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蒙城县冻干食品产业园项目设计、施工、采购、运营答疑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8/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蒙城县冻干食品产业园项目设计、施工、采购、运营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 蒙城县冻干食品产业园项目设计、施工、采购、运营 | 项目编号 | BZMC2023GC56401 |
招标人 | 蒙城县鲲鹏绿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蒙城县食品产业园区综合楼 |
招标联系人 | 何 工 | 联系方式 | 0558-7658007 |
招标代理机构 | 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李工 | 联系方式 | 0558-7820098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报价评审标准内容变更为“ 评标委员会将对进入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的商务标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设计部分投标报价(投标费率)低于30%、施工部分投标报价(投标费率)低于审核后 招标控制价的 95%,且商务标评审合格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取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30分;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3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0.5;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3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0.2; 最多扣5分,最终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在商务标评审时,如技术标合格的投标人不符合商务标评审的,则在余下技术标合格的的投标人中,每次只选取技术标得分高的一名投标人递补,进行商务标评审,依此类推,最多递补两次。若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否决其投标。异常低价执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5项规定。 评标委员会计算出技术标和商务标合计得分,推荐技术标得分和商务标得分合计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依次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注:投标报价(投标费率)组成﹦设计部分投标报价×5%﹢施工部分投标报价×95%;投标报价(投标费率)评审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本变更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变更内容为准。本次变更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不延期。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
开标时间变更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蒙城县鲲鹏绿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印章):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8月02日 | ||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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