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邢台市信都区浆水镇后南峪村道路改造提升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邢信批投资招标核【2024】16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邢台市信都区浆水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邢台宇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申军芳0319-390001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2
公告正文
邢台市信都区浆水镇后南峪村道路改造提升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邢台市信都区浆水镇后南峪村道路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邢台市信都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邢信批投资招标核【2024】1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信都区浆水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市信都区浆水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地点:邢台市信都区浆水镇后南峪村。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提升道路沿线2.5公里,包括:道路两侧绿化2000平方米、安装变压器160Kval台,6m羊悬臂路灯105基,太阳能景观照明灯10基,拆除新建道路护栏500米,拆除新建断桥铝合金窗200平方米,拆除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2500平方米,增设活动场地2200平方米,外墙装饰4000平方米、雕塑5块、文化石2块、指示牌10块、座椅10套。3、工期:6个月 4、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分1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提升道路沿线2.5公里,包括:道路两侧绿化2000平方米、安装变压器160Kval台,6m羊悬臂路灯105基,太阳能景观照明灯10基,拆除新建道路护栏500米,拆除新建断桥铝合金窗200平方米,拆除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2500平方米,增设活动场地2200平方米,外墙装饰4000平方米、雕塑5块、文化石2块、指示牌10块、座椅10套。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01 00:00 至 2024-04-08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4-22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信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邢台市信都区浆水镇后南峪村道路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邢台市信都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邢信批投资招标核【2024】1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信都区浆水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市信都区浆水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地点:邢台市信都区浆水镇后南峪村。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提升道路沿线2.5公里,包括:道路两侧绿化2000平方米、安装变压器160Kval台,6m羊悬臂路灯105基,太阳能景观照明灯10基,拆除新建道路护栏500米,拆除新建断桥铝合金窗200平方米,拆除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2500平方米,增设活动场地2200平方米,外墙装饰4000平方米、雕塑5块、文化石2块、指示牌10块、座椅10套。3、工期:6个月 4、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分1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提升道路沿线2.5公里,包括:道路两侧绿化2000平方米、安装变压器160Kval台,6m羊悬臂路灯105基,太阳能景观照明灯10基,拆除新建道路护栏500米,拆除新建断桥铝合金窗200平方米,拆除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2500平方米,增设活动场地2200平方米,外墙装饰4000平方米、雕塑5块、文化石2块、指示牌10块、座椅10套。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01 00:00 至 2024-04-08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4-22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信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邢台市信都区浆水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邢台宇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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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邢台市信都区浆水镇 | 地址: | 邢台市信都区南石门镇钢铁小镇6号楼 |
邮编: | 054001 | 邮编: | 054000 |
联系人: | 霍宁 | 联系人: | 申军芳 |
电话: | 0319-2782212 | 电话: | 0319-390001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xtytzb321@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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