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工作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工作招标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321-00141
项目名称:朝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工作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最高限价: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数据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数据库成果、样品库成果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450天,实际履约期限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朝阳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外业、内业和成果汇总投标的供应商可兼投,不可兼中。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08:30 至11:30 ,下午13:30 至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18日09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市行政审批局楼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云直播平台观看方式。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直播入口”进行观看。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朝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城街3号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方式: 134702999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朝阳永利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新兴街26号
联系人: 李玉娇
联系方式: 0421-2306636
邮箱地址: CYyongl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