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扬州市空港新城影视文旅产业基地片区开发建设PPP项目二期道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hzc-2024030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江苏融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素0514-8797893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4
公告正文
扬州市空港新城影视文旅产业基地片区开发建设PPP项目二期道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受江苏融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扬州市空港新城影视文旅产业基地片区开发建设PPP项目二期道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扬州市空港新城影视文旅产业基地片区开发建设PPP项目二期道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国企采购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 月14日下午2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HZC-20240307
2、项目名称:扬州市空港新城影视文旅产业基地片区开发建设PPP项目二期道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工程地点:江都区丁沟镇空港新城区域内。
5、招标范围:扬州市空港新城影视文旅产业基地片区开发建设 PPP 项目二期道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6、本项目检测费暂估价:260万元。(工程量按材料检测项目清单(暂估)计算,单价按《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2018 年11月1日起实行)。
7、最高限价:本项目投标上限费率为计价基数的70%。投标人投标费率超过最高投标上限费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检测费用计价基数为《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2018 年11月1日起实行)规定收费标准。
8、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
9、检测周期:本项目按施工进度需多次进场检测,当招标人通知进行检测时,中标人必须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服务期间中标人应主动跟踪现场施工进度。
10、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省级及以上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需具备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2)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3)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具备市政工程备案类);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或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证书。
3、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设计、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30日(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网站国企采购网站
(网址: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jdfzx/gqcg/lm_list.shtml)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开标时缴纳,售后不退还。
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2024年4月29日下午17:00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国企采购网站”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电子邮箱:13092036780@126.com,联系电话0514-87978933)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5月14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无
2、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胶装、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内容至少包含投标文件的正本(盖章纸质版)扫描件,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开标一览表》需单独密封在唱标信封中,《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价与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不一致时,以唱标信封中的《开标一览表》为准。
3、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24年4月30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送达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澄清要求书面文件应符合国企采购相关规定,逾期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融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空港一路9号
联系方式:胡先生158504244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联系方式:0514-87978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素
电 话: 0514-87978933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扬州市空港新城影视文旅产业基地片区开发建设PPP项目二期道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开招标文件.docx
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
受江苏融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扬州市空港新城影视文旅产业基地片区开发建设PPP项目二期道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扬州市空港新城影视文旅产业基地片区开发建设PPP项目二期道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国企采购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 月14日下午2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HZC-20240307
2、项目名称:扬州市空港新城影视文旅产业基地片区开发建设PPP项目二期道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工程地点:江都区丁沟镇空港新城区域内。
5、招标范围:扬州市空港新城影视文旅产业基地片区开发建设 PPP 项目二期道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6、本项目检测费暂估价:260万元。(工程量按材料检测项目清单(暂估)计算,单价按《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2018 年11月1日起实行)。
7、最高限价:本项目投标上限费率为计价基数的70%。投标人投标费率超过最高投标上限费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检测费用计价基数为《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2018 年11月1日起实行)规定收费标准。
8、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
9、检测周期:本项目按施工进度需多次进场检测,当招标人通知进行检测时,中标人必须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服务期间中标人应主动跟踪现场施工进度。
10、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省级及以上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需具备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2)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3)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具备市政工程备案类);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或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证书。
3、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设计、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30日(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网站国企采购网站
(网址: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jdfzx/gqcg/lm_list.shtml)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开标时缴纳,售后不退还。
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2024年4月29日下午17:00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国企采购网站”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电子邮箱:13092036780@126.com,联系电话0514-87978933)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5月14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无
2、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胶装、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内容至少包含投标文件的正本(盖章纸质版)扫描件,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开标一览表》需单独密封在唱标信封中,《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价与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不一致时,以唱标信封中的《开标一览表》为准。
3、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24年4月30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送达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澄清要求书面文件应符合国企采购相关规定,逾期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融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空港一路9号
联系方式:胡先生158504244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联系方式:0514-87978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素
电 话: 0514-87978933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扬州市空港新城影视文旅产业基地片区开发建设PPP项目二期道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开招标文件.docx
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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