区合流制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 1 | 项 |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1.15 | 626800.00 |
(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需求中的服务要求及要求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第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专业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2、外省来赣的响应供应商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文件的要求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响应文件中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和相关人员登记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2024年 04 月 30 日至2024年 05 月 10 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在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或网络获取(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nkhygz@sina.com,报名邮件请注明响应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等),本项目工本费200元/本(开户行:九江银行赣州分行南康支行,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账号:287209900000000407),文件售后不退。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4年 05 月 11 日 09:30 (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赣州市章贡区五指峰路1-51号),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被授权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被授权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被授权人)递交文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本项目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响应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方式提交的,从各自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全额转入采购代理机构的指定账户(开户行:九江银行赣州分行,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287089800000000354),并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到账,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还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响应供应商采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方式的,须在开标现场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的原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人以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或汇票或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或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成交供应商以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或汇票或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保函或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成交费率*5%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无问题后15天内退回,不计息。
(九)付款方式:
①工程监理费=工程竣工结算价(经相关部门结算审计后的工程造价)x成交费率( %),据实结算;
②分月度支付,每月度按经采购人、中标人、造价监控单位确定施工单位已完成合格工程量80%的工程款乘以成交费率支付监理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理费累计支付不超过施工单位已完成合格工程量90%的工程款乘以成交费率,监理费余款以最终审核后的工程结算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结算价最终审核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税务机关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推迟支付。若因票据本身原因造成采购人审计、税务稽查风险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十)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采购人将建立供应商不良记录名单,参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
1.有围标串标行为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擅自将合同转包、分包,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
5.向评审专家及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十二)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赣州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9379593730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水西白塔上
代理机构: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五指峰路1-51号
电话:0797-5552869
邮箱:nkhygz@sina.com
联系人: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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