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昌攀新钒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11月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1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廖军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秦小峰0812-3381971
标书截止时间2021/1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10
公告正文

竞价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拟对攀钢集团西昌新钢业有限公司采购的西昌攀新钒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1 月商

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

商(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报价。

2、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西昌攀新钒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1 月商品混凝土采购。

交货时间:中标人接到业主单位送货通知后,须在要求的时间内将混凝土送至指定地点。

货物主要技术要求与参数详见《项目需求清单》、重要说明及附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申请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如下:1、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若投标人的母公司或子

公司具备该项资质也视同投标人具备该项资质,但须附天眼查股权关系网络截图)。 2、投标人具备独立

的企业法人资质,未进入攀钢违纪违法主体名录,启信宝查询投标人之间及其董(事)监(事)高(经理

层)不存在相互交叉持股、相互交叉任职情况。3、企业注册资本≥500 万元。

以上资质材料均要求文件完整、字迹清晰,评标委员会保留查看资质材料原件的权力。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 2021-11-05 13:00 至 2021-11-10 14: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

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提 交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为 2021-11-10 14:00 , 在 鞍 钢 集 团 电 子 招 标 采 购 交 易 平 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本项目指定位置提交。

5.2 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至本项目指定位置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申请人应确保提交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被列入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

易平台黑名单或取消原合格供货资格等。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价公告同时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攀钢集团西昌新钢业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 址: 西昌市长安西路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 266 号

邮 编: 615012 邮 编: 610031

联 系 人: 廖军 联 系 人: 秦小峰

电 话: 13981596866 电 话: 0812-3381971

网 址: http://bid.ansteelscm.com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金牛支行

账 号: 22810101040035939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附件 1

重要说明及附件

一、 重要说明

技术要求:质量要求:按现行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执行,须满足业主单位使用要求,每车混凝土须附

计量单,每批次混凝土须附 28 天强度检测报告。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单次供货的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中

标人须支付该批次混凝土含税总金额 5%的质量违约金。当质量问题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

金时,招标人有权按照全额损失向中标人索赔。

偏离:投标人报价时若对招标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材质、交货期或其他招标人提出的要求

有偏离,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有偏离的项目进行说明,若投标文件中无说明,则视为投标人认可招标人的

相关要求。

交货时间:中标人接到业主单位送货通知后,须在要求的时间内将混凝土送至指定地点。若单次供货的混

凝土因供货超时影响现场施工进度,从而给业主单位造成损失,中标人须支付该批次混凝土含税总金额

5%的供货超期违约金。当供货超期问题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时,招标人有权按照全额

损失向中标人索赔。

验收及结算:中标人提供每批次供货混凝土的 28 天强度检测报告作为验收依据。招标数量为预估量,结

算以实际用量结算。中标人单项招标物资的供货量不得超过招标量的 10%,超出 10%的部分不予结算。

商务要求:报价要求:投标人按照采购清单明细表报单价及总价(单价、总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若超过两位的数字评标时直接舍去),报价含运费,不含税。

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向业主单位缴纳含税合同总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支付),

若中标人仍有尚未结算的货款,可将未结算货款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执行完毕后,银行转账缴纳的

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由未结算货款转为履约保证金的再次转为待付货款。

付款方式:

1、先货后款,开具 13%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办理完结算后挂账第 40 天付款。

2、支付 6 个月非国股行的银行承兑汇票,若支付现款则按照不低于甲方同期公布的《商业汇票贴现参考

利率》中定价基准票据贴息率收取贴息,若支付国股银行承兑汇票则按照不低于甲方同期公布的《商业汇

票贴现参考利率》中实际支付票据种类与定价基准票据的贴息率差额收取贴息。

3、贴息折算在货款中扣除并开具服务发票,贴息计算日期以支付结算日期为准。实际支付汇票到期日与

180 天比差异 30 天内免贴息,超出此时限全时段计算贴息。

合同签订要求:中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的合同签订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签订正式合同前须先签

订《廉洁合同》。

二、 采购附件

合同范本.doc;廉洁合同范本.doc;

附件 2

项目需求清单

详见标包详情。

5

项目需求清单详见公告详情: http://bid.ansteelscm.com/cpu-angang-bid-fe/portalcas.html#/pages/supply_notice/zb_index?id=12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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