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7-2554
预算金额44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老师0371-65951806
中标公司郑州海奇科贸有限公司69.76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河南化工技师学院2016年省级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示范基地实训设备(第二期)中标公告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7-2554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化工技师学院委托,就2016年省级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示范基地实训设备(第二期)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2016年省级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示范基地实训设备(第二期)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项目共分三个包

包号

货物名称

主要技术规格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1

化工机械维修专业实训设备

微机控制万能试验机、洛氏硬度仪(电动)、布氏硬度仪(电动)等12种设备

一批

合同生效后30天内交货

采购人指定地点

44

2

工业分析仪器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红外吸收分光光度计、自动旋光仪三种设备

2+2+7

75

3

化工仪表及自动化实训装置

PLC控制器变频器触摸屏综合实训装置、流量仪表安装与校验实训装置、压力仪表温度仪表安装与调校实训装置、液位仪表安装与校验实训装置

一批

98

三、招标公告发出日期:201813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开标日期:2018125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第16开标室

评标日期:2018125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8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黄乾权、韩宗保、张伟敏、李艳红、张爱辉

五、中标信息:

1中标人:河南诚信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价为人民币378000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1

微机控制万能试验机

CMT-50A

1

46500

3

布氏硬度仪(电动)

HB-3000B

1

19500

6

械原理陈列柜

KRE-10

1

72000

8

双传动硬支承平衡及测量系统

DH3000WXQ

1

142000

9

L系列三叶罗茨鼓风机

5.5KW

2

10500

12

搪瓷反应釜

K200L

1

26000

……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111号市场内C101-2X商铺;

服务:合同生效后30天内所有产品安装验收培训完毕;质保期一年。

2中标人:郑州海奇科贸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价为人民币697600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1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TAS-990

2

147300

2

红外吸收分光光度计

FTIR-650(高配)

2

163000

3

自动旋光仪

WZZ-3

7

11000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52号瀚海爱特中心1814室;

服务:合同生效后30天交货;质保期三年。

3中标人:郑州开普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价为人民币969980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1

PLC控制器变频器触摸综合实训装置

KPSX-PLC-6000

1

278580

2

流量仪表安装与校验实训装置

KPXJS-FRC

2

88900

3

压力仪表温度仪表安装与调校实训装置

KPXJS-PRC-T

2

119300

4

液位仪表安装与校验实训装置

KPXJS-LRC

2

137500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121号楼11号;

服务:合同生效后28天交货;质保期二年。

附件:招标文件

六、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河南化工技师学院

地址:开封市汴西新区东京大道与第七大街交叉口西300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22217255 22217261

2.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项目联系人: 张老师

电 话:0371-65951806

邮政编码:450003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8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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