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行发布出租车顶灯LED屏幕广告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4/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ggj-ln002-23021069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加信1399883176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5
公告正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行发布出租车顶灯LED 屏幕广告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GGJ-LN002-23021069)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行发布出租车顶灯LED屏幕广告项目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5.36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广告每次发布时长为15秒,每屏8个字(英文、数字按照0.5个字计算),15
秒上翻动5屏,每天每车播放不少于168次。每天0.84万元,预计发布54天,合计 45.36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
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出具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
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法人单位必须为
增值税或印花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
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7.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
章的情况说明)
8.本次公开招标禁止投标人挂靠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1日09时00分到2023年04月1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3年04月11日至2023年04月17日,
北京时间9:00至16:00 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
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请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帐户,帐号信
息见“7.联系方式”,并将以下资料上传至:
http://101.200.176.189/qpoaweb/prg/gys/baoming.aspx?id=6402hWaE(无需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
盖公章的扫描件):<3>招标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
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如需邮寄纸
质文件,请与招标代理负责人联系。如因招标失败重新招标时,对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将不重复收取标书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0号商贸国际B座191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
件将被拒绝。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5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0号商贸国际B座1910。
七、其他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委托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行发布出租车顶灯LED屏幕广告项目(二次)招标编号:ZGGJ-
LN002-23021069 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
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
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确定一家供应商,为沈阳市分行在沈阳市内16500 台出租车顶灯
发布LED屏幕广告。广告每次发布时长为15秒,每屏8个字(英文、数字按照0.5个字计
算),15秒上翻动5屏,每天每车播放不少于168次。每天0.84万元,预计发布54天,合
计45.36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
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
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
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法人单位必
须为增值税或印花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
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2.1.7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
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2.1.8本次公开招标禁止投标人挂靠和分包。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
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
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
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
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3年04月11日至2023年04月17日,北京时间9:00
至16:00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款请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帐户,帐号信息见“7.联系方式”,并将以下资料上传至
http://101.200.176.189/qpoaweb/prg/gys/baoming.aspx?id=6402hWaE (无需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招标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
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如需邮寄纸质文件,请与招标代理负责人联系。
如因招标失败重新招标时,对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不重复收取标书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05日13时30分(北京时
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0号商贸国际B座1910,逾期送达
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
法人授权委托书、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0号商贸国际B座1910
项目负责人:程加信、13998831761、13998831761@163.com
投诉联系人:王华、吉涵024-88668867
开户名称: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五马路支行
账 号:3301003109200039657
招标代理机构: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1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2号
联系人:门老师
电 话:024-88668867
电子邮件:1399883176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0号商贸国际B座1910
联系人: 程加信
电 话: 13998831761
电子邮件: 13998831761@163.com
2
b2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乙(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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