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城县人民法院专项基金账户代理银行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qn-2024-1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大城县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高文晗0316-5577682
招标代理机构乾宁工程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苗经理137802650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大城县人民法院专项基金账户代理银行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廊坊市广阳区盛德金地A座111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QN-2024-13
项目名称:大城县人民法院专项基金账户代理银行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为甲方开设基本基金账户,并按甲方需求开通收款及网上支付相关业务,按照相关凭证,及时、安全、准确的办理资金收支业务。
2、具备先进的资金汇划系统,保证本行系统同城转账实时划出,异地汇划两小时内划出,跨行支付24小时内到账。并能从资金安全和网络安全两方面切实保障账户资金的汇划安全。
3、妥善保管所代理业务的各种单据资料并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允许,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账户的相关信息。
4、因甲方账户的特殊性,中标银行需对甲方账户日常业务所产生的相关手续费等进行减免。(此项需投标单位做出承诺)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享受10%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3日 至 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廊坊市广阳区盛德金地A座1117
方式:现场购买或电子邮箱报名(919256404@qq.com)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广阳区盛德金地A座1117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广阳区盛德金地A座111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城县人民法院专项基金账户代理银行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乾宁工程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QN-2024-13
项目名称:大城县人民法院专项基金账户代理银行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元(人民币)
服务期: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享受10%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者其授权单位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3.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包含: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3.3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政府采购活动;
3.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 下午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廊坊市广阳区盛德金地A座1117。
方式:现场购买或电子邮箱报名(919256404@qq.com)
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廊坊市广阳区盛德金地A座1117。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4年 10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广阳区盛德金地A座111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者其授权单位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及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现场经初审合格后按要求缴费并获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
本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城县人民法院
地址:大城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高文晗 0316-55776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乾宁工程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盛德金地A座1117
联系方式:苗经理1378026505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城县人民法院
地址:大城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高文晗 0316-55776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乾宁工程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盛德金地A座1117
联系方式:苗经理13780265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苗经理
电 话: 13780265055
大城县人民法院专项基金账户代理银行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廊坊市广阳区盛德金地A座111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QN-2024-13
项目名称:大城县人民法院专项基金账户代理银行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为甲方开设基本基金账户,并按甲方需求开通收款及网上支付相关业务,按照相关凭证,及时、安全、准确的办理资金收支业务。
2、具备先进的资金汇划系统,保证本行系统同城转账实时划出,异地汇划两小时内划出,跨行支付24小时内到账。并能从资金安全和网络安全两方面切实保障账户资金的汇划安全。
3、妥善保管所代理业务的各种单据资料并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允许,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账户的相关信息。
4、因甲方账户的特殊性,中标银行需对甲方账户日常业务所产生的相关手续费等进行减免。(此项需投标单位做出承诺)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享受10%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3日 至 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廊坊市广阳区盛德金地A座1117
方式:现场购买或电子邮箱报名(919256404@qq.com)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广阳区盛德金地A座1117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广阳区盛德金地A座111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城县人民法院专项基金账户代理银行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乾宁工程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QN-2024-13
项目名称:大城县人民法院专项基金账户代理银行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元(人民币)
服务期: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享受10%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者其授权单位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3.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包含: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3.3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政府采购活动;
3.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 下午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廊坊市广阳区盛德金地A座1117。
方式:现场购买或电子邮箱报名(919256404@qq.com)
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廊坊市广阳区盛德金地A座1117。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4年 10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广阳区盛德金地A座111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者其授权单位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及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现场经初审合格后按要求缴费并获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
本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城县人民法院
地址:大城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高文晗 0316-55776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乾宁工程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盛德金地A座1117
联系方式:苗经理1378026505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城县人民法院
地址:大城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高文晗 0316-55776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乾宁工程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盛德金地A座1117
联系方式:苗经理13780265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苗经理
电 话: 1378026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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