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赤城县分局本级赤城县龙关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15.4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2023094670010035
预算金额315.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瑞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313-202918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3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赤城县分局本级赤城县龙关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3 09:4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赤城县龙关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3-10-13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3094670010035
    项目名称:赤城县龙关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54046.35
    最高限价:3154046.35
    采购需求:本设置保护区标志牌5处、道路交通警示牌8处、界桩13处,保护区建立隔离防护栏杆1200米、防撞栏(波形钢板栏)950米、道路两侧导流渠建设1040米、安砌混凝土路缘石 3900米,砌筑护坝+防护栏杆775米、50立方米应急池2座,生态修复1500平方米,安装监控系统及村内河道环境整治。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底前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100%)面向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12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等”,故相关人员应回避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2】6号文件,供应商不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新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9-25至2023-10-07, 9:00-12:00-12: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10-13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赤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100%)面向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解密开始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需在自己办公地点(无需到达开标地点)按规定的解密结束时间前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设备自备。 6.发布公告的媒介: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7.本项目为全流程无纸化投标项目,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证明材料或证书原件。 8.本项目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后,依据相关法规及时签订合同,合同内容依规合法并公开合同内容。 9.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及时在“信用河北”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对符合规定的企业,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赤城县分局本级
    地址:张家口市赤城县
    联系方式:0313-76096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中瑞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中兴北路11号长江时代广场C座8层佳睿科技企业孵化器361号
    联系方式:0313-2029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原工
    电话:0313-2029180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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